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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毓右坪中丞 咸丰十年七月初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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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惠书,知前缄所商意见符合,欣幸何既。 贵署无护卫之兵,咸丰四年,湖南抚署有众兵拥闹之案。六年冬间,江西抚署拥闹两次,皆弟目所亲见,实属不成事体。至金陵兵之拥入向帅帐内,抢劫银物;安徽兵之驱迫福中丞,殴打毕方伯,则视江西、湖南为尤甚,堪为发指。鄙意欲请贵署挑护卫兵若干人,即在抚协三营内挑选,择一好将官带之,日日操演。仿吴龠斋中丞在湖南之法,分别赏号等第,阁下每月亲自阅操五、六次,优给赏项,又于本营额饷之外,私加月饷。其懒惰软弱者,发还本营,另行挑换。其加饷及操赏,每月须数百金,抚署无此闲款,应由厘金局按月致送。昨已缄嘱黼堂、小泉密禀阁下。兹再特商,务祈赶紧切实办理,不可视为缓图。至要至祷。 承抄示复王中丞一缄,允当之至。当初定章,止有淮课,并无浙课。今以商余抵课二两九分七厘归浙,已属优厚。若两课归浙,断难允行。淮盐本系江督专政,借销浙引,又系鄙人创议,嗣后江西盐务,弟当经理,以重职守。容咨尊署,并札盐道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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