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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礼窃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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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礼窃注》,一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国朝孙自务撰。自务字树本,号立菴,安邱人。岁贡生。 是书撮举三《礼》,凡五十七条。其中间有可采者,若《释名》、《字林》皆以侄为兄弟之女称,自务引《仪礼·丧服经》“侄丈夫妇人报”,证姑於兄弟之子亦有侄称,引据颇为明确。至谓《祭法》以王考、皇考、显考、祖考各称为始祖及高、曾之别为字义不清,又斥《坊记》“寡妇之子不有见焉则不友也”为附会孔子之言,皆以私意疑《经》,并无明证。又谓朱子以门屏之间为皋门,今检全集及各注并无此文。若袭万斯大之论,以大社为方丘,不免好从异说。又述斯大之言曰“《曲礼》:‘天子当依而立,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天子当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曰朝。’止是一礼。盖天子将入庙受觐,至宁,先下车而立。诸公於是分班朝见,以通姓名,即所谓朝也。觐礼不具,文之略也”云云。今考《仪礼》本篇未觐之前自郊劳授馆至於侯氏释币,既觐之后自三享听事至於三劳及赐车马,虽繁文曲节,无不详载。而独谓略此朝礼,殊考之未详。《郊特牲》曰:“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若天子先见诸侯於路门外,则其失甚於下堂矣。自务甚推此说,亦轻信也。观其篇首叙所见礼家诸书,寥寥无几。盖皆据理推测,而以意断制之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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