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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花下的阴谋(1)


  作者:伊恩·弗莱明

  这是五月的一个早晨,七点钟。笔直平坦的大路穿过一片雾气笼罩中的树林,周围死一般宁静。道路两旁高耸着一颗颗粗大的橡树,林中地面上铺着厚厚一层苔藓,其中散布着鲜花点点,颇具凡尔赛和圣格尔曼皇家森林的迷人风姿。这条D98号公路,是供本地车辆行驶的一条二级公路。一辆时速为七十公里的BSA一M助型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由北而来,往圣格曼方向驶去。车手戴着黑色宽边塑料风镇,一双眼睛阴冷如隧石,镇定自若地注视着前方。狂风吹打着他的脸庞,把他的两颗吹得鼓鼓隆起。他嘴唇咧开,露出巨大的门牙和两排齿龈。他手上戴着黑色大手套,稳稳地控制着车速。从他身上穿的制服和骑的摩托车来看,他是英国皇家通信兵急件信使。但在他的油箱顶部挂着一支上满子弹的卢格手枪,与他的身份似乎不相吻合。

  在前方约半英里处,有个与他完全相同的身影,穿同样的衣服,骑同样的摩托。那个人看上去更为年轻,流洒风流。他并不急着赶路,时速稳定在40公里左右,悠哉悠哉地欣赏着清晨的美景。朝霞如画,一路晨风。小伙子心里信然自得。还有一个小时她就可以回总部去吃香喷喷的煎蛋了。

  两辆摩托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到最后只剩下一百码时,后面这个车手将车速减到五十英里。他抬起右手,用牙齿摘下手套,塞进怀里,再用右手从油箱顶部拿起卢格手枪。

  这时,前面的信使从摩托车的反光镜中看到了后面的人影,便很快回头看了一眼。令他吃惊的是,后面这位车手党是自己的同行,因为他的衣着打扮、骑的摩托车都和自己的一模一样。年轻人兴奋地挑起右手大拇指,打了个招呼,同时把速度降到三十英里,等待对方上来与自己并肩行驶。他一边注视着前方道路,一边在脑海里搜索总部特种运输部中英军摩托车手的名字。阿尔伯特·锡德·威利——对,很可能是威利。威利看上去就是这么壮,而且长得一表人材,深得姑娘们的亲睐。

  现在,后面持枪者的车速更慢了,两车仅相距五十码。枪手那被疾风吹得发于发硬的验变得麻木呆板,露出一幅斯拉夫人的轮廓,紧盯着前方的眼睛里露出凶光。四十码、三十码。年轻信使前面的树林里骤然飞起一只孤独的喜鹊,惊惶而笨拙地逃走,穿过大路,钻进一块交通标志后边的灌木丛里。离圣格尔曼只有一公里路程了。小伙子咧开嘴笑了,伸出手指滑稽地打了个响儿,自我嘲讽地说了声;“单只的喜鹊不吉利!”

  在他身后五码之处,持枪男子双手已离开摩托车把,右手举起卢格手枪,左手臂作支架稳稳地托住右臂,右手扣动了扳机。

  年轻人的双手猛地离开车把,捂住后背正中。车子一下子失去控制,翻转着滚过路旁的一条窄沟,又冲入一块长满蒿草和野花的干河沟里。摩托车后轮在地上摩擦,发出尖叫声,前轮腾空扬起,缓缓向后倒去,然后整个车翻过来,把死亡骑手压在下面。BSA摩托发出最后几声轰鸣,上下蹦跳了几下,终于也躺倒不动了。

  凶手一个急转弯批转车头对着来的方向,然后停车,跌下车架,支撑好车子,走进树下的野花丛。他在死者身边跪下来,粗野地把死者的眼皮往下一株,从尸体上狠狠地把黑色信使皮包扯下来,又剥开死者制服,从里面掏出一个旧皮夹,最后又从死者友腕上扒下一块廉价手表,由于太用劲,镀铝表带被折成了两段。他站起来,把黑皮包甩到肩后,把皮夹和手表塞进自己的上衣口袋。他停下来仔细听了一下周围的动静。四面只有树叶沙沙作响的声音和那辆撞毁的摩托车金属熔化的吱吱声。凶手顺原路回到公路上,脚步很慢、很轻,尽量不在谷地和单地上留下痕迹。最后他回到自己的摩托车旁,转身朝溪谷里的野百合望去。多好的景色9地方也够隐蔽,只有警犬才能找到。但是,整整十多公里,找到这儿好歹也要花上几小时,兴许要好几天呢,处理战利品的时间足够了。于这种事儿,关键是要保险可靠。他本来可以在相距四十码时就开枪,但他宁可靠近到二十码。这一趟没有白跑,不仅完成了任务,还发了一笔横财——手表和钱可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他得意洋洋,推动摩托车,一跃而上,把油门辟燃。他慢慢地加大油门,以免留下车印。一分钟以后,他将时速加快到七十公里。风又把他两颗吹得鼓起来,他狞笑着,露出满嘴牙齿。

  在现场四周,凶案发生时几乎窒息的树林,这才渐渐地又恢复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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