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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1)


  我豢养着一男一女,
  随时可以诋毁或行窃……

  ——丁尼生《毛黛》(1855)

  查尔斯找到牧师的住所,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个女仆,而那满腮胡须的年轻牧师却在门厅里等着。仆人走去后,她的主人走上前来,从查尔斯的手中接过沉甸甸的旧钥匙。

  “谢谢,先生。我每天上午八点开始举行圣餐。您在埃克斯特待很长时间吗?”

  “呃,不,我只是路过这儿。”

  “我本来以为您会在这儿待几天呢。还有什么我可以为您效劳的吗?”

  年轻的小个子牧师指了指一扇门,看来那是他的书房。查尔斯早已注意到牧师家的摆设有点浮华。他知道牧师是要他去忏悔。用不着费事,查尔斯一眼便看到书房里有个祷告台,还有一尊典雅的圣母玛丽亚塑像。不过,这也难怪,因为这位年轻人出生太晚,没有赶上那次由牛津大学发起的宗教纷争,于是就随随便便、平安无事地讲究起虚夸的礼仪和绔袴子弟的派头来(菲尔波茨博士①本人就是注重礼仪的高教会派),这是当时盛行一时的牧师享受形式。查尔斯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心里产生了个大胆的想法:忏悔是再愚蠢不过的了。于是他躬身致意,转身走开了。从此,他在人生的道路上脱离了正统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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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生平不详。

  人们可能以为他会立即回到恩迪科特旅馆。自然,一个当代社会的人会毫不迟疑地直接回到那里。但是在十九世纪,查尔斯那种可诅咒的责任感和体面观却象一堵墙一样阻挡着他的这一行动。他的第一个任务首先是要使自己清算掉过去所承担的义务,只有在清算以后,他才可以去向莎拉求婚。

  他开始理解莎拉为什么要欺骗。莎拉知道查尔斯爱她,而且她知道查尔斯对这一爱情的深度是一无所知的。所谓瓦格纳抛弃了她这一类的谎言以及她所采用的其他手段,都是一些策略,目的是为了使他懂得这一爱情的深度。在她使查尔斯意识到这种爱情之后,她所说的话只不过是为了检验他的新观点。他真够可怜的,居然没能理解她的用意。因此,她便使用了跟从前相同的策略,从而证明她配不上他。落拉这样的牺牲需要多么高尚的情操啊!当时,如果他不离开旅馆,而是冲上前去再次将她抱住,对莎拉说她是属于他的,而且要斩钉截铁地说,那该多好啊!

  可惜,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都有一种致命的弊病——“两分法”,他们把肉体与“灵魂”分开,而且认为“灵魂”比肉体更实在,比他们真正的自我更实在。实际上,“灵魂”根本就没有与肉体联系起来,它只是高高地浮动于人这种动物之上的东西。

  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都有两种头脑,将事物截然分开——这一事实是一种仪器,我们若要研究十九世纪的英国,必须持此仪器。这是一种精神分裂症,从我所引用的诗人——丁尼生、克劳、阿诺德和哈代——的诗句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点,还可以明了其荒谬程度;但在政治上忽左忽右、见风使舵的人物——例如约翰·米尔和格拉斯通——的理论中,这一点却模糊不清;从知识分子——查·金斯莱①和达尔文除外——中普遍存在的精神病和心理病态中可以看出这一点;从对拉斐尔前派②(他们试图将艺术与生活统一起来)的劈头盖脑的诅咒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从自由派和保守派、放纵派和节俭派、礼仪派和信仰派、主张普及教育者和对普选权惊恐万状者的永无休止的争吵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这种荒谬的精神分裂症还使当时的人们狂热地删节和修改出版物,其结果是,如果我们想了解真正的米尔或真正的哈代,我们从那些自传的删节部分,而不是从出版物中,倒是可以了解更多的东西。我们也可以从那些不知怎么没有被烧掉的通信,从私人日记,从那悄悄销毁时余下的残片中,了解更多的情况。从来没有任何历史给弄得如此混乱不堪;从来没有任何社会表面现象能够如此成功地当作真理而留给容易上当的后人。正是由于这一点,我认为《化身博士》③一书可能是那个时代最好的指导手册。在这部小说后半部的哥特式描绘中,隐藏着揭露时代本质的、深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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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查尔斯·金斯莱(1819—1875),英国牧师、作家。
  ②拉斐尔前派是英国十九世纪下半期的一个文艺团体,主要由威谦·韩德和罗塞蒂兄妹组成。他们批评资本主义的文明,反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传统观念,认为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诗歌和艺术是尽善尽美的,但有神秘主义倾向。
  ③《化身博士》是英国作家罗·斯蒂文森(1850—1894)的著名中篇小说,叙述医学博士杰克尔为了探索人性的善于恶,服用了自己发明的一种药物,创造出自己的另一化身,取名海德,把自己的全部恶习和欲望都给了他。海德出门寻欢作乐,恣意妄为,后来甚至杀人害命。杰克尔医生失去了对海德的控制,连药物也失支作用。最后,杰克尔只好用自杀来摆脱可憎的海德。这部小说将人性分为善与恶两个“自我”,而且恶势力逐步增强,最后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地步。这种思想在西方评论界和读者中曾引起强烈共鸣。


  维多利亚时代的每一个人都有两种头脑,查尔斯也不例外。他一面沿福尔街朝自己下榻的希普旅馆走着,一面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不过,萨姆的出现把他拉回到了现实中来。此时,萨姆正站在这家古老旅馆的门口。

  “查尔斯先生,晚祷不错吧?”

  “我……迷路了,萨姆。我淋得象个落汤鸡。”在萨姆看来,“落汤鸡”这个词用得很不恰当。“给我弄一盆热水,我要好好洗个澡,然后在我房间里吃晚饭。”

  “好的,查尔斯先生。”

  约莫十五分钟以后,你可能看到查尔斯赤裸着身子,忙着做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洗衣服。他把沾着血迹的衬衫放在倒满热水的浴盆边上用力搓着,拼命往衬衫上打肥皂。他觉得自己笨手笨脚,洗得极不干净。过了片刻,萨姆端着托盘送来了晚餐。衬衫搭在浴盆沿上,一半在盆里,一半在外边,象是随随便便丢在那儿似的。萨姆一声不响,把衣服收起来。查尔斯心下十分庆幸,因为萨姆在这类小事上粗心大意得要命。

  吃罢晚饭,查尔斯打开文具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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