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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是请她去喝了咖啡,这是有道理的:那天在紧要关头,还是全亏我识时务,停止了抵抗——也就是说,全亏我会装蒜,只作突然来了请她的兴致——我才算借到了那本书。她得等图书馆关了门才能走,所以我也尽有充裕的时间,翻了一下十一世纪末叶皇室由依靠僧侣转为依靠法学家的那段历史,记住了一些警句。那次测验我得了个“A-”,说也巧,我初次看到詹尼从借书处里边走出来时,我给她大腿打的也正好是这个分数。可是对于她的装束,我打的分数就不能说是个高分了;那种装束未免太落拓了点,不大合我的口味。我尤其不喜欢她当手提包用的那个印第安玩意儿。这话我幸而没有说,因为我后来发现,那还是她自己设计的呢。

  我们就去矮于饭店。这是附近的一家小吃店,尽管店名叫矮子,倒不是专门招待小个子顾客的。我要了两杯咖啡,还专门为她要了一客巧克力冰淇淋。

  “我叫詹尼弗·卡维累里,”她说,“是意大利裔美国人。”

  她大概只当我是个不开窍的。①随后她又补了一句:“我主修音乐。”

  ①因为詹尼弗是英美人的常见名字,卡维累里是意大利姓氏,很容易辨得出来。

  “我叫奥利弗,”我说。

  “是名还是姓?”她问。

  “是名,”我回答以后,又老老实实供认我的全名是奥利弗·巴雷特。(反正这样说也八九不离十了。)

  “哦,”她说。“巴雷特?跟那位诗人①同姓?”

  ①指英国女诗人伊丽莎白·勃朗宁夫人(1806—1861),她娘家姓巴雷特。

  “对,”我说。“不过扯不上关系。”

  话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我内心暗暗庆幸她总算没有问常人之所问,问得我满心不快:“巴雷特?跟那个堂名一样?”因为,我一向有块特殊的心病,最怕人家把我跟出资兴建巴雷特堂的那一位拉上关系。巴雷特堂是哈佛园里最大也最丑的一座建筑物,也可以说是显示我家财力和势派、宣扬我家“信爱哈佛”臭名的一座超巨型纪念碑。

  此后,她就不大作声了。难道我们真这么快就无话可谈了?还是因为我跟那位诗人沾不上边,她就不愿意照我了?到底什么缘故呢?看她只是坐在那儿,对我似笑非笑。为了不致没事可做,我就拿起她的笔记本翻翻。她那手字也真怪——写得又小又细,一律都是小写字体,没有一个大写字母(她是想以爱·埃·卡明斯①自居?)。我见她还选了些非常“尖端”的课程:作曲学105,音乐150,音乐201——

  ①爱德华·埃斯特林·卡明斯(1894—1962):美国诗人。哈佛大学出身。他在书写方式上标新立异,不用大写字母,自己身名e.e.cummings。

  “音乐201?那不是研究生念的吗?”

  她点点头表示是,掩饰不住内心的那份得意。

  “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复调音乐。”

  “什么叫复调音乐?”

  “反正不是什么色情音乐,预科生。”

  我干吗要受她这腌臜气?难道她不看《猩红报》①?难道她还不知道我是谁?

  ①哈佛大学的校报。哈佛大学的校旗是猩红色的,所以校报也以《猩红报》为名。

  “嗨,你真不知道我是谁?”

  “知道,”她带点儿轻蔑的口气回答说,“巴雷特堂不就是你的吗。”

  可见她并不知道我是谁。

  “巴雷特堂才不是我的呢,”我抓住了她的语病。“那不过是我曾祖父捐献给哈佛的。”

  “好让他那个不怎么样的曾孙能十拿九稳进哈佛!”

  这简直叫人忍无可忍。

  “詹尼,既然你认定我是个狗熊,那又何必硬逼我请你喝咖啡?”

  她两眼对我直瞅,微微一笑。

  “我喜欢你那副身板哪,”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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