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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希庵中丞 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七日


  润帅奉旨人乡贤祠,揆帅奏中所请人贤良祠之处,未蒙俞允乎?东征诸军皆润帅一人维持,朝廷或未深知。

  箴言书院究尚欠银若干?求查示。鄙意奠仪先尽书院用之,斋房宜宏壮,膏火宜优裕,以慰润公九泉之灵;其次则分惠胡氏宗族,以补书院之所不逮;又其次乃归陶夫人及哲嗣私家之用。润帅本有恒产,私用当不至空乏。设有不赡,国藩与阁下暨左、彭诸君,从容济助,尚不为迟。揆之润帅先公后私之素志,似以书院为重。阁下以为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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