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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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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自传续编 ——以下写于一七八四年巴黎附近的帕西 我收到上面的两封信已经很久了,但是对于信中所提出的要求我一直没有得到空闲予以满足。因为我大部分时间不是在家里度过,假如我能够在家里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那样我手边的笔记就可以帮助我回忆往事,使我能够确定事件发生的准确时间,那样一来,可就要顺手多了。但是,我无法确定自己回国的日期,目前稍有一点空闲,我就努力地回忆起来,把我所能记起来的写下来吧。如果我还能够生还到故乡,我再加以更正和修改。 现在我手边没有上半部分的稿子,不知道我是不是已经叙述过我开办费城会员制图书馆的方式。这种图书馆现在已经有很大的规模,而在开始的时候却很小。我记得在上半部分我已经讲到了创办图书馆前后的时期(大约是一七三〇年)。所以我现在就从创办图书馆讲起吧,要是将来发现上次已经讲过了,那时候再把它删去即可。 我的印刷铺在宾夕法尼亚开业的时候,波士顿以南的各个地方还没有一家象样的书店。在纽约和费城的印刷铺有些同时兼营文具商的业务,不过也只是出售纸张之类的物品,以及一般市民需要的历书、民歌和一些普通的学生用课本。爱好读书的人们就不得不到英国去订购书籍了。我们读书俱乐部的社员们每个人都有一些书。起初我们聚会的场所是一家啤酒店,后来我们离开了那地方,租了一间开会的房间。因此我提议大家把自己的一部分书籍拿到那间房子,这样对大家都有利,而且在我们讨论的时候参考方便,而且每个人都可以把他需要的书借回家去读。我们就这样做了,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感到很满意。 后来,正是这个小图书馆的这些优点,促使我进一步提出了一个推广读书的建议:创立一所公共图书馆,让更多的人可从书籍当中受益。于是我拟定了一个简单的计划,同时拟定了一个必要的章程。请一个处世老练的公证人查尔斯·布罗克登先生把这些规则改写成为一份图书借阅合同,按照合同规定,每个借阅图书的会员必须先付一笔钱,用以图书馆购买第一批书籍,以后每年支付一定的费用来添置图书。那时候,在整个费城读书的人还非常少,我们这些人大多数很穷,以致我东奔西跑也只不过找到了五十来个年轻的商人,愿意为此先付四十先令,以后每人每年付十先令。我们就靠了这样小小的一笔资金起家,从国外进口书籍,图书馆每周开放一天,向会员出借书籍。如果过期不将图书归还,就会按照事先约定的条款加倍罚款。这种图书馆不久就显示出它的优越性,很快,其他的城镇和地区也开始仿效了。一时间,读书成了时髦的事情。而且图书馆因为大量的私人捐赠得以扩大。因为大众没有其他公共娱乐来转移他们对读书的兴趣,于是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没过几年,从外地来的人就发现这里的民众比同一层次的其他国家的人民更有知识、更有教养。 上述关于图书借阅的条款规定将在五十年之内对我们乃至我们的后代子孙有约束力。在我们就要签署这些条款的时候,公证人布罗克登先生不无风趣地对我们说:“虽然你们都还很年轻,但是你们当中不大可能会有人能活到本合同期满的日子。”现在,我们中还有一些人仍然活在世上。但图书馆却将长期存在下去,因为没过几年,我们就获得了政府的特许证。 我在邀请人们加入图书馆之时,遇到种种的反对和勉强的态度。这使我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公众面前把自己展现为积极倡导公共利益的样子,有点不大合适。因为这样会被人认为是想在邻人之中抬高自己的声望,可是正是需要他们的赞助才能够完成这些计划。 从那以后我尽量不让自己过于引人注目,不再说自己是这个计划的首创者,说这是几个友人们的计划,我是在给他们跑腿,向爱好读书的人们推荐该计划。这样我的事情可就顺利得多了,以后在类似的场合我总是这样做。我采用这个方法经常获得成功,所以就向朋友们大力推荐。你目前牺牲了一点虚荣,以后可以得到巨大的回报。由于一时不能确定成绩应该归于谁,某个人在虚荣心的驱使下出来自称是他的功劳,可是后来却受到人们的妒忌,这时他也会还你公正,取下那篡夺来的荣誉的桂冠,把它们送还给合法的主人。 这个图书馆为我不断钻研学习创造了条件。我每日都要花上一两个小时来读书,程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我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缺陷,我父亲曾经一度有这个意图,可惜未能实现。读书可以说是我唯一的乐趣。我既不去酒店,也不进赌场,更不喜欢在无聊的消遣中寻欢作乐。当然,我总是不知疲倦地辛勤工作,创造自己的事业,因为我非这样不可,别无他法。我为了开印刷铺,欠了不少的债还未偿清,成家以后没有多久的时间,我的小孩已经到了受教育的年龄,我还得在业务上和另两家在我以前就开业的印刷铺竞争,因为他们占据了一些优势。虽然我的境况逐渐好起来,但我节俭朴素的习惯仍然保持着。 还是在我孩提时代,父亲在教诲我们的时候,经常说起所罗门的一句格言: “大凡一个人能埋头苦干、勤恳于实际的事务。那他本当与国王并列,而非与小人为伍。” 我从那个时候起就一直认为:勤奋是发财致富和扬名显身的手段。这句话给了我巨大的鼓励,虽然那时我并没有想要站在国王面前。不过,后来这一点倒真做到了,我真的站到了国王的面前,而且站在五位国王的面前,甚至还有幸跟丹麦国王同席共餐。 有一句英国谚语说:“如果想发财致富,就得请教妻子。”我很幸运,有一个和我同样勤劳节俭的妻子。她在事业上能够助我一臂之力,而且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帮我折迭纸张,装订小册子,照料店铺,为造纸商收购破布等等。我们没有雇用那些无事可做的佣工,使用普通的桌子、廉价的家具。我们的伙食简单朴素。比方说,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我的早餐只是面包和牛奶(不喝茶),用的是一个价值二便士的陶制粥碗和一支锡制的调羹。奢侈是如何违背我们先前的原则,渗入我们的家庭并且蔓延开来,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有一天早晨我起来吃早餐的时候,发现盛早餐的是一个瓷碗,而且里面还有一支银调羹。我妻子瞒着我就买了这些东西,一共花了二十三先令。这可是不小的一笔钱啊!对此她并没有其他的借口为之辩解,仅仅说她认为她的丈夫也应该像邻居们一样,有一支银调羹和一个瓷碗。这是我家里第一次出现银器、瓷器。以后,当我们的财富逐渐增加时,这类杯盘碗碟的瓷器也不断地增加,价值达到几百镑的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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