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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读礼志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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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读礼志疑》,二卷(编修励守谦家藏本) 国朝汪绂撰。绂一名烜,字灿人,号双池,婺源人。 是书取陆陇其所著《读礼志疑》,以己意附参於各条之下。其於三《礼》大端,若谓南郊即为圜丘、大社即为北郊、禘非祭天之名、路寝不得仿明堂之制,又力斥大飨明堂文王配五天帝、武王配五人帝之说,皆主王肃而黜郑玄,故颇与旧注相左。其谓东西夹室不在堂之两旁,而在东西房之两旁。 考《仪礼·公食大夫礼》:“公迎宾入,大夫立於东夹南,士立於门,小臣东堂下,宰东夹北,内官之士在宰东上,介门西。”盖均即位於堂之上下。如绂所云,则大夫及宰乃违众而独立於堂后及东西房两旁隐蔽之地矣。又《聘礼》设飨,亦云堂上之馔八、西夹六。盖数馔於宾,其陈设皆自堂及庭及门,取其罗布目前。如绂所云,则馔亦设於堂后矣。绂又谓士无朝服,玄端即士之朝服,上士玄裳,中士黄裳,下士杂裳。考《士冠礼》曰:“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韠。”既云素韠,则素裳矣,与卿大夫以上之朝服,初无以异,未尝独以黄裳、玄裳、杂裳之玄端为朝服也。又《鲁语》曰:“列士之妻加之以朝服。”则士固非无朝服。绂皆未之深考也。至所谓大夫、士无西房,故《士丧礼》主人括发,众主人免於房,而妇人乃独髽於室,以无西房故也。 其说本孔《疏》,可破陈祥道《礼书》之惑。又谓大夫、士庙亦当有主,与《通典》所载徐邈及清河王怿之议相合。如斯之类,亦多深得《经》义,固可与陇其之书并存不废也。 *** ──右“礼类”《三礼总义》之属六部,三十五卷,皆文渊阁著录。 (案:郑康成有《三礼目录》一卷。此三《礼》通编之始。其文不可分属。今共为一类,亦《五经总义》之例也。其不标三《礼》之名,而义实兼释三《礼》者,亦并附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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