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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1)


  那天,马丁意识到了自己的寂寞。他身强力壮,却无所事事。写作和学习停止了,布里森登死了,露丝跟他吹了,他的生命被戳了个洞而他又不肯把生活固定在悠悠闲闲坐咖啡馆抽埃及烟的模式上。不错,南海在召唤他,但是他有一种感觉:美国的游戏还没有做完。他有两本书快要出版,还有更多的书就会找到出版的机会,还有钱可赚,他想等一等,然后带一大口袋金币到南海去。他知道玛奎撤思群岛有一个峡谷和一道海湾,用一千智利元就可以买到。那道峡谷从被陆地包围的马蹄铁形海湾开始直到白云缘绕的令人晕眩的峰顶,约有一万英亩,满是热带水果、野鸡、野猪,偶然还会出现野牛群。在山巅上还有受到一群群野狗骚扰的成群的野羊。那儿整个是渺无人烟的荒野,而他用一千智利元就能买到。

  他记得那海湾,它风景壮丽,波阔水深,连最大的船只都可以非常安全地出入。《南太平洋指南》把它推荐为周围几百英里之内最好的船舶检修处。他打算买一艘大帆船——像游艇的、铜皮包裹的、驾驶起来像有巫术指挥的大帆船,用它在南海诸岛之间做椰子干生意,也采珍珠。他要把海湾和峡谷当作大本营,要修建一幢塔提家的那种草屋,让那草屋、峡谷和大帆船里满是皮肤黝黑的仆人。他要在那儿宴请泰欣黑的商务代办、往来的商船船长和南太平洋流浪汉中的头面人物。他要大宴宾客,来者不拒,像王公贵族一样。他要忘掉自己读过的书,忘掉书里那个其实是虚幻的世界。

  为了办到这一切,他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呆下去,让口袋里塞满了钱——钱已经开始汩汩地流来了。只要一本书走了红,他就可能卖掉他全部作品的手稿。他还可以把小说和诗歌编成集子出版,保证把那峡谷、海湾和大帆船买到手。他决不再写东西了,这是早已决定了的。但是在等着他的书出版的时候,他总得有点事做,不能像现在这样浑浑噩噩呆头呆脑,什么都不在乎地过日子。

  有个星期天早上他听说砌砖工野餐会那天要在贝陵公园举行,就到那儿去了。他早年参加过多次工人阶级的野餐会,当然知道情况。他一走进公园,往日的快乐辛酸便重新袭来。这些劳动人民毕竟是他的同行,他是在他们之间出生和长大的,虽然曾和他们分手,但毕竟已回到了他们之中。

  “这不是马丁吗?”他听见有人说,接着就有一只亲切的手落到他肩上,“你这么久到哪儿去了?出海了么?来,喝一杯。”

  他发现自己又回到老朋友之间。还是那群老朋友,只是少了几个旧面孔,多了几张新面孔。有些人并不是砌砖工,但是跟以前一样来参加星期天野餐,来跳舞,打架,寻开心。马丁跟他们一起喝酒,重新觉得像个现实世界的人了。他觉得自己真傻,当初怎么会离开了他们呢?他非常肯定如果他没有去读书,没有去和那些高层人物厮混,而是一直跟这些人在一起,他会要幸福得多。但是,那啤酒的味道却似乎变了,没有从前那么可口了。他的结论是:布里森登败坏了他对高泡沫啤酒的胃口。他又在猜想,看来书本已经破坏了他跟这些少时的朋友之间的友谊。他决心不那么娇气,便到舞厅去跳舞。他在那儿遇见了水暖工吉米跟一个金头发白皮肤的高挑个儿的姑娘在一起。那姑娘一见马丁便丢下吉米,来和他跳。

  “喷喷,还是跟从前一样,”马丁和那姑娘一圈一圈跳起华尔兹来,大家对吉米一笑,吉米解释道,“我才他妈妈的不在乎呢,马丁回来了,我高兴得要命。你看他跳华尔兹,滑溜溜的,像绸缎一样。难怪姑娘们喜欢他。”

  但是马丁却把那金发姑娘还给了吉米。三个人便和六七个朋友站在一起,看着一对对的舞伴打旋子,彼此开着玩笑,快活着。大家看见马丁回来都很高兴。在他们眼里他并没有出版什么书,身上也没有什么虚构的价值,大家喜欢他,都只因为他本人。他觉得自己像个流放归来的王子,寂寞的心沐浴在真情实爱之间,又含苞欲放了。他狂欢极乐,表现得出类拔萃。而且,他口袋里有钱,恣意地挥霍着,就像当年出海归来刚发了工资一样。

  有一回他在舞池里见到了丽齐·康诺利,一个工人正搂着她从他身边舞过;后来他在舞场里跳舞,又见她坐在一张小吃桌边。一番惊讶与招呼过去,他便领她去到草场——在那儿他们可以不必用高声谈话来压倒音乐。他刚一开始说话,她就已经成了他的人,这他很明白。她那又自卑又傲慢的眼神,她那得意扬扬的身姿的柔媚动作,她听他说话时那专注的神情,在在流露出了这一点。她再也不是他以前所认识的那个姑娘了,现在她已成了个女人。马丁注意到,她那大胆而野性的美有了进步。野性如故,但那大胆和火辣却醇和了些。“美人,绝色的美人,”马丁倾倒了,对自己低声喃喃地说。而他却明白地属于他,他只需要说一声“来”,她就会乖乖地跟随他走到天涯海角。

  这些念头刚闪过,他的脑袋右面就挨了重重一击,几乎被打倒在地。那是一个男人的拳头,打得太愤怒,也太急,原想打他的腮帮,却打偏了。马丁一个趔趄,转过身子,见那拳头又狠狠飞来,便顺势一弯腰,那一拳落了空,那人身子却旋了过去,马丁左手一个勾拳,落到正旋转的人身上,拳头加上旋转力使那人侧着身子倒到了地上。那人翻身跳起,又疯狂地扑了上来。马丁看到了他那气急败坏的脸色,心里纳闷,是什么事让他这么大发脾气?可同时左手又挥出了一个直拳,全身力气都压了上去。那人往后倒地,翻了个个儿,瘫倒在那里。人群中的吉米和其他人急忙向他们跑来。

  马丁全身激动。往昔的日子又回来了:寻仇结恨、跳舞、打架。说说笑笑。他一面拿眼睛盯着对手,一面看了丽齐一眼。平时一打架,女人们都会尖叫,可是丽齐没有叫,她只是身子微微前倾,大气不出地专心看着,一只手压在胸前,面色酡红,眼里放着惊讶和崇拜的光。

  那人已经站起身来,挣扎着要摔脱拽住他的几条胳臂。

  “她是在等我回来!”他对大家解释道,“她在等我回来,可这个新到的家伙却来插上一脚。放了我,告诉你们,我得教训他一顿。”

  “你凭什么东西生气?”吉米在帮着拉架,问道,“这人是马丁·伊甸,拳头厉害着呢,告诉你吧,你跟他闹别扭,他能把你活活吃了。”

  “我不能让他就那么把她偷走,”对方插嘴道。

  “他连荷兰飞人①也吃掉了的,你总认识荷兰飞人吧,”吉米继续劝解,“他五个回合就把荷兰飞人打趴下了。你跟他干不了一分钟的,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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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荷兰飞人:海员之间的迷信,在好望角附近海面,风暴之时常有一艘幽灵船只出没,对于船舶极为不吉利,那船就叫“荷兰飞人”。此处是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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