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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你好,威尔逊先生。”他盯着我足有几分钟,好像拿不准我是否在他眼前,或者我究竟是谁。

  “你说什么?”

  我又二次向他问好,他疑惑地笑了一卞,答道。

  “你是在跟我说话吗?噢!我非常好,哦,我本不该在这儿溜达。顺便问一下,你看见我的狗了吗?”

  “我怎么会看到你的狗呢?”

  “他们说那狗挺像我,也有点怪,可我始终找不出到底哪儿像。晚安!”

  这是在中午时分,但汤姆有个习惯,他做事或说话时爱颠倒早晚。与他同类相比,汤姆可能长着别样的眼睛及耳朵,所以他用不同的方式去看、听、揣摩。他的心智如此恍惚,以至于他经常一句话说一半就转身而去。如果你几周后又碰巧见到他,他会接上次中断的话头,又与你攀谈起来。

  一次有个女士开玩笑地对他说,她有个小弟弟,今年十二岁,管自己的驴叫布拉汉姆,以表示对那个叫布拉汉姆的著名歌唱家的敬意。汤姆一言不发,却突然撤身离去。三个月后,那女子碰巧在同一地方又遇到了他,汤姆也没有先打招呼,便上前跟她讲话——

  “你跟我说起一头驴——小姐,你弟弟的驴,——布拉汉姆,我想你是这么叫它——对,布拉汉姆,用这名字称呼驴真奇怪!我真想知道著名的布拉汉姆先生对此做何评价。哈,哈!”

  “你的记忆力真好,威尔逊先生,这么长时间了你还记得这件小事。”

  “小事,你这么认为吗?告诉你,这三个月来我就没想过别的事。”

  从这些特征上看,读者可能会认为汤姆就和那头他一直惦记着的动物差不多。但有时他也能摆脱这种失神状态,像其他正常人一样,说话做事有条有理。

  汤姆的父亲死后,他移民去了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在那里糊里糊涂地过了七年无聊的生活。他仆人偷走了他所有的东西,最后还一把火烧了房子。他回到了故乡,衣着像个意大利乞丐,肩膀上蹲着只猴子,用手风琴拉着自编的曲子。穿着这副装束,他找到一个老光棍叔父的住处,并得到了接济。但凡见过我们的朋友一面的人,是不会忘了他的!天下真是不会再有像他这样神形古怪离奇的人了。那心地善良的老兵一眼就发现他这个侄儿很有希望,于是把他接到家中,从那以后汤姆就有了个避风港。

  在那日子里,有个关于他的小趣闻能刻画出他是多么喜好开玩笑,搞恶作剧。一次他乘驿车(那时还没有铁路)从某地去伦敦,与坐在一旁的一位聪明的农夫聊了起来,新南威尔士的风土及他在那里度过的时光成了话题。一个不信奉英国国教的牧师坐在对面。他有几次不礼貌的插话,使汤姆很恼火,突然那牧师不怀好意地问汤姆在那儿呆了多少年①。

  ①18世纪至19世纪澳大利亚是英国流放犯人之地。

  “七年,”汤姆看都没看那牧师一眼,就郑重其事地答道。

  “我想也差不多,”他应道,而且把手插到马裤口袋里,“噢!上帝,你为什么被送到那里去?”

  “偷猎,”不可救药的汤姆答道,并带着法官那般郑重的神情。此话一出口,牧师忙叫车夫停车,他宁愿在雨地里赶路,也不愿与小偷坐在一起。这骗局是汤姆的得意之作,他过去常讲这个事情,把那些神情庄重的人逗得哈哈大笑。

  他不仅是个倾慕漂亮女性的人,还时常幻想自己爱上了某位求之不得的美人。他疯狂迷恋着音乐,能熟练演奏小提琴和长笛了还奏得颇有味道。那些管子风箱中变魔术一般奏出美妙的音乐,汤姆麻木的官能突然活跃起来,一时间生命的激流飞跃跳荡,不可阻拦。他笑着、跳着、唱着,一时间充满柔情蜜意,手舞足蹈,千姿百态,好让你知道他的存在。

  我丈夫有个音色极佳的笛子,这笛子成了汤姆崇拜的对象。

  “每当我听你吹这笛子,我就要破第十诫①。穆迪,你可要照管好‘黑夫人’(这是汤姆给他倾慕的宝贝起的名字),不然我可要带她私奔了。”

  ①《圣经·旧约》中《出埃及记》20章载,第十诫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我真有点怕你了,汤姆。我相信如果我死了,并把黑夫人留给你做纪念,你可能会乐得忘了给我致哀。”

  这就是那个古怪、不能自立、又常想入非非的人,他正盘算着移民加拿大。他的计划进行得怎么样,下文再做交待。

  那天晚上我丈夫与他的朋友汤姆·威尔逊从外地回来已经很晚了。我为他们长途跋涉之后,准备了热气腾腾的晚餐与咖啡,他们吃得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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