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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我的铁窗孤独是全面的。就是我现在说起这段生活也并未丝毫减轻我的孤独感。当时我孤单极了。夜里,我只好胡思乱想,随风飘然而下。世界是一条奔腾不息的大洪流,是一股联合力量的险滩急流,把我卷进了大海,带进了死亡。自知举目无亲只好苦中作乐。我听到上面有动静感到特别亲切:在牢房里,我想入非非,思绪随波逐流,但在我头顶上,有一个囚犯突然起身,走过来,踱回去,步伐总是有板有眼。我的梦仍随波涛起伏,但这声响(如电影近景,听起来特别清晰)提醒我,我赖以做梦而又梦离的躯体,还被关押在监狱里,成了头上囚徒独步的俘虏。那脚步声猛然出现,清晰可辨,而且很有规律。我真想与一贫如洗的老伙伴、惨遭不幸的苦孩子们混在一起。我羡慕他们流露出的荣耀,我可以略施小计为我所用。

  所谓才能就是对物质讲礼貌,包括献给无声的世界一支歌。我的天才将是爱,我把爱带给整个铁窗世界和苦役营。我并非要改造它们,将它们纳入你们的生活中去,也不是要带给它们宽容和怜悯。我从小偷、叛徒、凶手、恶棍、骗子身上看到了一种深藏的美——一种洞穴的美——而我在你们身上无论如何是看不到的。索克莱、魏德曼、谢尔热·德伦兹,警察先生们,阴险的检察官们,我似乎觉得,你们有时候乔装打扮起来,像穿上黑色葬礼服,以美轮美奂的罪行来装饰自己,以至于我都羡慕起来,羡慕一些人从天方夜谭的恐怖中汲取灵感,羡慕另一些人受尽折磨和痛苦,羡慕所有的人都一样卑鄙无耻。他们最终在这一点上不分彼此了。

  只要我回头看看,就发现有一连串的卑鄙行动在继续。我的书会一一道来。我在书里动用了修饰语来形容它们,也得益于这些形容词,我才能一一将它们回忆起来。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可怜虫罢了,只知道饥饿、凌辱、贫困、恐惧和下流。我皱过多少眉头,挖空了心思,终于找到了可以荣耀的理由。

  “无疑,我就是这个样子,”我自言自语,“但至少,我有自知之明,而且感悟太深,竟把耻辱扫荡一空,并赋予我一种人们知之甚少的情感:高傲。”

  你们蔑视我,其实你们也不是什么高贵出身,也只不过继承了同样的贫困遗产罢了。但你们至今执迷不悟,因为没有这个觉悟,也就不懂得什么是高傲。换句话说,你们压根就不懂得有一股力量可以使你们顶住贫困的压力——不是你们自己本身的贫困,而是人类共同的贫困。

  几本书,几首诗,是否能够向你们证明,我已经用尽了我的全部苦难?是否能够向你们证明,这种种不幸对我的美至关重要?我不停地写呀写呀,我累了。我呕心沥血,总感到力不从心,我的主人公们轻而易举能做到的事,我却万言难尽。

  扎瓦感到恐惧时,显得格外漂亮。幸亏有了他,恐怖才崇高起来。它恢复了自然运动的尊严,只有生理害怕的意思而无别的含义,在死亡或痛苦惨象面前心惊胆战、丧魂落魄而已。扎瓦浑身发抖。我亲眼看见他屁滚尿流的狼狈相,吓得一肚子黄水从他两条纪念碑般的大腿上往下淌。他的脸十分可观,软绵绵地或者说垂涎欲滴地低着头,恐惧在他脸面上晃荡,把他的清眉秀目糟蹋得不像样子。

  祸从天降,大难临头,竟敢疯狂地打乱如此典雅端庄的匀称,如此动人心魄的布局,而且浑然一体,谐和极了。匀称也罢,布局也罢,无不源于精神恐慌,并要承受恐慌的后果。完美的比例,完美的布局,简直成了它们的惯用表达方式。我叫他扎瓦,一则说明扎瓦是他自身的主人,二则说明扎瓦要为自己的恐惧负责。他的恐惧很美观。头发、肌肉、眼睛、牙齿、性器官和男孩子的秀气,身上处处可见恐惧的标记。

  此后,他使耻辱变得高贵起来。他在我面前忍辱负重,把耻辱当重担挑了起来,当作一只老虎背在肩上,猛虎威胁他一举一动都要言听计从,服服帖帖!他的态度变软后,立刻表现为一种微妙的赏心悦目的谦卑。他的勃勃雄心,他的莽撞冒失,就像太阳的光芒披上了葬礼的黑纱。我看他格斗挣扎的样子,就知道他压根就不愿搏斗。

  也许他害怕自己不堪一击,或许他担心对方身强力壮、年轻气盛,一下子便毁了他的嘴脸。只见他惊恐万状,面如土色。他像爬虫蜷曲成一团,企图睡一大觉醒来时,已到印度或爪哇,否则索性坐以待毙,被警察抓走,被判处死刑。他已心灰意冷,对一切都厌倦了。但我是从他身上才知道,恐惧和厌倦往往可以通过撒撒娇、撅撅嘴、蹙蹙眉、做做鬼脸来表现。

  “我放你一马。”小伙子挑衅说,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扎瓦一声不吭。他接受了凌辱。他从尘土中站起来,捡起了他的贝雷帽,连膝盖上的灰土都不弹掉就走了。但他仍然很英俊。

  马克·奥贝尔教唆我说,形体美,好卖弄。假如能用同时包含背叛和出卖的符号加以标记,读解起来就一目了然。金色的头发,明亮的眼睛,镀金般的皮肤,温情脉脉的微笑,脖子、上身、胳膊、大腿、性器官都有叛卖的流露,我为此追求了一生并积累着叛卖。

  “这些英雄应当达到一定程度的完善,”我自忖道,“一直完善到我不再想看见他们还活着,直到他们勇敢的遭遇修得尽善尽美。一旦功德圆满,他们也就濒临死亡了,也就不再害怕人类的审判了。无论什么力量都无法改变他们的惊人成就。但愿他们因此允许我去做你们不允许苦难者做的事情。”

  我几乎总是孑然一身,但由于有一个理想的伴侣神助,我又分别在几个地方穿越边境。每次行动都令我激动不已。我从四面八方翻越阿尔卑斯山,远近高低各不同。从斯洛文尼亚到意大利,帮助我的是海关人员,但随后抛弃我的还是海关人员。我顶着狂风,冒着严寒,踩着荆棘,不顾阿尔卑斯山11月恶劣的天气,终于登上了高峰,山背后意大利已遥遥在望了。

  为了到达目的地,我不时要与夜间觅食的野兽遭遇,它们隐藏在暗处,我倒暴露在夜色中。有时候,我被要塞的蒺藜铁丝网挂上了,清楚听见哨兵走动的声音和彼此交头接耳的低语声。我躲进暗处,心跳得厉害,多么希望他们开枪打死我之前,能亲一亲我,爱一爱我。因此,一到夜晚,我就企盼夜色中四面埋伏着好色的卫士。我在一条山路上踉踉跄跄摸索前进。路还不错。我脚踏实地早有感觉。后来,我又离开了意大利奔奥地利。我夜穿白雪皑皑的田野。月光把我的身影投放到雪地上。

  我每路经一个国家,免不了要偷窃一番,也少不了蹲进班房。我岂是在横穿欧洲旅行,而是在漫游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物境世界,拿手好戏花样不断翻新。尽管我也担心奇迹太多,乐极生悲,但我还是欲罢不能,反而变本加厉深入寻常的奥秘,领略无限奇观,并保我自己不出危险。

  但我很快发现,在中欧,很难进行无风险偷盗,因为警察制度无懈可击。各国边境岗哨林立,看管有方,休想越雷池一步,而我又缺乏联络手段,很难见势不妙就溜之大吉,何况我一身法国人气质,更容易显山露水。我还注意到,我的同胞在国外行乞行窃者寥寥无几。于是我决定返回法国,重操小偷旧业,也许我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巴黎。但我仍然向往继续周游列国的流浪生活,沿途且偷且盗,收获不论多少,何乐而不为。但经过深思熟虑,我还是选择了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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