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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历


  沈存中云,近世精于历者,莫若卫朴,虽一行亦不及之。《春秋》日食三十六,诸历通验,密者不过得二十六,惟一行得二十七,朴乃得三十五。朴能不用推算古今日月食,但口诵乘除,不差一算。凡古历算数,令人就耳一读,即能暗诵旁通,纵横诵之。尝令人写历书,写讫,令附耳读之,有差一算者,读至其处,则曰:“此误某字。”其精如此。大乘除皆不下照位,运筹如飞,人眼不能逐。人有故移其一算者,朴自上至下,手循一遍,至移算处,则检正而去。熙宁中,撰《奉元历》,以无候簿,未能尽其数。自言其得六七而已,然已密于他历矣。

  至姚虞孙乃出新意,用艺祖受命之年,即位之日,元用庚辰,日起己卯,号《纪元历》。于是立朔既差,定腊亦舛,日食亦皆不验,未几遂更焉。

  宣和间,妄人方士魏汉津唱为黄帝、夏禹以声为律身为度之说,不以菔黍,而用帝指。凡中指之中寸三,次指之中寸三,小指之中寸三,合而为九,为黄钟律。又云:“中指之径围为容盛,则度量权衡皆自此出焉。”或难之曰:“上春秋富,手指后或不同,奈何?”复为之说曰:“请指之岁,上适年二十四,得三八之数,是为太蔟、人统,过是,则寸有余,不可用矣。”其敢为期诞也如此,然终于不可用而止。此事前所未有,于理亦不可诬。小人欺罔取媚,而世主大臣,方甘心受悔而不悟,可发识者一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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