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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四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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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四传质》,二卷(湖南巡抚采进本) 明王介之撰。介之字石崖,衡阳人。 是书取三《传》及胡安国《传》异同,断以己意。其“无骇卒”一条云,《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事屡变,文亦屡易。四《传》各成其说,而断以义,则胡氏精而《公》、《穀》尤正;质以事,则《左氏》有徵为可信也。盖作书大旨如此。其中有本旧说者,如隐公元年辟胡《传》元即仁也之说,本杨时《答胡康侯书》;辟胡《传》建子非春之说,本熊朋来说是也。有据一《传》而去取互异者,如“王正月”为大一统,从《公羊传》,而辟其王谓文王之说是也。有就四《传》互质之者,如文公逆妇姜于齐,四《传》异说,舍《左氏》、《公羊》、胡《传》而从《穀梁》。有专据胡《传》而亦不尽从者,如定公从祀先公,取其昭公始祀於庙之说,而辟其事出阳虎而不可详之说是也。俱颇有所见,不同剿说。至於桓公,“公即位”,《公羊》以为如其意也,介之误作胡《传》,而诋其巧而诬。文公,“公四不视朔”,《左氏》、《公羊》以为疾,《穀梁》以为厌政,胡《传》从《穀梁》,介之误作三《传》皆以为疾,而胡氏辨其无疾。亦未免时有舛误。然明之末造,《经》、《传》俱荒,介之尚能援据古义,纠胡安国之失,亦可谓拔俗千寻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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