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曾国藩 > 曾国藩书札4 | 上页 下页
复李筱泉 咸丰十年七月二十一日


  一、来缄云,应行增设裁并之处,俟各路禀报到日,参核再详,甚为妥洽。蔡少彭云:“矫弊更防其过骤。”此语极可佩也。大抵欲革弊者,必新章十分妥善,远胜旧章,然后下手,否则不可轻动。

  一、“官绅参用”四字,两湖业有成效,江西亦宜仿照行之,无疑义矣。惟采访宜多,委用宜慎,平日以薪水养之,留于省城,札派时,则必再三叮嘱,庶得用绅之利,而去其弊。

  一、公事知而不言,坐视成败,自菲所宜。阁下今既补赣南实缺,尤不必过涉客气,凡正话、实话,多说几句,久之人自能亮其心,即直话亦不妨多说,但不可以讦为直,尤不可背后攻人之短,除此二戒外,概宜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一、起票验票,并炮船费共五分,余卡不抽,通省谓有不得了之日,诚然诚然。幸未出示,从长计议,犹可更改,湖北章程何如?通省共四分否?与其异日再加,不如此时不多减之为愈也。南自大庾,北至湖口,东自玉山,西至萍乡,水路动至三千里,多抽或亦无妨,请通筹之。此军饷全局所关,不可不慎之于始。

  一、阁下奉命补授赣道,请在省城经理牙厘,章程大定后,冬间再赴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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