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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隋书》,八十五卷(内府刊本)

  唐魏徵等奉敕撰。

  贞观三年,诏徵等修隋史。十年成纪传五十五卷。十五年又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志。显庆元年,长孙无忌上进。

  据刘知几《史通》所载,撰《纪传》者为颜师古、孔颖达。(案:《集古录》据《颖达墓碑》,谓碑称与魏郑公同修《隋书》,而传不著。盖但据《旧唐书》言之,未考知几书也。)撰《志》者为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令狐德棻。案:宋刻《隋书》之后有天圣中校正旧跋,称同修《纪传》者尚有许敬宗,同修《志》者尚有敬播。至每卷分题,旧本十《志》内惟《经籍志》题侍中郑国公魏徵撰。《五行志序》或云褚遂良作。《纪传》亦有题太子少师许敬宗撰者。今从众本所载,《纪传》题以徵、《志》题以无忌云云。是此书每卷所题撰人姓名。在宋代已不能画一。至天圣中重刊,始定以领修者为主,分题徵及无忌也。

  其《纪传》不出一手,间有异同。如《文帝本纪》云“善相者赵昭”,而《艺术传》则作“来和”。又《本纪》云“以贺若弼为楚州总管”,而弼本传则作“吴州”。盖卷帙浩繁,牴牾在所不免。至顾炎武《日知录》所摘《突厥传》中上言沙钵略可汗击阿波破擒之,下言雍虞闾以隋所赐旗鼓西征阿波,敌人以为隋兵所助,多来降附,遂生擒阿波一条,则疑上文本言击阿波破之,传写误衍一“擒”字。炎武以为一事重书,似未必然也。其十《志》最为后人所推,而或疑其失於限断。

  考《史通·古今正史篇》,称太宗以梁、陈及齐、周、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仍以秘书监魏徵总知其务。始以贞观三年创造,至十八年方就。合为五代纪传,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书成,下於史阁,惟有十《志》,断为三十卷。寻拟续奏,未有其文。太宗崩后,刊勒始成其篇第,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云云。是当时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本连为一书,十《志》即为五史而作,故亦通括五代。其编入《隋书》,特以隋於五史居末,非专属隋也。后人五史各行,十《志》遂专称《隋志》,实非其旧。乃议其兼载前代,是全不核始末矣。惟其时《晋书》已成,而《律历志》所载《备数》、《和声》、《审度》、《嘉量》、《衡权》五篇,《天文志》所载《地中》、《晷影》、《漏刻》、《经星》、《中宫二十八舍》、《十煇》诸篇,皆上溯魏、晋,与《晋志》复出,殊非史体。且同出李淳风一人之手,亦不应自剿己说。殆以《晋书》不在五史之数,故不相避欤。《五行志》体例与《律历》、《天文》二志颇殊,不类淳风手作。疑宋时旧本题褚遂良撰者,未必无所受之。《地理志》详载山川,以定疆域。《百官志》辨明品秩,以别差等。能补萧子显、魏收所未备。惟《经籍志》编次无法,述经学源流,每多舛误。如以《尚书二十八篇》为伏生口传,而不知伏生自有《书》教齐、鲁间。以《诗序》为卫宏所润益,而不知传自毛亨。以《小戴礼记》有《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为马融所增益,而不知刘向《别录礼记》已载此三篇。在十《志》中为最下。然后汉以后之艺文,惟藉是以考见源流,辨别真伪,亦不以小疵为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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