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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药


  韩昌黎诗:“两厢铺氍毹,五鼎烹芍药。”

  注引《上林赋》注云:“芍药根主和五脏,辟毒气,故合之于兰桂五味,以助诸食,因呼五味之和为芍药。”

  《七发》亦曰:“芍药之酱。”

  《子虚赋》曰:“芍药之和具,而后御之。”

  《南都赋》曰:“归雁鸣鵽,香稻鲜鱼,以为芍药。”

  服虔、文颖、文俨等解芍药,或亦不过称其美,而《本草》亦止言辟邪气而已。独韦昭曰:“今人食马肝者,合芍药而煮之,马肝至毒,或误食之至死。则制食之毒者,宜莫良于芍药,故独得药之名耳。”

  此说极有理。《古今注》载牛亨问曰:“将离将别,赠以芍药,何耶?”

  答曰:“芍药一名将离,故以此赠之。”

  此又别一说也。江淹《别赋》云:“下有芍药之诗”

  正用此义,而注之中仅引“赠之以芍药”之语。张景阳《七命》“和兼芍药”,乃音酌略。《广韵》中亦有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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