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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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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发现凯谋的印刷铺里只有一架陈旧的印刷机和一套老掉牙的小号铅字。他正在用这套铅字排版一首怀念阿奎拉·罗斯的《挽歌》。阿奎拉·罗斯是州议会的秘书,是一个天资敏悟的年轻人,品德高尚,在镇上极受人们的敬重,而且诗也写得很不错。凯谋也喜欢写诗,不过水平一般。实际上很难说他是在写诗,因为他作诗的方式十分特别,完全不用写文稿,当诗在脑子里形成后,直接用铅字排版,因此他只需要一副字盘。可是《挽歌》差不多要使用所有的铅字,因此谁也无法给他帮忙。我想尽办法修理这台印刷机,使他随时能够使用(他从未用过这台印刷机,而且根本就不知道如何使用),并且答应只要他的《挽歌》写完,就来帮他印刷。在此之后,我回到布莱福德的印刷铺,他暂且给我些零活做做,我就在那里吃住。过了几天,凯谋派人来叫我去排印《挽歌》。这时,他又找到了一副字盘,另外还有一本小册子需要重印。于是,他就让我着手印刷。 我发觉两个印刷铺老板都并不适合经营这项业务。布莱福德原来学的不是印刷,而且还不识字。凯谋虽然有学问,但也只会排字,根本不懂印刷工作。他原来是法国的一位宗教宣传家,善于在大众面前进行充满激情的鼓动宣讲,这时候他已经不再信仰某个具体的宗教教派,却又什么教派都沾点边,他完全不懂世故,我后来还发现在他性格里很有点无赖气。 我在布莱福德家里借宿,凯谋对此很不高兴,因为我在他手下干活——他自己有一间房子,不过里面没有安置家具,所以无法让我住在那里——所以他就在里德先生家为我借了一个地方,他也是租用里德先生的房子。这时候,我的箱子和衣服已经运来了,所以就把自己装饰了一番。在里德小姐的眼里,我的样子可谓仪表堂堂,与她第一次看见我在街上吃面包卷时的模样已判若两人了。 此时,我已经在镇上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们都是些爱好读书的年轻人,我和他们在一起度过了许多个欢乐的夜晚。我勤奋工作,省吃俭用,开始积蓄了一点钱,生活得很愉快,尽可能将波士顿的烦恼忘记。只有我的朋友科林斯了解我的情况,除了他以外,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现在生活于何处。他每次收到我的信,都不透露出半点风声。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出乎意料的事,使得我回家的日期比预计的提前了许多。我有一个姐夫罗伯特·荷麦斯,他在一条行驶于波士顿和道拉瓦之间的帆船上当船长,那时正在距离费城四十英哩的纽卡索。他听到了关于我的消息,于是给我写了一封信。他在信中十分诚恳地劝我回家,并且提到我突然出走使波士顿的亲友们都十分挂念和忧虑,希望我能够相信他们对我的善意。如果我能返回故乡,什么事情都会解决。我回了一封信,对他的劝告表示感谢,并且详细地讲述了离开波士顿的理由,使他相信我对这件事的所作所为并不像他所了解的那样不近情理。 恰好那时殖民地总督威廉·基思爵士也在纽卡索。当我的信送到时,荷麦斯船长刚好跟总督在一起,就跟他谈起了我,并把信给他看了。总督看过我的信后,听到我如此年轻感到十分惊异。他说看来我是一个极有前途的青年,应当加以鼓励。并且认为费城的印刷业的水平很差,要是我能够自己开业,肯定会事业兴旺。他还愿意让我承包政府的生意,并且力所能及地为我提供便利。我当时对此自然一无所知,这些都是后来我姐夫在波士顿给我讲的。 一天,我和凯谋正在窗下工作,看见总督先生与一位衣着考究的绅士(后来才知道是纽卡索的弗伦奇上校)穿过街道径直向我们的铺子走来,接着我们听见了叩门声。凯谋以为是来拜访他,急匆匆跑下楼去。可是总督却只问到我,他以一种我以前不大习惯的彬彬有礼的方式,将我大大地夸奖了一番,说很想和我认识,还善意地责怪我为什么到费城却不让他知道,并且要我和他一起上酒店。他和弗伦奇上校正准备到那儿去品尝一种上乘的白葡萄酒。 我真是受宠若惊,而凯谋更是目瞪口呆。然后我就跟着总督和弗伦奇上校到了第三街转角的酒店。 总督先生一边品尝着马德拉葡萄酒,一边建议我自己开个印刷铺,他认为有很大的希望获得成功,并且逐个分析其中的理由。他和弗伦奇上校都保证我可以利用他们的权力的影响招揽军政两方面的生意。我提出不知道父亲是否愿意协助我的时候,威廉爵士说他马上给我父亲写一封信,向他讲明在此开业的优点,他认为肯定会说服我的父亲。事情就这样决定了,我将乘最近的船班回波士顿,给我父亲带回总督的信。在此期间,我照常到凯谋的店铺去上班,不向外泄露这个计划。从此,总督先生不时派人来叫我去他那里一起进餐,这真使我感到莫大的荣幸。而且,他和我交谈时友好亲切、随便谦和。这种态度也是我不敢想象的。 *** 一七二四年四月末,有一艘小船开往波士顿。我向凯谋告了假,说去看一个朋友。总督交给我一封很长的信,信中向父亲讲了许多赞许我的话,极力劝说父亲让我在费城开创自己的事业,他保证我能在这里发笔大财。我们的船从海湾驶往海面时不幸触了礁,船身裂开一个大口子,这时候海上狂风大浪,我们只得进行人工排水,大家轮流值班。经过了两星期,我们才安全地到达波士顿,那时候我已经离开家乡七个月了。我的亲友们一点也没有听到关于我的消息,因为我姐夫荷麦斯还没有回来,也没有写信提到过我。我的意外出现使全家人无比惊喜,大家见到我都非常高兴,非常热情,只是除了那个哥哥以外。于是,我前往印刷厂去看他,那时我的衣着比我在他那里当学徒的时候漂亮得多了。我从头到脚穿了一套崭新的服装,英俊潇洒,衣服上挂了一只怀表,口袋里装了差不多五英镑的银币。他很勉强地接待了我,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就转过身去继续工作。 店里的伙计们都过来问长问短:到了一个什么地方?那个国家怎么样?我是否习惯呢?如此等等的问题。我于是对他们大大吹嘘了一番费城的生活,还描述了我在那儿的愉快时光,并且特别强调我还准备回去。其中有一个询问那里用的钱是个什么样子。我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大把银币,放在他们的面前。这真是一幅光辉灿烂的图画,这种银币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因为在波士顿通用纸币。我又趁机让他们见识一下我的怀表。因为我哥哥一直阴沉着脸,怒气冲冲,所以,最后我给了他们一枚八便士的银币,让他们买点酒喝,就告辞离开了。我这次造访使哥哥极为不快,当后来我母亲向他提出和解,表示希望看到我们兄弟俩和睦相处的时候,他说我在他伙计面前用这种方式使他下不了台,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个侮辱,永远不会宽恕我。但是,他这可是大错特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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