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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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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书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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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张凯章 咸丰十一年九月十四日
玉体渐次痊复,欣慰何可言喻?街口、临溪厘务虽次第兴办,严、兰逆氛未靖,商贾终不踊跃。
七月十七日大行皇帝龙驭上宾。此间接到部文,即札行贵处,不知何以尚未接到。定例:军营弁勇不缟素,不蓄发,不用蓝印,照常办事,仅统兵大员在营外摘缨素服三日而已。阁下系两司大员,应摘缨素服三日,第四日后仍照常办事。不蓄发,不用蓝印,以符军中仪制。严州近日贼势何如?便中尚乞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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