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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3)


  “简!你愿意听我说理吗?(他弯下腰来,凑近我耳朵)因为要是你不听,我就要使用暴力了。”他的声音嘶哑,他的神态像是要冲破不可忍受的束缚,不顾一切地大胆放肆了。我在另一个场合见过这种情形,要是再增一分狂乱的冲动,我就对他无能为力了。此刻,唯有在一瞬之间将他控制住,不然,一个表示厌恶,逃避和胆怯的动作将置我自己一—还有他一一于死地。然而我并不害怕,丝毫没有。我感到一种内在的力量,一种气势在支持着我。危急关头往往险象环生,但也并非没有魅力,就像印第安人乘着皮筏穿过激流所感觉到的那样。我握住他捏得紧紧的手,松开他扭曲的手指,抚慰地对他说:

  “坐下吧,你爱谈多久我就同你谈多久,你想说什么,不管有理无理,都听你说。”

  他坐了下来,但我并没有让他马上就开口,我己经强忍住眼泪多时,竭力不让它流下来,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看到我哭。但现在我认为还是让眼泪任意流淌好,爱淌多久就淌多久。要是一腔泪水使他生了气,那就更好。于是我放任自己,哭了个痛快。

  不久我就听他真诚地求我镇静下来,我说他那么怒火冲天,我可无法镇静下来。

  “可是我没有生气,简。我只是太爱你了。你那苍白的小脸神色木然,铁板一块,我可受不了。安静下来,噢,把眼睛擦一擦。”

  他口气软了下来,说明他己经克制住了。因此我也随之镇静下来。这时他试着要把他的头靠在我肩上,但我不允许,随后他要一把将我拉过去。不行!

  “简!简!”他说。声调那么伤心,我的每根神经都颤栗起来了。“那么你不爱我了?你看重的只是我的地位以及作为我妻子的身份?现在你认为我不配作你的丈夫,你就害怕我碰你一碰了,好像我是什么癞蛤蟆或者猿猴似的。”

  这些话使我感到难受,可是我能做什么,说什么呢?也许我应当什么也别做,什么也别说。但是我被悔恨折磨着,因为我伤了他的感情,我无法抑制自己的愿望,在我制造的伤口上贴上膏药。

  “我确实爱你,”我说,“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但我决不能表露或纵容这种感情。这是我最后一次表达了。”

  “最后一次,简!什么!你认为可以跟我住在一起,天天看到我,而同时要是仍爱我,却又经常保持冷漠和疏远吗?”

  “不,先生,我肯定不行,因此我认为只有一个办法,但要是我说出来,你准会发火。”

  “噢,说吧!我就是大发雷霆,你也有哭哭啼啼的本事。”

  “罗切斯特先生,我得离开你。”

  “离开多久,简?几分钟工夫吧,梳理一下你有些蓬乱的头发,洗一下你看上去有些发烧的脸吗?”

  “我得离开阿黛勒和桑菲尔德。我得永生永世离开你。我得在陌生的面孔和陌生的环境中开始新的生活。”

  “当然。我同你说过你应当这样。我不理睬你一味要走的疯话。你的意思是你得成为我的一部份。至于新的生活,那很好,但你得成为我的妻子。我没有结过婚。你得成为罗切斯特太太——应当名实相符。只要你我还活着,我只会守着你。你得到我在法国南部拥有的一个地方,地中海沿岸一座墙壁雪白的别墅。在那里有人守护着你,你准会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决不必担心我会引诱你上当一—让你成为我的情妇。你为什么摇头?简,你得通情达理,要不然我真的会再发狂的。”

  他的嗓子和手都颤抖着,他大大的鼻孔扇动着,他的眼睛冒着火光,但我依然敢说——

  “先生,你的妻子还活着,这是早上你自己承认的事实。要是按你的希望同你一起生活,我岂不成了你的情妇。别的说法都是诡辩一—是欺骗。”

  “简,我不是一个脾气温和的人——你忘了这点。我忍不了很久。我并不冷静,也不是一个不动感情的人,可怜可怜我和你自己吧,把你的手指按在我脉搏上,感觉一下它怎样跳动吧,而且当心——”

  他露出手腕,伸向我。他的脸颊和嘴唇因为失血而变得苍白。我左右为难,十分苦恼。用他所厌恶的拒绝把他煽动起来吧,那是残酷的;要让步呢,又不可能。我做了一件走投无路的人出于本能会做的事——求助于高于凡人的神明。“上帝帮助我!”这句话从我嘴里脱口而出。

  “我真傻:”罗切斯特先生突然说。“我老是告诉她我没有结过婚,却没有解释为什么。我忘了她一点也不知道那个女人的性格,不知道我同她地狱一般结合的背景。呵,我可以肯定,一旦简知道了我所知道的一切,她准会同意我的看法。把你的手放在我的手里,简妮特——这样我有接触和目光为依据,证明你在我旁边——我会用寥寥几句话,告诉你事情的真相。你能听我吗?”

  “是的,先生。听你几小时都行。”

  “我只要求几分钟。简,你是否听到过,或者知道我在家里不是老大,我还有一个年龄比我大的哥哥?”

  “我记得费尔法克斯太太一次告诉过我。”

  “你听说过我的父亲是个贪得无厌的人吗?”

  “我大致了解一些。”

  “好吧,简,出于贪婪,我父亲决心把他的财产合在一起,而不能容忍把它分割,留给我相当一部分。他决定一切都归我哥哥罗兰,然而也不忍心我这个儿子成为穷光蛋,还得通过一桩富有的婚事解决我的生计。不久之后他替我找了个伴侣。他有一个叫梅森先生的老相识,是西印度的种植园主和商人。他作了调查,肯定梅森先生家业很大。他发现梅森先生有一双儿女,还知道他能够,也愿意给他的女儿三万英镑的财产,那已经足够了。我一离开大学就被送往牙买加,跟一个已经替我求了爱的新娘成婚。我的父亲只字不提她的钱,却告诉我在西班牙城梅森小姐有倾城之貌,这倒不假。她是个美人,有布兰奇.英格拉姆的派头,身材高大,皮肤黝黑,雍容华贵。她家里也希望把我弄到手,因为我身世不错,和她一样。他们把她带到聚会上给我看,打扮得花枝招展。我难得单独见她,也很少同她私下交谈。她恭维我,还故意卖弄姿色和才艺来讨好我。她圈子里的男人似乎都被她所倾倒,同时也羡慕我,我被弄得眼花缭乱,激动不已。我的感官被刺激起来了,由于幼稚无知,没有经验,以为自己爱上了她。社交场中的愚蠢角逐、年青人的好色、鲁莽和盲目,会使人什么糊里糊涂的蠢事都干得出来。她的亲戚们怂恿我;情敌们激怒我;她来勾引我。于是我还几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婚事就定了。呵一—一想起这种行为我便失去了自尊!一—我被内心一种自我鄙视的痛苦所压倒,我从来没有爱过她,敬重过她,甚至也不了解她。她天性中有没有一种美德我都没有把握。在她的内心或举止中,我既没有看到谦逊和仁慈,也没有看到坦诚和高雅。而我娶了她—一我是多么粗俗,多么没有骨气!真是个有眼无珠的大傻瓜!要是我没有那么大的过失,也许我早就——不过还是让我记住我在同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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