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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鄞二庙


  嘉熙庚子岁,先子为闽漕干官时,方公大琮为计使,特加礼敬,一台之事悉委之。先是郡中有富沙太尉祠,颇为乡民所信,至是投牒乞保奏丐封额。时方久旱,先子遂书牒云:“本路正兹闵雨,神能三日内为霖,当与保奏。”

  方公笑语吏魁曰:“汝可以运干所拟,白之于神。”

  吏敬录其语,往祠所焚之。次日大雨,连雨昼夜,境内沾足。遂从其请,竟获封侯。而里人以周公能通神明,作歌美之,且刻梓书其事,鬻于市焉。乙卯岁,先子守鄞江,以贡士院敝甚,遂一新之。院内旧有土神七姑庙在焉。先子素刚介,并欲撤去,且命凿二井以便汲。既而得泉,皆污浊不堪用。监修判官周颉及吏魁赖良者白曰:“土神庙貌已久,州人赖之,今既与院中无所妨,欲姑存之。”

  先人谩答云:“神若能令二井清泠,则可。”

  官吏因往白太守语。次日落成,吏欣然走告曰:“井水已可食矣。”

  试命汲之,清泠佳泉也。于是并为葺其祠焉。此二事余所目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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