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朱熹 > 二程遺書 | 上页 下页
卷十三 明道先生語三


  (亥八月見先生於洛所聞,劉絢質夫錄)

  「公族有罪,磬于甸人,如其倫之喪,無服」,明無罪者有服也。

  楊、墨之害,甚於申、韓;佛、老(一無老字)之害,甚於楊、墨。楊氏為我,疑於仁。墨氏兼愛,疑於義。申、韓則淺陋易見。故孟子則辟楊、墨,為其惑世之甚也。佛、老(一作氏字)其言近理,又非楊、墨之比,此所以害尤甚。楊、墨之害,亦經孟子辟之,所以廓如也。

  《禮》云:「惟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似亦太早。雖不以卑廢尊,若既葬而行之,宜亦可也。蓋未葬時,哀戚方甚,人有所不能祭爾。

  「艮其止,止其所也。」八元有善而舉之,四凶有罪而誅之,各止其所也。釋氏只曰止,安知止乎(吳本罪作惡,誅作去)?釋氏無實。

  釋氏說道,譬之以管窺天,只務直上去,惟見一偏,不見四旁,故皆不能處事。聖人之道,則如在平野之中,四方莫不見也。

  釋氏本怖死生,為利豈是公道?唯務上達而無下學,然則其上達處,豈有是也?元不相連屬,但有間斷,非道也。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彼所謂「識心見性」是也。若「存心養性」一段事則無矣。彼固曰出家獨善,便於道體自不足(一作已非矣)。或曰:「釋氏地獄之類,皆是為下根之人設此,怖令為善。」先生曰:「至誠貫天地,人尚有不化,豈有立偽教而人可化乎?」

  曾子易簀之意,心是理,理是心,聲為律,身為度也。灑埽應對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故君子只在慎獨。

  知之明,信之篤,行之果,知仁勇也。若孔子所謂成人,亦不出此三者。臧武仲知也,孟公綽仁也,卞莊子勇也。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