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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饭馆用纸灯笼照明,闻着有股蒜和姜的气味。在漆成红色的墙上挂着中国水彩画和年历。收款台旁边的鱼缸里一条圆亮、眼睛突出的金鱼在笨拙地游动着。登记台通常是李太太的职权范围,今晚却由一个美国女大学生辛西娅管理着。

  服务员是个矮小而过分活跃的越南人,他在厨房和餐厅之间来回穿梭,端着大盘的食物从这个桌子跳到那个桌子,用纯正的希伯采语快速地说着话,对似乎只有他才能理解的笑话大笑不止。中间的大桌子旁坐着一群荷兰修女,这些兴高采烈、脸长得像生面团似的女人用力咀嚼着,一边笨拙地使着筷子,一边和努银一起笑。其他顾客都是以色列人、他们严肃地吃着。吃完了盘子里的食物,又叫了一些。

  艾丽莎也参与进了这种多种语言混杂的狂欢中,笑着挥动她丈夫的胳膊。他伸手将她的手指放在自己手中,略微用力地握着。

  她花了一点时间才慢慢适应。她是在雅夫奈集体农庄长大肋农家女儿,一个丰满、大骨架的红头发女孩。她最初的几个倾慕者,都是健壮的拖拉机手——在高大结实这一点上和她一样的男人。她一直认为自己会找一个大个子男人,但她从没想象过自己会嫁给一个长得像体型过大的蒙古武士般的人。再着他的家庭:

  她的婆婆头上戴着俄式的巴布什卡头巾,还说着带有俄国口音的希伯来语;阿爸是个老佛教徒,皮肤黄得像羊皮纸;约瑟的哥哥大卫温文尔雅,经常西装革履、总是出门在外忙着做生意。

  她是在军队里遇见约瑟的。她曾在调拨部工作,附属于他的水兵部队。他像旋风一样冲进她的办公室,满脸怒火,却显得滑稽可笑,因为他的制服至少小三号。他冲着她大叫大嚷,她也同样对付他。然后就这样了。化学反应。现在的小拉费头发是黄色的,杏核眼,肩宽得像个工人。谁能预料到这些?

  随着她逐渐了解约瑟,她开始意识到他们有着相似的家史。

  都是幸存者和斗士。

  她的父母还是一对十几岁的恋人时,就在1941年双双从慕尼黑逃掉了,在巴伐利亚的森林里躲了好几个月,仅靠树叶和浆果为生。为了越过边境,她父亲偷了一支步枪并打死了一个德国卫兵。他们一起步行,穿过了匈牙利、南斯拉夫,到达了希腊。

  他们午夜里乘船到了塞浦路斯,把最后一点积蓄给了那个塞浦路斯走私者,但只落得被枪口逼着下了船的结果,那时离巴勒斯坦海岸只有五英里了。他们空着肚子游完了最后的路程,奄奄一息地爬上了雅法的海滩,躲过阿拉伯暴徒的仔细盘查,终于在雅夫奈农庄找到了他们的同伴。

  约瑟的母亲也曾靠步行逃过了纳粹的搜捕,1940年,她走过了从俄国到免签签证的上海的全部路程,和成千土万的犹太人一起,在那里找到了相对平静的环境。随后太平洋战争爆发了,日本人在肮赃的集中营里拘禁了他们所有人。

  一个叫李黄的高大结实的神学大学生也被关在那里。因为他是知识分子,所以他们怀疑他与盟军有联系,不时拉他出去当众鞭打。

  美国军队在广岛投下原子弹之前的两周,日本人宣判了李的死刑。犹太人收留了他,他藏在他们中间,在黑暗中从这一家转移到另一家,就这样躲过了处决,最后一个隐藏他的家庭还收留了一个从敖德萨来的孤儿,她是个黑头发的女孩,叫索尼亚。又是化学反应。

  1917年,索尼亚和李一起到了巴勒斯坦。他转而皈依了犹太教,取名“汉”——意思是“生命”,因为他认为自已是再世为人,然届他们结婚了。1948年他们俩都在加利利参加了与帕尔马人的战斗,1949年他定居在北耶路撒冷、这样李黄汉得以在库克教长的中央神学院中学习。孩子们出世时——大卫1951年出生,约瑟四年后出生中——李黄汉开始做邮局职员的工作。

  十二年来,他一直在包裹上打邮戮,总能看到同事们吃他带去的午餐时狼吞虎咽的热情,而那些食物都是他儿时吃过,后来教给索尼亚的。他们攒了足够的钱后,李一家人在索诺尔加油站的后面开了这家“上海宫”饭馆,就在赫泽·布勒瓦街上。那是1957年,当时人们情绪高涨,努力想要忘掉死亡的恐惧,寻找新的欢乐,因此生意非常兴旺。

  现在李黄汉可以雇别人来跑堂,自己则自在地把时间花在学习《塔木德经》和下棋上。他是个很知足的人,惟一的遗憾是他没能把池对宗教的热爱传给两个儿子。他们俩都是棒小伙子:大卫善于分析,是个规划家——一个完美的银行家;约瑟,头脑简单点,却勇敢热情。但他俩都不戴祈祷帽,都既不过安息日,也不受到他认为无可抗拒的犹太神学学士学位的吸引。

  然而,他知道他没什么可抱怨的。他的生命中好运不断,锦上添花。多少次与死亡擦肩而过,多少次死刑被缓期执行。就在上星期,他还给新栽的石榴树铲上了士,埋好了树根,为他那符合(圣经)描述的花园完成了最后一项工作,享受了在耶路撤冷栽种果树的特权。

  艾丽莎看见他在笑,一个中国式的美丽微笑,这么平静,这么知足。她转向她的丈夫,吻了吻他的手。约瑟看着她,被这突冗的情感流露惊呆了,他笑了笑自己,那笑容和老人一模一样。

  房间的另一头,李黄汉挪动着他的象。“将!”他对斯多林斯基教士说,然后起身接过孙子。

  伊利亚斯·达奥得的妻子一年比一年胖,因此现在他好像在和一座枕头山分享一张床。他喜欢这样,觉得半夜伸出手能摸到那一片柔软的躯体很有抚慰的作用。他喜欢分开她软得像中奶蛋糊一样的大腿,把自己埋在甜蜜之中。不是他不愿把这种情感告诉莫娜,而是女人们只有在有点紧张不安时方才表现得最好。所以他嘲笑她能吃,严肃地对她说她吃掉他薪水的速度比他挣钱的速度还侠。当她流着眼泪为自己找借口时,他会朝她眨眨眼,用他在路上买的芝麻糖堵住她的嘴。

  不必值班的感觉真好。躺在床上的感觉真好。他表现得也很不错,为那些犹太人干了次漂亮活。

  莫娜在梦中叹了口气,用一只胳膊蒙住了脸。他用胳膊肘支起身体看着她,脖出小肉窝来的胳膊肘随着呼吸上下起伏。他笑着搔她的脚心,用他俩惯做的小游戏轻轻地弄醒她,然后再去爬这座山。

  她正是他父亲会憎恶的那种女孩,埃维知道。这是她吸引人的惟一原因。首先,她是摩洛哥人,纯粹的南方血统。又是那种为跳舞而生活的上班族。还很年轻——不超过十七岁。

  他一眼就看中了她。她正和两个长得不怎么样的女孩说话,但这一个长得可真不错——带着明显的招摇神情。妆化得太浓了,头发染成奇特的黑色,剪得像奇异的羽毛。这使他想起她对他说过,她是干理发这行的。那么她很可能是想熔耀一下。刘海下面的脸相当甜美——樱桃般的嘴唇闪闪发亮,黑色的大眼睛,下巴略有点尖。她有魔鬼身材,苗条,胳膊上没有汗毛——这在深色皮肤的女孩中是很少的。细腰,纤细的脚踝,一只脚踝上戴着脚链。最妙的是又大又软的胸部。与她身体的其它部位相比,胸部太大了,不过倒衬托出了她的苗条。她全身都裹在一件维尼纶黑色紧身连衫裤里,看上去湿漉漉的。

  这种织物给了他开口的机会。

  “把饮料洒了?”给她一个贝尔蒙多式的微笑,手放在臀部,炫耀着红色的斐乐衬衫下的紧绷绷的肌肉。

  她“咯咯”地笑,睫毛一闪一闪地动,他明白她同意与他共舞了。

  现在当他们随着恩科克·马西亚斯的情歌慢慢起舞曲时候,他能感觉到她硕大的胸部。舞厅在放了几个小时的摇滚乐之后终于安静了一些。她那两大块美好而柔软的东西不时地撞上他的胸膛,形成两个压力点。他自己大腿间的硬块也在向她施加压力。

  虽然她感觉到了,却既不迎上来,也不逃开。他知道这是个好兆头。

  她用手抚摩着他的肩膀,纵容他的手指向更低处探寻,伴着音乐轻轻抚弄她的尾骨。一个指尖大胆地探到了更低处,碰到了她的臀部那条缝隙的最上方。

  “淘气,淘气。”她说,却没有要阻止他的意思。

  他的手指更加向低处走去,自由自在地移动着。他把她的半个臀部握在手里,极有弹性,刚好能全部塞在他掌心里。他微微用力捏了捏,继续摩挲着她的后腰,在她耳边轻轻哼着,吻着她的脖子。

  她仰起脸,嘴半张开,像在微笑。他用自己的嘴唇蹭着她的嘴,然后吻进去。这个吻里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好像她吃过辛辣的食品面这般辣昧还留在她舌头上。他知道他自己的呼吸也带着酒精的苦味。今晚他喝了三杯加了奎宁水的杜松子酒,比平时允许他自己喝的量要大。但破这件谋杀案让他太紧张了——那些阅读案卷的工作那么枯燥,他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觉得自己傻透了——现在终于结束了,他需要放纵一下。自从与亚什·大卫多夫那位金发碧眼的老婆之间的事败露后,这还是他第一个回到特拉维夫寻欢作乐的夜晚。这决不会是最后一夜。

  最终结果并不坏。丹尼尔让他写好报告的最后一稿,想让他当该死的某种秘书。一想到那些文字,他的膝盖就发软,他很吃惊地听到自己开口说:“我干不了,探长。”

  “干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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