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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7)


  我推了推它,看看能不能把它赶出去;它也动了动,想站起来,可是已经爬不起来了。于是我想,就让他躺在那里吧。既然它把我吓了一大跳,只要它一息尚存,也一定会把胆敢闯进来的野人吓跑。

  这时,我从惊恐中恢复过来,开始察看周围的情况。我发现洞不太大,周围不过十二英尺,但这完全是一个天然的洞穴,既不方,也不圆,不成什么形状,没有任何人工斧凿的痕迹。我又发现,在洞的尽头,还有一个更深的地方,但很低,只能俯下身子爬进去。至于这洞通向何处,我当然不得而知。当时我手头没有蜡烛,只好暂时不进去,但我决定第二天带上蜡烛和火绒盒进去。那火绒盒我是用一支短枪上的枪机做成的。另外,我还得带一盘火种。

  第二天,我带了六支自己做的大蜡烛去了。我现在已经能用羊脂做出很好的蜡烛。我钻进那低矮的小洞时,不得不俯下身子,这我前面已提过了。我在地上爬了约十来码。说起来,这实在是一个大胆的冒险举动,因为我既不知道要爬多远,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有什么东西。钻过这段通道后,洞顶豁然开朗,洞高差不多有数十英尺。我环顾周围上下,只见这地下室或地窟的四壁和顶上,在我两支蜡烛烛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万道霞光,灿烂耀目;这情景是我上岛以来第一次看到的。至于那岩石中是钻石,是宝石,还是金子,我当然不清楚,但我想很可能是这类珍宝。

  虽然在洞里没有光线,但这却是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最美丽的洞穴。地上干燥平坦,表面是一层细碎的沙石,所以不会有令人厌恶的毒蛇爬虫。洞顶和四壁也十分干燥。这个洞穴唯一的缺点是入口太小,然而正是因为进出困难,才使它成为一个安全隐蔽的地方,而这也正是我千方百计寻求的庇护所。所以,这个缺点于我来说反而成了一个优点。我对自己的发现真是欣喜万分,决定立刻把我所最放心不下的一部分东西搬到洞里来,特别是我的火药库和多余的枪支,包括两支鸟枪和三支短枪。因为我一共有三支鸟枪和八支短枪,在城堡里留下五支短枪架在外墙洞里像大炮一样,作战中需要时也可随时拿下来使用。

  在这次转移军火时,我也顺便打开了我从海上捞起来的那桶受潮的火药。结果发现,火药四周进了三四寸水,结成了一层坚固的硬壳,可里面部分却完好无损,仿佛壳里的果仁保存得很好。我从桶里弄到了差不多六十磅好火药,这真是一个可喜的收获。不用说,我把全部火药都搬了过去。从此以后,我在城堡里最多只放三磅火药,唯恐发生任何意外。

  另外,我又把做子弹的铅也全部搬了过去。

  在我自己的想象中,我成了一个古代的巨人,据说这些巨人住在山岩的洞穴里,没有人能攻击他们。我自己想,只要我呆在洞里,即使有五百个野人来追踪我,也不会找到我;就是给他们发现了,也不敢向我进攻。

  我发现洞穴的第二天,那只垂死的老山羊就在洞口边死去了。我觉得与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就地挖个大坑,用土把它埋起来更省事些。于是我就地把老山羊埋了,免得我鼻子闻到死羊的臭气。

  我现在在岛上已经住了二十三年了,对这个地方以及对自己在岛上的生活方式,也已非常适应了。如果我不担心野人袭击的话,我宁愿在此度过我的余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就像洞中的那只老山羊一样无疾而终。同时,我又想出了一些小小的消遣和娱乐,使我的日子过得比以前快活多了。

  首先,我前面也提到过,教会了鹦鹉说话。现在,它说得又熟练又清楚,实在令人高兴。这只鹦鹉同我一起生活了二十六年。至于它后来又活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了。但巴西人都认为,鹦鹉可以活上一百年,也许我那可怜的鹦鹉至今还活在岛上呢,还在叫着"可怜的鲁滨逊"哩!但愿没有一个英国人会这样倒霉,跑到那里听到它说话。要真的给他听到了,他肯定认为碰上了魔鬼呢!我的狗也讨我欢喜,是个可爱的伴侣,跟我不下十六年,后来终于老死了。至于我的那些猫,前面也已说过,由于繁殖太多,我不得不开枪打死了几只,免得它们把我的东西通通吃光。后来,我从船上带下来的两只老猫都死了,我又不断地驱逐那些小猫,不给它们吃东西,结果它们都跑到树林里去,变成了野猫。只有两三只我喜欢的小猫被我留在家里驯养起来。可是每当它们生出小猫时,我就把小猫投在水里淹死。这些都是我家庭的一部分成员。另外我身边还养了两三只小山羊,教会它们在我手里吃东西。此外,还养了两只鹦鹉,也会说话,也会叫"鲁滨逊",可都比不上第一只说得那么好;当然,我在它们身上花的功夫也没有第一只那么多。我还养了几只海鸟,究竟是什么鸟,我也不知道。我在海边把它们抓住后,剪去了翅膀养起来。现在,我城堡围墙外打下去的那些小树桩,已长成浓密的丛林。那些鸟就栖息在矮丛中,并生出了小鸟,非常有趣。所以,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只要不担心受野人的袭击,我对自己所过的生活,确实感到心满意足了。

  可是,事情的发展却与我的愿望相反。这部小说的读者一定会得出这样一个正确的结论: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竭力想躲避的坏事,却往往是我们获得拯救的途径;我们一旦遭到这种恶运,往往会吓得半死,可是,正由于我们陷入了痛苦,才得以解脱痛苦。在我一生离奇的生活中,可以举出许多这一类的例子,尤其是我孤居荒岛最后几年的生活情况更能证明这一点。

  前面我已说过,这是我在荒岛上的第二十三个年头了。当时正是十二月冬至前后。当然,这儿的十二月,根本不能算是冬天,但对我来说,这是收获庄稼的特殊季节。我必须经常出门到田里去。一天清晨,天还未大亮,我就出门了。忽然,只见小岛尽头的海岸上一片火光,那儿离我大约有两英里远。这使我惊恐万分。那儿我也发现过野人到过的痕迹。但使我更苦恼的是,火光不是在岛的另一边,而是在我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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