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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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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的历史是不存在的,的确不存在。从来就没有什么重点,没有道路,也没有线索。有些宽阔的地方会让人们以为那里必定有人存在,这不是真的,其实那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年轻时那一丁点儿故事我已经多少写过一些了,我想说的就是那段依稀可辩的历史,我所说的正是这个故事,也就是我那段过河的故事。不过我这里所写的既不相同又却一样。从前,我所说的是那些明亮的时光,那些被照亮的时刻。而这里我要说的是那同一青春里被隐藏的时光,我将通过某些事实,某些感情,某些事件把这段历史挖掘出来。我是在一个使我十分害羞的环境中开始我的写作生涯的。那个时候为他们所写的东西还是合乎道德的。可现在写起东西来似乎就再也没有那么多讲究了。 有些时候我也懂得这个道理:如果思路不清的话,桩桩往事就会混淆在一起,假如是出于虚荣心,随风飘荡的话,那么写出来的东西必将一文不值;有些时候,我也懂得这个道理:如果思路不清的话,所有的事物就会被一种无可名状的溶剂化为一体,这时写出来的东西充其量不外是一篇广告。但是,我往往缺乏主见,我觉得所有的场地都敞开了,再也没有墙壁,使得你落笔之后就无法寻找藏身之处,不知如何收场,如何表达,并且让你那些有失统的言行不再受人尊敬。不过,在此以前,我并没有想那么多。 现在我看到当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十八岁,甚至十五岁,我的脸上就挂着后来人到中年,酗酒成疾而颜容尽毁的先兆性痕迹。对我来讲,酒完成了上帝所没有的功能,它还会杀我,杀人。我这张酗酒的面孔早在酗酒之前就有了。酒只不过起了公认的作用。我自己早就有好酒的愿望,这一点我和别人一样,原先就知道了,只不过这种嗜好来早了。这如同我身上早就有情欲的愿望一样。我在十五岁的时候脸上就挂着享乐的模样。可我当时还不懂得什么是享乐。我的这副面孔实在太明显了。恐怕妈妈早就看出来了。我的两个哥哥也看得出来。对我来说,一切就是这样,从我这张外在的、疲乏不堪的面庞和这双过早带有黑圈的眼睛开始的。 十五岁半,这正是人生过渡的年华。每当我旅行回到西贡的时候,尤其是当我乘车旅行的时候,我总要在这里乘船过渡。那天早上,我在沙沥搭车,妈妈是那里一所女子学校的校长,当时正是学校假期结束的时候,我再也记不起是哪个假期。我到妈妈工作的那间小小的屋子里度假。那天我正要返回西贡那所寄宿学校去。 当地人乘坐的客车是在沙沥市广场发车的。和往常一样,妈妈送我上车,并把我托咐给司机,她向来是把我托咐给西贡客车的司机,以便面对万一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故,火灾、强奸、海盗的袭击以及轮渡半途抛锚等事故时好对我有所照顾。和往常一样,司机让我坐在前面,挨着他的身边,这个座位是专门留给白人坐的。 就是在这次旅途中,那个形象清楚地呈现出来了,它本来可以画得更清楚,更完整,它本来可以保存下来,本来也可以拍下一张照片,就象在别的地方拍下其他的照片一样。可惜没有给这个形象留下一个镜头。也许是由于眼光过于浅薄而没有产生留下一个镜头的动作。如果能早预料到这次过河事件对我的一生将是如此重要的话,这个形象原该收入镜头而保存下来。然而,正当这个形象出现的时候,人们甚至还没感觉到它的存在。只有上帝才认识它。因此,这个形象也只能如此而已,也许它根本就不存在。它被疏忽了。它被遗忘了。它并没能脱胎而出,没有露出清晰完整的轮廓。可这正是它美的所在,绝对的美,是美的化身。 就在乘渡船横渡湄公河的一条支流时,我从客车上走下来。这条渡船往返于永隆和沙沥两地之间。在交趾支那南方的一片泥和稻田的辽阔平原——“鸟乡”平原我下了车,我向着船舷走过去,观看着眼前的河流。妈妈曾经对我说,我一辈子再也看不到象湄公河和它的支流这样美丽、壮观而又汹涌澎湃的河流。这些河流注入大海,这些水乡的土地也将消失在大海的胸怀之中。在这一望无际的平坦土地上,这些江河水流湍急,仿佛大地是倾斜的,河水直泻而下。 每当汽车爬上轮渡的时候,我总是要从汽车上走下来,哪怕是在夜间过河也得一样下车,因为我总是害怕,害怕那渡船的拉绳折断而把我们漂泊到海洋里。在那急流旋涡之中,我看到了我性命的末日。流水是如此无情,它可以带走一切,无论是石头、还是教堂、甚至连整座城市也都难以幸免。在大河的流水深处,正掀起一阵风暴,阵阵狂风相互撕打。 我穿着一件真丝的连衣裙,它已经破旧不堪,几乎是透明的。从前这件连衣裙是妈妈的,有一天她不想再穿它了,因为嫌它过于透亮,所以把它给了我。这是一件无袖的、袒胸露肩的连衣裙。那真丝是茶色的,在当时是一种十分流行的颜色。这是我所记得的唯一一条连衣裙。我觉得它很合身。我在腰部系了一条皮带,也许那是我哥哥的一条皮带。我已经记不得当年穿过什么鞋,我只记得那几条穿过的裙子。我常常光着脚丫穿着一双布拖鞋,我指的是在我到西贡上中学之前的情况。 自从我上了中学以后,当然我是一直穿鞋的。那一天,我该穿上这双少有的金丝高跟鞋。那天因为我找不到别的鞋可穿,所以就把它穿上了。这是妈妈给我买的处理品中的处理品。我穿着这双金丝鞋上中学去。我上中学穿着这双缀有用废金丝编成的小图案的鞋上中学去。这是我自己的意愿。我只穿得惯这双鞋,甚至现在还是如此,这双高跟鞋是我有生以来头一双皮鞋,它很漂亮,超过以前我穿过的所有为了跑步、玩耍而穿的平底白布鞋。 可是那一天,并不是因这双皮鞋使小姑娘打扮得奇装异服。出奇的是那一天姑娘头上戴着一顶平边男帽,一顶玫瑰红色的软毡帽,上面围着一条很宽的黑色饰带。 正是这顶帽子使得姑娘变成一个不伦不类的形象。 这顶帽子到底是怎么落到我手里的,我现在已经忘掉了。我也记不清是谁给我的。我想可能是妈妈依我的要求给我买的,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帽子是处理品中的处理品。为什么会买这么一顶帽子呢?在那个时候,在这块殖民地中,没有一个女人,没有一个姑娘会戴这种男式毡帽。这连当地的妇女也不戴。事情可能是这样发生的:为了开玩笑,我试戴了一下这顶帽子,就这样,我在帽商的镜子里照了照,我发现:在这顶男式帽子下面,我那不讨人喜欢的单薄身段,那种孩童的缺陷,立即变成了另一副模样。她再也不是自然界中粗暴和倒霉的角色,恰恰相反,这种选择使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不同的人,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突然间,有人喜欢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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