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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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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书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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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刘霞仙 咸丰三年十一月初六日
屡次致书,其精要处,皆未敢畅言,以省城易于传播,事未一集而已哗然矣,故稍秘之也。兹恐吾弟及璞山终不达鄙意,故作一密书与璞山,求吾弟亲携示璞山,字字皆心血结成,璞山能如吾之约,则一一照办,破釜沉舟,以图一举;若璞山必不肯从吾之约,则璞山当自成一军,而吾当补招三四营,别为一军。务乞熟商,示我复音。至要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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