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曾国藩 > 曾国藩书札8 | 上页 下页
复何小宋方伯 同治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皖属后种之麦多伤,先种之麦无损。二月中旬以来,春晴和暖,下游之麦茂美异常。据农民云,可得十分收成。皖境之麦计亦可丰收矣。

  五河之米,业经批令再买三千石解皖,并札贺委员霱若在于五河盐厘项下拨用,合前为六千石。此外又有赣州之谷、饶州之米、无为之谷米及存仓之谷米四者,合计共得米一万八千有奇。加以五河六千之项,各处续解之项,计皖仓近三万石,可略度荒月矣。

  湖北谷价每石一两五钱,并无多谷可买,已饬停办。闻川省现时米价每石七八两,以皖斛计算,米一石在二两七钱以内,谷一石在一两四钱以内,尚不甚贵。弟又在湖南买谷二万石,在江西买谷二万石,纵不能全到,稍到数千,亦可分济安庆、金陵两处。

  此间遣撤八营,业于十五日全数起行。前拟令一营过皖时再提一万数千补之,此时可不补矣。

  刘方伯、二朱军门及易镇、王镇、陈镇各军之饷均绌,顷特由此解银三万至尊处,以资接济。义字等四营五十五日之饷,前有一牍,令于漕折正项款下支银二万发给。顷接乔中丞咨,该四营业撤三营,仅发欠饷二成,此项即可不必再解寿州。或弟与中丞各用一万,应再商酌。

  棚规名目与州县之耗羡,提镇之随丁,名粮相似,碍难革除。其府县考费,上年原详在于漕折一钱七分捐款内,每府发银二百,州县四百,作为岁试之费,科试一次减四分之一等语。此次阁下与恕皆、心泉两兄拟于考费四百金内拨出百金,再于别款酌提数千,凑成一万四五千,作为送学辕之数。州县少此百金,恐不足敷办考。似须酌提解司之款,别立名目,使可以公牍支领批解,庶学使足以自赡,不至向州县索取旧额。即希早日定议。并五行杂费等款,悉照前次函牍所指,一一妥议,禀商中丞,并函复敝处为荷。

  豫捻之趋北路者,前此窜至徐州之丰、砀边界,已调张廉访树声所部赴徐防剿。比闻该捻北窜汶上、东平一带,徐防稍松,未知能免回窜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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