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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加拉尔陀是神威显赫的耶稣和他那个尊严的静默的宗教协会的一个热情的信徒。真是庄严的事物呵!对于别的游行雕像,人们有权利笑它的会友们不够虔敬和秩序混乱。但是对于这一个雕像也可以笑吗?决不可以!……当凝视着这使人敬畏的耶稣像,“全世界最崇高的雕像”,看到罩头巾的人们严肃的行进的时候,他感到了情绪的震荡。何况加入这个协会,还可以跟贵族们发生关系呢。

  虽然这样,剑刺手今年还是决定丢开神威显赫的耶稣,跟玛卡雷娜的信徒一起游行,他们是护卫那最会显灵的希望圣母的。

  安古司蒂太太知道他的决定的时候,非常高兴。他确实对圣母欠着这笔债,圣母在他最近一次被牛触倒的时候救过他的命。而且这也符合她的平民的纯朴的感觉。

  “个个人都跟他同阶级的人在一起的,胡安尼朵。你跟贵族们联络联络是对的,但是想一想吧,穷人是永远爱你的,现在他们对你表示不赞成,是因为他们认为你瞧不起他们呢。”

  斗牛士非常明白这一点。斗场里坐在向阳看台上的扰嚷的平民已经对他表示了一点敌意,认为他们已经被他忘记了。他们批评他老是跟有钱人交往,丢开了一开头就替他捧场的人。为了避免这一种恶感,加拉尔陀利用所有的方法来奉承平民,因为他需要这些人鼓掌。在游行的前几天,他通知最有权势的玛卡雷娜的会友,他要参加游行。他希望绝对不要让大家知道这个消息。他参加游行完全为了报答神思,希望他的行动保持秘密。

  但是不多天以后,全体区民都带着邻居的骄傲感净是在谈论这件事情了。唔,今年玛卡雷娜出来该多么漂亮呵!他们瞧不起神威显赫协会的有钱人和他们那秩序井然、使人厌倦的游行,他们只关心河对岸的竞争者,特里安纳区那些欢乐吵闹的家伙,他们是那么满意着他们那高贵的圣母和临死的基督,他们把他叫做极顶神圣的‘小野兽”。

  “今年我们一定要看玛卡雷娜,”邻居们在谈到斗牛士的决定的时候说。“安古司蒂太太一定会用花缀满雕像,那至少要值一百个杜罗。胡安尼朵会把他的全部珠宝都挂在圣母身上。多么富丽堂皇呀!”

  果然这样。加拉尔陀收集起自己的和妻子的全部珠宝,用来装饰玛卡雷娜。她的耳朵上将戴上剑刺手花掉好几次斗牛赚来的钱从马德里买给卡尔曼的金刚钻耳环。在她的胸膛上将戴上斗牛士的双股金链条,金链条上将挂起他所有的戒指,和金刚钻镶的大粒饰扣,这是他穿典型的安达卢西亚服装的时候,别在衬衫胸口的。

  “呵!我们的棕脸女人出来将是多么漂亮呀!”邻合女人们谈到圣母的时候常常这样说。“全部费用都由胡安先生支付。一定会使半个塞维利亚疯狂起来。”

  剑刺手每逢别人问起他这件事情的时候,总是谦逊地笑笑。他老是觉得对玛卡雷娜有一种强烈的、虔敬的信仰。她是他出生的那一区的圣母,何况他那位可怜的父亲生前每一年都参加游行,扮成一个“武装者”。这是他一家人值得骄傲的光荣,如果情况容许,他一定会像他许多早已躺在地下的历代祖宗一样,戴上头盔,拿起长矛,扮成一个罗马军士。

  他高兴这样以敬神出名,他愿意全区的区民都知道他在参加游行,但是同时他又怕这个消息飞遍全城。他信仰圣母,从他将来可能发生危险的观点出发,他愿意对她表示亲昵,但是一想到聚集在蛇街的咖啡店和俱乐部里的朋友们的嘲笑,他又发起抖来了。

  “如果他们认出我在那里边,一定会嘲笑我。”他说。“好吧,跟所有的人搞好关系是必要的。”

  在神圣的礼拜四晚上,他带着他的妻子到主教大教堂里去听“弥撒雷雷”①。这个非常高大的哥特式拱廊里,只有装在柱子上的几支红赭赭的大蜡烛照亮着:刚好使人不至于完全像瞎子似地摸索着走路。礼拜堂两边的铁栅栏里坐着许多贵族男女,仿佛关在笼子里似地,他们竭力避免跟挤进大殿来的汗淋淋的群众混在一起。

  ①弥撒雷雷:在神圣的礼拜四举行的一个宗教唱歌仪式。作曲家爱思拉华的弥撒雷雷歌曲最为有名。——世译本

  在黑暗的唱诗楼上,像一簇淡红色的星座似的几点灯光,是专门给乐队和歌手用的。爱思拉华的“弥撒雷雷”,在这黑暗和神秘的气氛里,播散了愉快的旋律。这是愉快而优美的安达卢西亚式的“弥撒雷雷”,像是鸽子拍击翅膀,包括着好像爱情小夜曲似的温柔的浪漫曲,和醉汉唱歌似的合唱;充满了生命的愉快,叫人忘掉了死,跟追悼基督死去的悲伤恰巧相反。

  等到次中音的歌声结束了最后一个浪漫曲,他谴责杀死大神的那个城:“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的哀诉消失在圆拱顶里,人们立刻散了,他们但愿到富有生气的街上去,这些街道让电灯照耀得真像一个戏院,一排排的座位放在人行道上,包厢就在广场上。

  加拉尔陀很快地走回家去,穿上他的拿撒勒服装。安古司蒂太太带着深情准备着这一套衣服,这种感情似乎使她回到了年轻时代。唉,她那可怜的丈夫,每年到了这一天晚上,就全身武装,把长矛搁上肩头,离开家里,总要到第二天白天,和他军队里的弟兄走遍塞维利亚所有的酒店以后,才戴着破损了的头盔,穿着极肮脏的铠甲,回到家里来……

  剑刺手用女人似的细腻注意着自己的内衣。他穿“拿撒勒人”的服装,和斗牛日穿斗牛士的服装一样仔细。他首先穿上丝袜和漆皮皮鞋,然后穿上他母亲亲手做成的闪光的白缎长袍,头上是一顶绿天鹅绒做的高高的尖顶头巾,这头巾垂在他的肩膀上和脸上,像一个面具似的,再垂下去一直到膝盖下边,像是神父做弥撒穿的祭服。胸膛一旁有一个色彩斑驳、绣工细腻的协会的盾形徽章。斗牛士套上了白手套,拿着一根长长的手杖;这是宗教协会里的高贵的标志;这是一根长杆子,用绿天鹅绒包着,银镶的头,底下一头也是银镶的。

  当加拉尔陀经过拥挤的街道向圣琪尔走去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二点钟以后了。大蜡烛的火焰和从酒店里射出来的光,在白色的屋墙上颤抖着影子和火光的混合物。在到达礼拜堂以前,加拉尔陀在游行队伍将要通过的一条狭窄的街上遇到了“犹太队”;那是一群“武装者”,勇敢的兵士,他们为了表示军人的纪律,按照响个不停的大鼓声的拍子,不怕疲倦地在原地踏步。

  他们是些年龄不等的男子,脸被金属的头盔护面罩罩在格子里,穿着葡萄酒色的护身甲,腿上穿着肉色棉袜子,和厚底的无帮鞋。腰带上佩着罗马人的剑,为了模仿现代的兵士,他们用绳子把长矛挂在肩膀上,仿佛是现代马枪的吊带。在队伍前面,飘扬着罗马人的大旗,上面有元老院的标记,跟所有的队士一样按照大鼓声的节拍摇晃着。

  一位威风凛凛的名人拿着一把剑在军队前边大模大样地走着。加拉尔陀走过他身边,就认出来了。

  “该死的!”他在面具底下微笑着。“谁也不会注意到我了。今天晚上大家只会替他鼓掌了。”

  他是小山羊上尉①,一个茨词歌手,为了恪守军纪,他在当天早晨特地从巴黎赶回来,担任领导兵士的军事任务。

  ①上尉:这是宗教游行队伍里的上尉,和军队毫无关系。——世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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