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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有一天,纯一想起警方曾为了寻找消失了的证据搜过山,那么警察是怎么搜山的呢?于是他又看了一遍诉讼记录。警方的搜山行动除了有刑事科和鉴识科的警察参加以外,还动员了七十名机动队员。总共一百二十名搜查员,用了十天的时间,把方圆四公里的范围篦头发似的篦了一遍。这是日本警察最拿手的地毯式搜索。而且警察跟寻找台阶的纯一他们不同,警察是为了找出被掩埋的凶器。警察只要看到被挖掘过的痕迹或者可疑的地方,都要挖它一个底朝天,甚至还使用了金属探测仪,把这一带全都搜查了一遍。尽管如此,也没找到作为杀人凶器的大型利器,以及存折和印鉴。

  纯一期待在诉讼记录中看到有关于台阶的记载,比如设置了台阶的供登山者休息用的山上小屋之类,但是没有看到。

  两人已经在山上搜索了十天。地图上的三角形被涂了一半的时候,他们在靠山的小河边发现了一个小木屋。

  从远处看到小木屋时,纯一不由自主地叫了起来:“南乡先生,那边有一个小木屋!”

  南乡也有一种从苦役中解放了的感觉,他两眼放光,叫道:“过去看看!”

  他们跑到小木屋前一看,那是一个建筑面积约为三坪、纵向细长的二层建筑。入口处一侧虽然挂着一块牌子,但由于常年风雨侵蚀,牌子上的字难以辨认,写的好像是某某营林署什么的。门上有把生锈的挂锁,用力一拽,连钌铞都被从门上拽下来了。

  “我要第二次非法侵入住宅了。”

  南乡的话让纯一回过神来,不由自主地环视了一下四周。

  南乡笑道:“不用看,没人监视我们。”说完一把将门推开。

  二人往里边一看,立刻就失望了。因为这座小屋从外面看确实是二层,但并没有上二楼的楼梯。

  “他们怎么上二楼啊?难道是用梯子?”

  南乡一边往里走,一边往二楼看,纯一跟在他身后。他们仔细观察着这个只有六叠大小的空间。

  到处散落着打碎的玻璃杯、四棱木材,还有沾满了泥沙的被褥等,看样子是营林署的工人们休息用的小屋。

  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立刻把整个小屋包括地板下面都仔细搜查了好几遍,希望能找到台阶或相关证据,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找到。

  扑了个空。南乡和纯一呆然站在小屋里。他们必须回到门外茂密的森林里去,但是,这对于他们来说,就像在寒冷的早晨从暖暖和和的被窝里爬出来一样,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南乡在木板铺就的地板上躺下来,对纯一说道:“休息一下吧。”

  “好吧。”纯一靠着墙壁坐下来,喝了几口装在水壶里的运动饮料,腿脚的疲劳似乎得到了一点缓解。纯一听着野鸟的鸣叫声,对南乡说道:“我想了一下……”

  “怎么说?”满脸疲惫的南乡只转动眼珠看了一下纯一,他累得连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关于存在第三者的假设,可以认为是罪犯胁迫树原亮进入森林中的吧?”

  “可以这样认为,为的是掩埋证据。”

  “当时树原亮上了台阶。”

  “是的。”

  “问题就在这里。掩埋证据的地方有台阶,是偶然的吗?”

  “这个问题提得好!罪犯应该是一开始就计划好了在有台阶的地方掩埋证据。也就是说,罪犯是个对本地的地理状况很熟悉的人。”

  “我也这么认为。”

  “说不定是营林署的职员。”南乡说的是玩笑话,但对纯一的意见也是尖锐的反驳。

  纯一听出了南乡话里的弦外之音:“您说得对。即便是当地人,对森林里的情况也了解不了那么清楚。”

  “我也这么想过。尽管如此,关于树原亮对台阶的记忆,我越想越觉得奇怪。树原亮真的上过台阶吗?”

  “也许是做梦或幻觉。”

  “搞不明白。”南乡也感到困惑。他思考了一会儿,振作起精神说了句“继续干”,随后站了起来。他扬起细细的眉毛,脸上浮现出淘气的笑容,看着纯一问道:“我这里有一个好消息,也有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嗯?那,先听好消息吧。”

  “好消息是我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一半。”

  “坏消息呢?”

  “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半没有完成。”

  §3

  《死刑执行草案》被送到法务省保护局的时间,是6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

  参事官立刻到恩赦科科长那里去,确认关于树原亮请求恩赦的情况。

  “我也跟中央更生保护审查会确认过,树原亮一次也没有请求过恩赦。他本人一直坚持说不记得犯罪时的情况了。”恩赦科科长说道。

  “记忆丧失不能成为停止执行的理由吗?”

  “这不是我该考虑的事。关于树原亮的情绪是否稳定的问题,矫正局已经审查过了。”

  参事官盯着矫正局局长等三人在执行草案上盖的大红印章,看了很久。他们已经认可了对丧失记忆的树原亮执行死刑。作为只负责审查恩赦理由的保护局,并没有对矫正局的结论提出异议的权力。

  从恩赦科科长那里回来,参事官开始阅读执行草案。阅读执行草案的时候,他知道要想停止执行死刑已经不可能了。但是,他还是希望对得起自己的职业良心。现在连详细情况都没有掌握,怎么能把一个人送上绞刑架呢?

  尽管如此,参事官在阅读执行草案时,内心经常有的那种空虚感又开始袭扰他。所谓的恩赦制度真能发挥作用吗?他对此抱有很大疑问。恩赦,实际上是根据行政部门的判断,对司法部门下达的命令,即对刑事裁判的效力进行变更。简单地说,就是可以根据内阁的判断,让罪犯免于刑事处罚或给罪犯减刑。有人批判说这是违反三权分立原则的,但恩赦制度还是被维持了下来。恩赦制度源于一种高尚的理念:在根据法律的单一性作出了不妥当的判决时,用其他方法无法补救误判,而恩赦则可以挽回。这种理念使恩赦制度得到了支持。

  但是,如果看一下现实,就会发现这一制度带来的都是负面的影响。

  恩赦大体上分为政令恩赦和个别恩赦两种。

  政令特赦是在皇室或国庆国丧时统一进行的恩赦。昭和六十三年①传出昭和天皇病情恶化的消息时,就停止了一切有关执行死刑的操作。当时普遍认为,如果天皇驾崩,政令恩赦肯定会下达,而政令恩赦也适用于死刑犯,死刑就不会执行了。可以说这是行政方面的温情。但是,这种先入之见导致了意想不到的悲剧的发生。当时有几个本来在法庭上一直为自己辩护、力争免于死刑的被告人,认为政令恩赦肯定会下达,便主动放弃了上诉,结果被法官判处了死刑。

  ﹛① 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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