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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辞下传第九章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要,一遥反。下同。质,谓卦体。卦必举其始终而后成体,爻则唯其时物而已。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易,去声。此言初、上二爻。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夫,音扶。此谓卦中四爻。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知者”之知,音智。

  《彖》,统论一卦六爻之体。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俱,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要,如字,又一遥反。下章同。此以下论中爻。同功,谓皆阴位。

  异位,谓远近不同。四近君,故多惧。柔不利远,而二多誉者,以其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胜,音升。三五同阳位,而贵贱不同。然以柔居之则危,唯刚则能胜之。

  上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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