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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的地方;我为何生活(1)


  到达我们生命的某个时期,我们就习惯于把可以安家落户的地方,一个个地加以考察了。正是这样我把住所周围一二十英里内的田园统统考察一遍。我在想象中已经接二连三地买下了那儿的所有田园,因为所有的田园都得要买下来,而且我都已经摸清它们的价格了。我步行到各个农民的田地上,尝尝他的野苹果,和他谈谈稼穑,再又请他随便开个什么价钱,就照他开的价钱把它买下来,心里却想再以任何价钱把它押给他;甚至付给他一个更高的价钱——把什么都买下来,只不过没有立契约——而是把他的闲谈当作他的契约,我这个人原来就很爱闲谈——我耕耘了那片田地,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耕耘了他的心田,如是尝够了乐趣以后,我就扬长而去,好让他继续耕耘下去。这种经营,竟使我的朋友们当我是一个地产拍客。

  其实我是无论坐在哪里,都能够生活的,哪里的风景都能相应地为我而发光。家宅者,不过是一个座位——如果这个座位是在乡间就更好些。我发现许多家宅的位置,似乎都是不容易很快加以改进的,有人会觉得它离村镇太远,但我觉得倒是村镇离它太远了点。我总说,很好,我可以在这里住下;我就在那里过一小时夏天的和冬天的生活;我看到那些岁月如何地奔驰,挨过了冬季,便迎来了新春。这一区域的未来居民,不管他们将要把房子造在哪里,都可以肯定过去就有人住过那儿了。只要一个下午就足够把田地化为果园、树林和牧场,并且决定门前应该留着哪些优美的橡树或松树,甚至于砍伐了的树也都派定了最好的用场了;然后,我就由它去啦,好比休耕了一样,一个人越是有许多事情能够放得下,他越是富有。

  我的想象却跑得太远了些,我甚至想到有几处田园会拒绝我,不肯出售给我——被拒绝正合我的心愿呢——我从来不肯让实际的占有这类事情的伤过我的手指头。几乎已实际地占有田园那一次,是我购置霍乐威尔那个地方的时候,都已经开始选好种子,找出了木料来,打算造一架手推车,来推动这事,或载之而他往了;可是在原来的主人正要给我一纸契约之前,他的妻子——每一个男人都有一个妻子的——发生了变卦,她要保持她的田产了,他就提出赔我十元钱,解除约定。现在说句老实话,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角钱,假设我真的有一角钱的话,或者又有田园,又有十元,或有了所有的这一切,那我这点数学知识可就无法计算清楚了。

  不管怎样,我退回了那十元钱,退还了那田园,因为这一次我已经做过头了,应该说,我是很慷慨的罗,我按照我买进的价格,按原价再卖了给他,更因为他并不见得富有,还送了他十元,但保留了我的一角钱和种子,以及备而未用的独轮车的木料。如此,我觉得我手面已很阔绰,而且这样做无损于我的贫困。至于那地方的风景,我却也保留住了,后来我每年都得到丰收,却不需要独轮车来载走。关于风景——  我勘察一切,像一个皇帝,

  谁也不能够否认我的权利。

  我时常看到一个诗人,在欣赏了一片田园风景中的最珍贵部分之后,就扬长而去,那些固执的农夫还以为他拿走的仅只是几枚野苹果。诗人却把他的田园押上了韵脚,而且多少年之后,农夫还不知道这回事,这么一道最可羡慕的、肉眼不能见的篱笆已经把它圈了起来,还挤出了它的牛乳,去掉了奶油,把所有的奶油都拿走了,他只把去掉了奶油的奶水留给了农夫。

  霍乐威尔田园的真正迷人之处,在我看是:它的遁隐之深,离开村子有两英里,离开最近的邻居有半英里,并且有一大片地把它和公路隔开了;它傍着河流,据它的主人说,由于这条河,而升起了雾,春天里就不会再下霜了,这却不在我心坎上;而且,它的田舍和棚屋带有灰暗而残败的神色,加上零落的篱笆,好似在我和先前的居民之间,隔开了多少岁月;还有那苹果树,树身已空,苔薛满布,兔子咬过,可见得我将会有什么样的一些邻舍了,但最主要的还是那一度回忆,我早年就曾经溯河而上,那时节,这些屋宇藏在密密的红色枫叶丛中,还记得我曾听到过一头家犬的吠声。

  我急于将它购买下来,等不及那产业主搬走那些岩石,砍伐掉那些树身已空的苹果树,铲除那些牧场中新近跃起的赤杨幼树,一句话,等不及它的任何收拾了。为了享受前述的那些优点,我决定干一下了;像那阿特拉斯一样,把世界放在我肩膀上好啦——我从没听到过他得了哪样报酬——我愿意做一切事:简直没有别的动机或任何推托之辞,只等付清了款子,便占有这个田园,再不受他人侵犯就行了;因为我知道我只要让这片田园自生自展,它将要生展出我所企求的最丰美的收获。但后来的结果已见上述。

  所以,我所说的关于大规模的农事(至今我一直在培育着一座园林),仅仅是我已经预备好了种子。许多人认为年代越久的种子越好。我不怀疑时间是能分别好和坏的,但到最后我真正播种了,我想我大约是不至于会失望的。可是我要告诉我的伙伴们,只说这一次,以后永远不再说了:你们要尽可能长久地生活得自由,生活得并不执著才好。执迷于一座田园,和关在县政府的监狱中,简直没有分别。

  老卡托——他的《乡村篇》是我的“启蒙者”,曾经说过——可惜我见到的那本唯一的译本把这一段话译得一塌糊涂——“当你想要买下一个田园的时候,你宁可在脑中多多地想着它,可决不要贪得无厌地买下它,更不要嫌麻烦而再不去看望它,也别以为绕着它兜了一个圈子就够了。如果这是一个好田园,你去的次数越多你就越喜欢它。”我想我是不会贪得无厌地购买它的,我活多久,就去兜多久的圈子,死了之后,首先要葬在那里。这样才能使我终于更加喜欢它。

  目前要写的,是我的这一类实验中其次的一个,我打算更详细地描写描写;而为了便利起见,且把这两年的经验归并为一年。我已经说过,我不预备写一首沮丧的颂歌,可是我要像黎明时站在栖木上的金鸡一样,放声啼叫,即使我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唤醒我的邻人罢了。

  我第一天住在森林里,就是说,自天在那里,而且也在那里过夜的那一天,凑巧得很,是一八四五年七月四日,独立日,我的房子没有盖好,过冬还不行,只能勉强避避风雨,没有灰泥墁,没有烟囱,墙壁用的是饱经风雨的粗木板,缝隙很大,所以到晚上很是凉爽。笔直的、砍伐得来的、白色的间柱,新近才刨得平坦的门户和窗框,使屋子具有清洁和通凤的景象,特别在早晨,木料里饱和着露水的时候,总使我幻想到午间大约会有一些甜蜜的树胶从中渗出。这房间在我的想象中,一整天里还将多少保持这个早晨的情调,这使我想起了上一年我曾游览过的一个山顶上的一所房屋,这是一所空气好的、不涂灰泥的房屋,适宜于旅行的神仙在途中居住,那里还适宜于仙女走动,曳裙而过。吹过我的屋脊的风,正如那扫荡山脊而过的风,唱出断断续续的调子来,也许是天上人间的音乐片段。晨风永远在吹,创世纪的诗篇至今还没有中断;可惜听得到它的耳朵太少了。灵山只在大地的外部,处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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