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阁网 > 外国作品 > 消失的13级台阶 | 上页 下页 |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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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满了办公桌和监视器的房间里只有很少几个管教官,显得空荡荡的。其他人都出去监督犯人或巡查监狱了。南乡特意放慢脚步,确认没有要来向他请示工作的部下以后,才坐在了背靠窗户的首席管教官的办公桌前。他点燃一支烟,开始仔细阅读三上纯一的《服刑记录》。三上纯一二十五岁时犯罪的详情,在写给检察官的书面材料和审判记录等数份文件中都有记录。 1999年8月7日晚上8点33分,突然发生了一起伤害致死事件。现场在东京市滨松町车站附近的餐馆。一个正要在店里就餐的名叫佐村恭介的二十五岁的客人,对当时也在店里的纯一用挑衅的口吻说了一句“你他妈的看我不顺眼是吗”,这就是事件的起因。 是佐村恭介先出言不逊找碴儿打架,二人各自的餐桌相距五米左右,一直没有说过话等,好几个当时在现场的证人都在证词中证实了以上事实。 根据餐馆老板的证词,是佐村恭介主动走到纯一这边来的,当时纯一只是一脸困惑地看着佐村恭介。佐村恭介对纯一说:“我讨厌你看我的眼神!简直就是看罪犯的眼神!”总之是想挑起事端。 后来二人又对了几句话,然后就争吵起来,而且越吵越厉害。不但言辞激烈,而且逐步升级。在写给检察官的书面材料里,根据纯一的证词,佐村当时说的话的主要意思是“你认为我是乡下人,瞧不起我”。当纯一知道了佐村恭介是千叶县人时,为了让对方冷静下来,还说起自己在高中时代对家里谎称跟朋友一起去旅游,去过千叶县房总半岛外侧的中凑郡。没想到这样一说更是火上浇油。原来,佐村恭介正是从中凑郡出差来东京的。 “你这浑蛋!”所有在场的人都听到了佐村骂纯一的这句话。骂完以后,佐村劈胸抓住了纯一的衣襟。老板为了制止二人打架从柜台后面跑了出来,但还没等他跑到纯一的餐桌,二人已经你来我往对打了好几拳,有的证人说是打了十拳以上。先出手的是纯一。纯一在口供记录里说自己是“为了挣脱对方,只好出手”。 老板赶到时,已经无法把扭打在一起的两个人分开了。在后来的审判中,老板的证词是这样的:“企图伤害对方的应该是被害人,被告人看起来只是为了离开现场拼命挣脱。” 后来,纯一终于成功地摆脱了佐村。但是佐村又要从正面抓住纯一,于是纯一一边怒骂着“你这浑蛋!畜生!”一边用头、右肩和右臂撞向对方。佐村突然遭到纯一的撞击,摇摇晃晃地向后退去,结果被一只矮凳子绊住双脚,身体腾空而起,后脑着地倒在地上,造成头盖骨骨折和脑挫伤,救护车赶到十一分钟以后不幸死亡。 事件发生后,纯一也不用老板制止他逃走,只是呆呆地留在现场等着警察到来。最终纯一以伤害致死嫌疑的罪名被逮捕。 看到这里,南乡掐灭香烟,叹了一口气。他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尽管他知道自己的表情太不谨慎了,但无法控制自己。 这是一起由吵架引起的典型的伤害致死案件。只有那种运气不好的人,才会卷入这种事件。从公诉事实来判断,量刑为有期徒刑两年可以说重了点,判个缓期执行也不奇怪。也许法官把纯一高中时代被警察辅导过的经历跟这次事件联系在一起了。检察官为了达到影响法官心证①的目的,最初在法庭上陈述犯罪事实的时候就详细地叙述了纯一那次离家出走的事,并暗示那次离家出走跟这个案件有关。 ﹛① 法律用语,又称自由心证。一切诉讼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法律不作预先规定,而由法官根据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法官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所形成的内心确信,称为心证。﹜ 尽管如此,也可以说法官的判决是公正的。通常,在伤害致死案件的审理中,争议焦点在于是否为正当防卫,或者被告人是否有杀人意图。如果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被告人就会被判为无罪;如果被认定为有杀人意图,就会定为杀人罪,量刑重得多。在法律条文上,杀人罪是可以判死刑的罪。 就纯一的情况而言,审判中最大的争议焦点是他的背包里有一把猎刀。虽然这对纯一来说是相当不利的证据,但纯一在父亲的工厂里帮忙,平时干活时很多的细活都需要使用小刀,而且这把刚买的刀还包着商店的包装纸,一直在背包里装着没拿出来。辩护律师说:“如果有杀人意图,被告人肯定会使用那把刀。”辩护律师的主张不仅得到了法庭的认可,而且在立案阶段关于违犯刀枪法的追诉也被免除了。 检察院方面竭尽全力反击。他们让被害人的父亲佐村光男作为证人出庭,拿出餐厅的小票作为凭据,说被害人只点了两杯兑水的日式烧酒,根本没喝醉,不能认为醉酒是吵架的原因。的确,被害人醉酒程度很轻,这通过对尸体进行司法解剖时测定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也得到了证明,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左右审判结果的证据。 结果,法院经过三次开庭审理,宣布加上判决前拘留的一个月,判处三上纯一有期徒刑两年。 南乡看了一阵《服刑记录》以后抬起头来,开始回忆纯一服刑一年零八个月期间在狱中的表现。 南乡对229号囚犯的总体印象是:不计较个人得失,性格纯朴笨拙。仔细看了《服刑记录》以后,这个印象越来越强烈了。纯一的脸上依然留着少年时代的影子,一双眼睛透出的神情好像总是在一心一意想着一个问题。上高中时发生的离家出走十天的事情,大概也是因为一心一意地想着女朋友吧。 现在,南乡想起了半年前的管教官会议。纯一拒绝与教诲师见面,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我不依赖宗教,我要用自己的脑子思考。”结果纯一给负责他的管教官留下了狂妄自大的印象。会议上有人提议以反驳管教官为由处罚他,但是由于南乡的反对,这个提议被否决了。从这件事开始,南乡注意上了这个叫三上纯一的229号囚犯。 后来,通过《服刑记录》了解到的奇妙的偶然,使南乡下定了决心。 纯一上高中三年级时带着女朋友离家出走以后去的那个地方,在同一时间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事件。 最终确认之后,南乡对于最合适的人选,已经不再犹豫了。 南乡在烟灰缸里摁灭香烟,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东京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号码。 “我这边都准备好了,”南乡低声告诉对方,“就这一两天,肯定有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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