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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辩证上(3)


  九歌

  楚俗祠祭之歌,今不可得而闻矣。然计其间,或以阴巫下阳神,或以阳主接阴鬼,则其辞之亵慢淫荒,当有不可道者。故屈原因而文之,以寄吾区区忠君爱国之意,比其类,则宜为三颂之属;而论其辞,则反为国风再变之郑卫矣。及徐而深味其意,则虽不得于君,而爱慕无已之心,于此为尤切,是以君子犹有取焉。盖以君臣之义而言,则其全篇皆以事神为比,不杂它意。以事神之意而言,则其篇内又或自为赋、为比、为兴,而各有当也。然后之读者,昧于全体之为比,故其疏者以它求而不似,其密者又直致而太迫,又其甚则并其篇中文义之曲折而失之,皆无复当日吟咏情性之本旨。盖诸篇之失,此为尤甚,今不得而不正也。又篇名,而实十有章,盖不可晓,旧以九为阳数者,尤为衍说。或疑犹有虞夏九歌之遗声,亦不可考。今姑阙之,以俟知者,然非义之所急也。

  “璆锵呜兮琳琅”,注引禹贡释璆、琳、琅,皆为玉名,恐其立语不应如此之重复,故今独以孔子世家“环佩玉声璆然”为证,庶几得其本意。

  旧说以灵为巫,而不知其本以神之所降而得名。盖灵者,神也,非巫也。若但巫也,则此云姣服,义犹可通。至于下章,则所谓既留者,又何患其不留也耶?汉乐歌云“神安留”,亦指巫而言耳。

  若英,若,即如也,犹诗言“美如英”耳。注以若为杜若,则不成文理矣。

  帝服,注为五方之帝,亦未有以见其必然。

  焱,,从三犬,而释为群犬走貌,然大人赋有“焱风涌而云浮”者,其字从三火,盖别一字也。此皆当从三火。

  东皇太一,旧说以为原意谓人尽心以事神,则神惠以福,今竭忠以事君,而君不见信,故为此以自伤。补注又谓此言“人臣陈德义礼乐以事上,则上无忧患”。云中君,旧说以为事神已讫,复念怀王不明,而太息忧劳。补注又谓“以云神喻君德,而怀王不能,故心以为忧”。皆外增赘说,以害全篇之大指;曲生碎义,以乱本文之正意。且其目君不亦太迫矣乎!

  “吾乘桂舟”,吾,盖为祭者之词。旧注直以为屈原,则太迫。补注又谓言湘君容色之美,以喻贤臣,则又失其章指矣。

  “女婵媛”,旧注以为女嬃,似无关涉,但与骚经用字偶同耳。以思君为直指怀王则太迫,又不知其寄意于湘君,则使此一篇之意皆无所归宿也。

  “心异媒劳”,王注以为与君心不同,则太迫而失题意。补注又因轻绝而谓同姓无可绝之义,则尤乖于文义也。

  “石濑”、“飞龙”章,说者尤多舛谬,其曰:它人交不忠则相怨,我则虽不见信,而不以怨人。补注又云:“臣忠于君,君宜见信,而反告我以不间。此原陈己志于湘君也。”不知前人如何读书,而于其文义之晓然者,乃直乖戻如此,全无来歴关涉也。其曰:君初与我期共为洽,而后以谗言见弃。此乃得其本意,而亦失其词命之曲折也。

  湘君一篇,情意曲折,最为详尽,而为说者之谬为尤多,以至全然不见其语意之脉络次第。至其卒章,犹以遗玦、捐袂为求贤,而采杜若为好贤之无已,皆无复有文理也。

  佳人召予,正指湘夫人而言,而五臣谓“若有君命,则亦将然”,补注以佳人为贤人同志者。如此,则此篇何以名为湘夫人乎?

  九歌诸篇,宾主、彼我之辞最为难辨,旧说往往乱之,故文意多不属,今颇已正之矣。

  “何寿夭兮在予”,旧说人之寿夭,皆其自取,何在于我,已失文意;或又以为喻人主当制生杀之柄,尤无意谓。

  王逸以“离居”为隐士。补注又以此为屈原诉神之辞,皆失本指。

  王逸以乘龙冲天而愈思愁人,为抗志高远而犹有所不乐,全失文义。补注谓喻君舍己而不顾,意则是而语太迫也。

  “夫人兮自有美子”,众说皆末论辞之本指得失如何,但于其说中已自不成文理,不知何故如此读书也?

  咸池,或如字,下隔句与来字“力之反”叶。

  东君之吾,旧说误以为日,故有息马悬车之说,疑所引淮南子反因此而生也。至于低回而顾怀,则其义有不通矣,又必强为之说,以为思其故居。夫日之运行,初无停息,岂有故居之可思哉?此既明为谬说,而推言之者又以为讥人君之迷而不复也,则其穿凿愈甚矣。又解声色娱人,为言君有明德,百姓皆注其耳目,亦衍说。且必若此,则其下文縆瑟交鼓之云者,又谁为主而见其来之蔽日耶?

  声色娱人,观者忘归,正为主祭迎日之人低回顾怀,而见其下方所陈之乐声色之盛如此耳。縆瑟交鼓,灵保贤姱,即其事也。或疑但为日出之时声光可爱,如朱丞相秀水录所载“登州见日初出时,海波皆赤,汹汹有声”者,亦恐未必然也。盖审若此,则当言其燀赫震动之可畏,不得以娱人为言矣。聊记其说,以广异闻。

  北斗字,旧音斗为主。以诗考之,行苇主、醹、斗、耉为韵,卷阿厚、主为韵,此类甚多。但不知此非叶韵,而旧音特出此字,其说果何为耳?

  旧说河伯位视大夫,屈原以官相友,故得汝之。其凿如此。又云河伯之居沉没水中,喻贤人之不得其所也。夫谓之河伯,则居于水中,固其所矣,而以为失其所,则不知使之居于何处乃为得其所耶?此于上下文义皆无所当,眞衍说也。

  堂、宫、中,或云当并叶堂韵,宫字已见云中君,中字今闽音正为当字。

  山鬼一篇,谬说最多,不可胜辩,而以公子为公子椒者,尤可笑也。

  “终不见天”,尝见有读天字属下句者,问之,则曰:“韩诗“天路幽险难追攀”,语盖祖此。”审尔,则韩子亦误矣。

  或问魂魄之义,曰:子产有言:“物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孔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郑氏注曰:“嘘吸出人者,气也。耳目之精明为魄,气则魂之谓也。”淮南子曰:“天气为魂,地气为魄。”高诱注曰:“魂,人阳神也。魄,人阴神也。”此数说者,其于魂魄之义详矣。盖尝推之,物生始化云者,谓受形之初,精血之聚,其间有灵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阳曰魂者,既生此魄,便有暖气,其间有神者,名之曰魂也。二者既合,然后有物,易所谓“精气为物”者是也。及其散也,则魂游而为神,魄降而为鬼矣。说者乃不考此,而但据左疏之言,其以神灵分阴阳者,虽若有理,但以嘘吸之动者为魄,则失之矣。其言附形之灵、附气之神,似亦近是,但其下文所分,又不免于有差。其谓魄识少而魂识多,亦非也,但有运用畜藏之异耳。

  雄,与凌叶,今闽人有谓雄为形者,正古之遗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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