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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为了让你们更好地了解我已经孤独到何等程度,作为孤家寡人,我拥有至高无上的王权。我之所以大言不惭地使用这种修辞方法,那是因为形势所逼,也是大功告成的迫切需要,只有满载世纪优胜的语汇才能一吐为快。言语上的亲缘关系表达了我的荣耀与贵族的荣耀之间的亲缘关系。我与王孙贵族有亲戚关系,是因为我同他们有一种秘而不宣、不为世人所知的关系。

  只要有了这种关系,一个牧羊人就可以对一个法国国王以“你”(而不是您)相称。我刚才所说的“宫殿”(因为找不到别的名称),那是精致建筑的总称,而且有越来越精细的倾向,是我的高傲对孤独加工所得到的孤傲的成果。朱庇特掠走了该尼墨得斯①并吻了他:我也可以放荡不拘。我拥有走投无路之人的洒脱和逍遥。我有勇气摧毁一切习惯性的生活原理,并另谋出路。这种探索正缓慢地进行着。

  ①希腊神话典故。该尼墨得斯是一个美丽的牧羊童子,主神朱庇特化作鹰把他掠走,作为神的侍酒童子。——译注

  我在梅特勒教化院受过严密的管教——不是指教化院内部的规章——后来我从中看到了管教的效果。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少年犯,我索性豁出去了。同大多数小流氓一样,我采取许多行动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而是心血来潮说干就干,结果成了少年犯。我也许尝到了幼稚的痛苦与欢乐,生活现实只教给我庸俗的思想,这种庸俗的思想谁都能说一大套。梅特勒教化院充分满足了我的爱欲,但总是伤害我过敏的自尊心。

  我有苦难言。我感到奇耻大辱,我的头被剃了个精光,穿上可耻的服装,被囚禁在这可恶的鬼地方;我饱尝到被别的少年犯蔑视的滋味,他们一个个不是比我更强大便是更凶恶。我忍辱偷生,态度愈是低三下四,便为自己设置了更加严厉的管束,可我自己却全然没有注意到。其机制大致如下(从此我如法炮制):每次对我的指责,哪怕是错的,我一概心悦诚服,回答说:“是的!”我一旦脱口说出了这句话——或者表达了同样意思的话——我内心就痛感有必要使别人的指责变成现实。我当时16岁。

  大家理解了我:在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任何受冤枉的感情位置。人家看我是无赖,是叛徒,是盗贼,是男妓,我一概承认。谁都有可能遭到无端指控。但为了证明我有罪,那我就只好去作案,以不枉此名,于是去当叛徒,当盗贼,当无赖。但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我只要有点耐心反省自己,就可以找到被戴上这些罪名的足够原因。我傻眼了,知道自己原来是一堆垃圾。我变得卑鄙下流了。久而久之,我习惯成自然。我终于平静地承认了罪名。于是人们对我的蔑视变成了仇恨:我成功了。但我为此经受了多少撕心裂肺的痛楚!①

  ①我欣赏一对新婚夫妻蒙受的羞辱,并当作一项特权,《法兰西星期天》公开了他们的遭遇。夏尔维尔市的居民们在年轻姑娘纳迪娜结婚那一天送给她一个可笑的法西斯十字花环。在德国占领期间,纳迪娜曾当过一个德国上尉的情妇,后来这个柏林上尉在俄国前线被打死了。“她让人为他做了一场弥撒并为之戴孝。”报纸刊登了纳迪娜和她丈夫从教堂出来的照片,刚才神父在教堂里使他们结为夫妇。她从十字花饰上跨了过去。夏尔维尔的居民们恶狠狠地瞧着她。

  “挽着我的胳膊,把眼睛闭上。”她丈夫低声嘀咕道。她面对蒙黑纱的法国国旗,笑着走了过去。

  我羡慕这年轻女人苦涩而高傲的幸福。我“献出”全世界再来品这滋味。——原注

  两年过后,我变得坚强了。一种这样的训练——类似于修炼——帮助我把贫困视为美德。不过我大获全胜只是战胜了自己。即便是在我面对大人或小孩的蔑视时,我要战胜的仍然是我自己。因为问题很清楚,需要改变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我已有强大的能力来对付自己,但我对自己内部存在施加威力时,对外部世界却变得笨手笨脚。不论是史蒂利达诺还是其他朋友都帮不了我的忙,因为在他们面前,我可能太注意自己的态度了,一心一意要做称心如意的情人。

  我浪迹欧洲,见多识广,本来可以圆滑一些,但我生性内向,热衷于苦思冥想,对日常生活不肯用心。在讲述下面这段故事之前,我曾经采取了几个行动,但每次行动都未曾三思,比不得我对精神生活的追求那样专注。一天晚上,一个男人把我带到安特卫普码头附近,我成功地把他反绑起来,行动的成功令我陶醉。史蒂利达诺同罗贝尔一起出去跳舞。我孤单一人,既烦恼又嫉妒。我进入一家酒吧,喝了一点白酒。我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得赶紧找这两位朋友,但这一念竟成预感,他们已经远走高飞了。

  他们在里面喝酒跳舞的酒吧烟雾腾腾,一派喧闹,分明是世态炎凉的写照,反映了他们的一个精神领域。他们通宵达旦躲开我和其他人,我已有觉察。我进入他房间时,史蒂利达诺正要出发。我看见他已经套上手套,他稍微抬起手,罗贝尔便满脸堆笑,只那么似触非触地轻轻一按,就把手套纽扣扣了上去。我已经不再是史蒂利达诺的右臂了。

  一个胖男子向我借火并请我喝了一杯。我们出门时,他想把我带到他家去,我拒绝了。他犹豫了一会儿,于是决定到码头仓库去。我已经注意到了他身上的金表、结婚戒指和钱包。我知道他不会公开呼救,但他看起来很强壮。我只有耍点花招才能得手。但我毫无准备。我突然想起来了,史蒂利达诺曾给我备好的细麻绳可以利用。我们来到仓库的一个角落里,那汉子要我跟他做爱。

  “行。”

  我设法让他把裤子脱到脚跟处,一旦他想逃跑就可以把他绊倒。

  “解开……”

  我命令他干什么,他的两只手就干什么,我顿时把他的手反捆在背后。

  “你干什么呀?”

  “你没看见吗!哼,蠢猪!”

  我刚才使用的一套用语乃至腔调跟史蒂利达诺的完全一样。那天我同他一起去偷自行车,听到他说的就是这一套,可惜被人发现了。

  史蒂利达诺和蔼可亲,他的目光落到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上,都显得那么轻柔,连他的独手从饭厅桌子上取油腻腻的菜单也怀着好意和善意。不论什么东西黏到他身上,他都没有任何蔑视的表示。一件古玩珠宝什么的,他只要摸一摸,就立刻知道其质量好坏,并从中得到绝妙的好处。他微微一笑就把宝贝弄到了手。

  小伙子们除了撅嘴之外,就是他们的微笑使我着迷了。我有时候久久地出神地欣赏小伙子的微笑。微笑似乎成了脱离脸面独立存在的一种东西,受到一种独特灵魂的激励。微笑简直是一只珍稀动物,生活环境艰难而且非常脆弱,它是一个值得宠爱的离奇怪物。倘若我可以把微笑从它尽情嬉戏的脸上割下来,剥下来,装进我的口袋里的话,其顽皮戏滤将会激励我去完成若干人间奇迹。我甚至试图用微笑来打扮自己——这也是为了提防微笑——但未能如愿。啊,微笑,简直成了地地道道的小偷。

  “怎么,你把我绑了?你听我说,我给你……”

  “住嘴!我要自己来。”

  不是怕被别人发现,就是怕那人挣断绳子,我也是急中生智,把他捆绑得结结实实,万无一失。我搜他的所有口袋。我欣喜若狂,手指摸到了银行支票和私人证件。他吓得浑身哆嗦,连动都不敢动。

  “给我松一松吧……”

  “闭嘴!”

  没有理由就此罢休。我终于可以为所欲为,竟然把一个被我偷盗的人给抓了起来,我要他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这地方虽然昏暗,但却不怎么保险。海关巡警转过来就可能发现我们。

  “你这个老混蛋,你以为我会……”

  我从他西装背心的扣眼上一把扯了带链的金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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