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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〇


  那晚在里夫贝尔的女子,我一个也不认识。她们成了我酩酊大醉的一部分,正如反射是镜子的一部分一样。所以她们显得比西莫内小姐一千倍地合乎我的欲望,而西莫内小姐对我是越来越不存在了。一个金发姑娘,独自一人,神情抑郁,戴一顶插满野花的草帽,出神地望了我好一会,她显得那样讨人喜欢。然后轮到另一个,再后轮到第三个。最后轮到一个肤色有光泽的棕发姑娘。圣卢几乎认识所有这些姑娘,我则不然。

  认识现在成为他情妇的这个人之前,圣卢确实在这个花天酒地的有限世界里生活过那么长久。这些晚上到里夫贝尔来用晚餐的女子,几乎没有他不认识的,他本人或者他的某一位朋友至少和她们睡过一夜。其中有不少是纯粹出于偶然,才出现在里夫贝尔饭店。她们来到海滨,有的是来与情夫重聚的,有的则是极力想找一个情夫。如果她们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圣卢便不与她们打招呼。她们则比望着自己身边的男人更多地望着圣卢,看那神情,似乎并不认识他,因为谁都知道,除了那个女演员,他现在对任何女人都毫不在意了。在这些女人眼中,这一点又赋予他一种特殊的威望。

  有一个女子嘁嘁喳喳耳语般地说:“那是小圣卢。看来他一直爱着那个妓女。真是情意缠绵呢!他真是美男子!她觉得他真是了不起!多么帅!不管怎么说,有些女人就是有运气!而且是多么神气的男人!我原来和德·奥尔良在一起时,跟他很相熟。他们是形影不离的一对!他那时为她花天酒地!可现在,他再不那么干了。他不做对她不忠的事。啊!她可以说自己真有运气!我真不知道,他从她那里能得着什么。肯定他也是个大傻瓜!她那两只脚象船一样大,像美国女人一样长着唇髭,内衣脏得很!她的裤子,我相信一个小女工都不要!你瞧瞧他那一双眼睛,为这样一个男人,往火坑里跳也愿意呀!咦,别说话,他认出我来了,他笑了,啊呀,他从前与我很熟呢!跟他一提我就行。”

  她们与他会意地相视,让我撞见。我真希望他把我介绍给这些女子,真希望能够要求与她们一见,她们也慨然应允,即使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约会也罢。如果不这样,在我的脑海中,她们的面庞便永远缺乏自身独特的那一部分——似乎为面纱所遮掩——,这一部分,是每一个女子都不相同的。没有见过时,我们无法想象。只有在向我们投过来的目光中,这一部分才显现出来,那目光对我们的欲望表示赞同,并向我们作出许诺:我们的欲重会得到满足。

  她们的面目,虽然我只局部见到,对我来说,仍然远远胜过我猜想大概会恪守妇道的那些女子的面孔。那些女人的面孔与这些姑娘毫无相象之处,平淡,无底蕴,平板一块,没有厚度。这些姑娘的面庞之于我,肯定又不同于之于圣卢。对于佯装与他并不相识的那种不动声色,他显然毫不在乎,打招呼那么平平常常,向任何人打招呼都可以如此。透过这毫不在乎或平平常常,他心中忆起,眼前浮现出散乱的头发,痴狂的嘴和半张半闭的眼睛。这整个一幅无声的画,恰似画家为了欺骗大部份观众,用一幅得体的油画将它盖上的那种画幅。我感到自己的生命中不曾有一丝一毫进入这些女子中哪一位的心灵,也不会有任何东西被带到她一生所走的吉凶未卜的道路上去。对我来说,自然这些面庞一直是封闭的。但是,知道这些面庞曾经喜笑颜开过,已经足以使我感到这是一种奖赏。如果她们的面庞不是其下隐藏着爱情回忆的圆形饰物,而只是漂亮的奖章,我是不会给她们找到奖金的。

  至于罗贝尔,他坐着时永远无法正襟危坐,他用宫廷宠人的微笑来遮掩武将的渴求行动。仔细端详他时,我意识到,他那三角脸上精力充沛的骨架与其祖先该是多么分毫不爽。这骨架对一位豪情满怀的弓箭手更合适,而不适合于一位风雅文士。在细腻的皮肤下,显现出大胆的房屋建筑,封建时代的建筑艺术。他的头使人想到古老城堡主塔上那些塔楼。塔楼上毫无用处的雉堞依然可见,但是在内部,已把这些塔楼改成了图书室。

  返回巴尔贝克的路上,对于他给我介绍的那些陌生女子中的哪一位,我一秒钟不停地又几乎不知不觉地在心中反复说着这句话:“多么甜美的女子!”好象唱叠句一样。自然,更确切地说,这些话是发自神经亢奋状态而不是持久的判断。如果我当时身上有一千法郎,而且到那时还有开门营业的珠宝店,我定会给那个陌生女郎买一个戒指。这是真的。当我们像这样在极为不同的环境中度过生活中的某些时刻时,我们常常对各种人过于慷慨相赠。到了第二天,大概又会觉得这些人毫无趣味。但是对于前一日对他们说过的话,人们感到负有责任,而且希望实践诺言。

  这样的晚上,由于迟归,回到我的房间,见到床,我很高兴。房间对我已不再抱有敌意。我初来乍到那天,还以为自己永远也无法在这张床上安歇呢!现在,疲倦已极的四肢要在这里寻求一个支撑。因此,我的大腿,我的臀部,我的肩膀,一个接一个地从各个点上尽量与包着床垫的单子合成一体,似乎我的疲倦有如一位雕刻家,打算取得一个完整的人体模具。

  但我无法入睡,我感到清晨即将来临。平静的心情,健康的体魄,都不存在。在忧郁中,我似乎感到这些东西再也不会失而复得。我必须安睡多时才能重新得到这些。即使小憩一会,再过两个小时也要被交响音乐会吵醒。可是我骤然入睡,堕入了梦乡。梦中,回到了青春时代,逝去岁月重返,失去的感情重来,灵魂脱离躯体,到处游动,对亡人的回忆,荒唐生活的幻想,倒退到大自然作为最原始主宰的时代(据说我们在梦中经常看见动物,却忘了我们自己在梦中几乎总是个没有理智的动物,是这种理智对事物放射出确实性之光。相反,我们在梦中对于生活中的景象只是提出一种不可信的看法,每一分钟这看法又被遗忘摧毁,前一个景象在后一个景象面前烟消云散,就像走马灯一样,换了一张片子,下一个景出来,前面一个景烟消云散)。所有这些奥秘,我们以为不了解,实际上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初步接触,同时也接触另一个大奥秘,就是消灭与重生。自己往事中某些已经暗淡下去了的地方,又逐个被照亮,里夫贝尔的晚餐难以消化,使这种光亮更加游移不定,这使我成了这样一人人:似乎最高的幸福就是与勒格朗丹相遇,因为我刚才在梦中与他聊天。

  其实,就是我自己的生活也完全被一个新布景挡住了视线,恰似舞台上所置的布景。后台换景时,一些演员在前台演出一个逗人开心的节目。我在其中扮演角色的滑稽节目,是东方故事味道。由于所置布景极其接近东方色彩,我在戏中对自己的过去,甚至对自己都一无所知,我只是一个因为犯了过失身遭棒打和受各种惩罚的一个人物。是什么过失,我没有发现,实际上这个过失便是喝了太多的波尔多酒。

  我忽然醒来,发现多亏这一大觉,竟没有听到交响乐音乐会的喧闹。时已下午。我用力起身想看看表,想知道是否确实如此。一开始,怎么使劲也毫无成效,头又沉沉落在枕头上,半途而废。这是继困倦以及其它的醉态而来的短暂的下沉,或由饮酒或由大病初愈而引起。何况,甚至就在看时间之前,我也肯定中午已过。昨天晚上,我不过是一个被掏空了心肝的、无重量的人(就象非得先躺下才能坐起来,非得睡醒才能住口一样),我不停地翻腾,说话,再也没有重量,没有重心,我被抛掷出去,似乎可以继续这闷闷不乐的奔跑,一直跑到月亮上去。虽然睡着了,我的眼睛没有看见时间,我的身体却能计算出来。它不是在表面绘制出时间的表盘上量度时间,而是通过逐步称量我的力气恢复了多少。象一个大钟一样,我的身体让力气从头脑向身体的其余部份一级一级走下去,现在这力气已经将其积蓄的充足数量实实在在地堆积到了膝盖以上。如果说,从前,大海是我们生命所系的环境,必须将我们的血液重新投入大海之中才能恢复我们的力气,就遗忘和精神空虚而言,情形也是如此。有时,在几个小时之内,似乎脱离了时间。但是,在这个时间内积聚起来而没有花费的力气,通过其数量衡量了时间,与时钟的重量或沙山塌陷衡量时间一样准确。

  何况,从这样的睡眠中醒过来,并不比长时间熬夜后再想睡着更容易,任何事情都有持续下去的倾向。如果说,某些麻醉剂确实会催人入睡,那么长时间睡眠则是更厉害的一种麻醉剂。长时间睡眠之后,要醒过来很困难。我就象一个水手,他清清楚楚看见自己的船只绳缆系在码头上,但是船只仍被海浪摇来摇去。我确实想看看时间,想起床,但是我的身体每时每刻都再次被投进睡眠中。着陆很困难,我又倒在枕头上两、三次,然后才立起来,走到我的表跟前,将表上的时间与我那软绵绵的双腿所拥有的丰富的物质所指示的时间加以对照。

  最后我终于看清楚了:“下午两点!”我按了铃,可是我立刻又睡着了。从我再次醒来时感到的平静和对已经过了一个漫漫长夜的感觉来看,这次大概睡的时间长得多。然而,我之醒来乃由弗朗索瓦丝走进室内而引起,而她进来又是我按了铃的缘故。所以这次睡着,我自己觉得大概比上一次更长,而且给我带来这样的惬意和忘却,而实际上只持续了半分钟的工夫。

  外祖母推开我的房门,我就勒格朗丹家族向她提了一大串问题。

  只说我恢复了平静和健康,还远远不够,因为这已经远远超出与前一天相比平静与健康与我距离有多远这样一个简单问题。我一整夜都在与逆流搏斗,然后,不仅仅我又回到平静与健康身边,而是平静与健康又回到我身上。头空空的,有一天大概会粉碎,头上有几处位置明确,还有些难受。头脑任凭我的思想驰骋。思想再次各就各位,并与生命重逢。可叹的是,时至今日,我的思想还不会好好利用我的生命。

  我再一次逃脱了无法入睡的困难,躲过了宇宙洪荒,躲过了歇斯底里发作的覆没。前一天晚上我无法得到安宁时威胁着我的一切,现在,我都不再害怕了。面前展现出新的生活。虽然我已经很舒服,但是仍然象骨头散了架一样。我一动不动,怀着喜悦品味着我的疲倦。疲倦将我双腿、双臂的骨头都拆散了,折断了,现在我感到,这些骨头都集中在我面前,随时准备重新接合起来。只要象寓言中的建筑师那样唱起歌来,我写上就能将骨架重新竖立起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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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宙斯与安提俄珀之子安菲翁从赫耳墨斯处得到竖琴这个礼物后,一心一意沉醉于音乐,经常与其兄仄忒斯争吵。但二人一致同意去解救他们的母亲(陷吕科斯及狄耳刻之手),并在底比斯称王。他们想在底比斯周围筑起城墙来。仄忒斯背石头时,安菲翁演奏竖琴将石头引到自己身边。拉斯金在作品中数次引用这个神话,认为它象征着各社会阶级之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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