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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流浪生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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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她忙着和丈夫的律师们谈判这些事情,忘了应该怎样处置小罗登。她甚至于没有去看过儿子。这孩子完全由大伯和大娘照管,反正他和大娘的感情本来是很好的。他的妈妈离开英国之后,在波罗涅写了一封措辞简洁的信给他,叫他好好读书,并且说她自己准备上欧洲游览,将来再写信给他。从那时起她一年没有动笔,直到毕脱爵士的独生子死掉以后才写第二封信。那孩子本来身体单弱,后来生百日咳和出痧子死了,这样一来,罗登就成了女王的克劳莱的承继人。慈爱的大娘本来把他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从此两人的感情更深了一层。这时罗登的妈妈便又给她宝贝的儿子写了一封怪亲热的信。罗登·克劳莱已经长成一个高大强壮的大孩子。他收到了信,脸红起来,说:“吉恩大娘,你才是我妈妈,不是——不是那个人。”话是这么说,他仍旧恭恭敬敬的写了一封回信给利蓓加。当时利蓓加住在翡冷翠一家寄宿舍里——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亲爱的蓓基最初离开本国的时候走得并不远。她先在法国沿海的波罗涅住下来。当地住着好些清白无辜的英国人,都是因为在本国不能安身,才到这里来的。她在旅馆里租了两间房,雇了一个女佣人,仿佛是个守寡的上等女人。她跟着大家吃普通客饭,很能得同桌人的欢心。她对邻居谈起她的大伯毕脱爵士和伦敦的了不起的朋友们。这种时髦场中的无聊琐碎,最能叫那些不见世面的人觉得神往。听了她的话,好多人都以为她是个有地位的人物。她请人家在自己屋里吃吃茶点;当她的正当娱乐,像游泳、坐马车兜风、散步、看戏,她也参加。有一个印刷商人的妻子叫白乔斯太太的,带着一家在当地过夏,星期六星期日,她丈夫白乔斯也在那里歇。白乔斯太太觉得利蓓加很讨人喜欢。那知道后来混帐的白乔斯对她不断的献殷勤,白乔斯太太才改了主意。这件事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蓓基对人向来周到,随和,近人情——对于男人尤其亲热。 伦敦的热闹季节一过,通常总有许多人从英国到此地来。因此蓓基有不少机会和从前那些了不起的伦敦朋友见面,从他们的行为推测“上流社会”对她的态度。有一天,蓓基在波罗涅的码头上很端庄的散步,隔着又深又蓝的海水,英国的岩石在对岸映着日光发亮。在这儿她碰见派脱莱脱夫人和她的一群女儿。派脱莱脱夫人举起阳伞刷的一挥,把女儿们都聚在身边,转过身来离开码头就走,一面恶狠狠的向蓓基钉了几眼。 可怜的小蓓基只好独自一个人站在那里。 又有一天,一艘邮船从英国开过来。那天风浪很大,蓓基向来爱看乘客们从船上出来的时候那狼狈滑稽的样子。这一回,恰巧斯林斯登夫人在船上。她一路上躺在自己马车里晕船晕得精疲力尽,从跳板走到岸上都觉得很勉强。忽然她一眼看见蓓基戴着粉红帽子,一脸淘气的样子笑嘻嘻的站在那里,浑身的力气登时来了,竟然不用人搀扶,独自一个走到海关里去,一面对蓓基满脸不屑的瞪了一眼。这种眼色,普通的女人是受不住的,蓓基只笑了一笑,不过我想她心里一定也不高兴。她觉得自己无倚无靠,一个亲人也没有。要走过在远处发亮的岩石回到英国,在她是不可能的了。 男人们的态度也和以前大不相同。葛兰斯登对她笑得呲牙咧嘴,那亲狎的样子看了叫人心里嫌恶。包勃·色克林那小子三个月以前见了她就恭恭敬敬脱下帽子,她在岗脱大厦作客回家的时候,他常常给她当差,在屋子前面排列着的马车里面把她的车子找来,要他在雨里跑上整整一里路也愿意。有一天蓓基在码头上散步,看见包勃正在和希霍勋爵的儿子,禁卫军里的非卓夫谈话。这回他不脱帽子了,只扭过脖子来跟她点了一点头,管自和希霍的嗣子谈话。汤姆·莱克斯口里衔着雪茄烟,要想闯到她旅馆里的起坐间里来,给她关在门外。若不是他的手指夹在门缝里,她一定当时就把门锁上。到这时候她才觉得自己真正是孤单无靠。她想:“如果他在这儿,这些没有胆子的人决不敢欺负我。”她想到“他”,心里非常难受,说不定还觉得牵挂。他又傻又老实,对蓓基一味忠诚体贴,依头顺脑,而且脾气又好,又有勇气,有肝胆。那天蓓基说不定还哭了一场,因为下楼吃饭的时候她比平常更加活泼,脸上还多搽了一层胭脂。 现在她天天搽胭脂,而且——而且除了旅馆账单上开着的哥涅克酒以外,她的女佣人还在外边替她另外打酒来喝。 男人们的侮辱虽然难受,恐怕还不如有些女人的同情那么刺心。克拉根白莱太太和华盛顿·霍爱脱太太到瑞士去,路过波罗涅。同去的有霍纳上校,年轻的包莫里,当然还有克拉根白莱老头儿和霍爱脱太太的小女儿。这两个女人见了她并不躲避。她们笑呀,讲呀,咭咭呱呱,说东话西,一会儿同情她,一会儿安慰她,倚老卖老的,真把她气疯了。她们吻了她,才装腔作势的嘻嘻笑着走掉了。她想:“她们也来对我卖老!”她听见包莫里的笑声从楼梯上传下来,很明白笑声里面含的是什么意思。 蓓基住在旅馆里每星期付账,对每个人都殷勤和气,向旅馆老板娘微笑,管茶房叫“先生”,对女佣人们说话客气,使唤她们做事的时候常常赔个不是,这样,虽然她花钱小气(她向来撒不开手),也就对付得过了。哪知自从这群人来过之后,旅馆主人便来赶她动身。有人告诉他说旅馆里不能收留她这样的人,因为英国的上等女人决不愿意和她同桌子吃饭。这样,她只得自己去租公寓住。那儿的生活单调寂寞,把她憋得难受。 她虽然到处碰壁,仍旧不屈服,努力替自己树立好名声,把别人说她的坏话压下去。她经常上教堂,赞美诗比谁都唱得响亮。她为淹死的渔夫的家眷办福利。她做了手工,画了图画,捐给扩喜布传教团。她捐钱给教会,而且坚决不跳华尔兹舞。总之,她尽量做个规矩的上等女人。为这个原因我很愿意多说一些她当时的生活情形。后来的事情说来不怎么愉快,我也不喜欢多讲。她明明看见别人躲着不愿意睬她,仍旧努力对他们微笑着打招呼。她心里的委屈烦恼,在脸上是一点儿也看不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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