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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经集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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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经集注》,二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明张凤翔撰。凤翔有《礼经集注》,已著录。 是书取《春官·大司乐》以下二十官为《乐经》,谓汉窦公献古《乐经》,文与《大司乐》合,是其明证。今以所述二十官之义证之《注》、《疏》,多相符合。惟《大司乐》一官序乐制最详,而文亦最奥。郑注圜钟为宫以下文,谓天宫夹钟阴声,其相生从阳数,其阳无射。无射上生中吕,中吕与地宫同位,不用中吕上生黄钟。黄钟下生林钟,林钟地宫,又不用林钟上生太蔟。太蔟下生南吕,南吕与无射同位,又不用南吕上生姑洗。其林钟为宫,黄钟为宫,相生之例亦然。其义颇奥,故宋元人多不从。 是书於此类要义,多未发明,而徒事牵衍文句,盖亦无足深取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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