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曾国藩 > 曾国藩书札 | 上页 下页
复欧阳晓岑 咸丰三年二月


  顷奉赐书,不特识解度越吾辈,即文气之深厚,亦似夫张子厚之《理窟》,张太岳之《书牍》。尊兄宏量精思,近日遂尔臻此。庄生所谓闻任氏之风俗,殆未可与辁才讽说之徒,简发而道一一也。所论数事,国藩盖亦粗识指归,谨以复于左右。

  书院之说,诚为进退失据,接来教之次日,即将关聘却去。今仍以属陈水部。耒阳、常宁一带,顷有土匪窃发,已调楚勇五百、湘勇三百前往进剿。若扑灭稍迟,则国藩当移驻衡州。藉令无事,而东南如衡、永各郡,西南如宝庆各属,实为匪徒渊薮,亦宜径驻彼处,搜求洞穴与草薤而禽狝之,未可讲学会垣,转荒职事。

  保甲之法,诚为善政。然刊定科条,散布乡愚,求能行法之人,不苛敛于民间,盖或百里而不得一贤焉。世教既衰,人人各逞其亡等之欲,鱼肉孱民而刀匕之,官司布一令甲,徒以供若辈横索暴敛之名目。故团练保甲,皆今日之要务。而鄙人妄谓皆不可卤莽以行,灭裂以举,人心陷溺,固已抵此。独严缚匪党,动与磔死,差令乡里善良得以伸彼之气,而应吾之令耳。

  梅里之兄子,顷携尊兄书来,欲教湘勇以技艺,已收畜在此。武弁中有塔齐布,颇晓军事,仆亟欲与之诱掖。又周金城在府署,教技亦有师法。将来操练,即倚此三人。

  文案不立不足兴事,诚如尊谕。顷已在公馆立审案局,,派知州一人、照磨一人承审。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敝处所为止此三科。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昨城内捆献土匪,本交善化县。敝处闻信即提来,已立枭二人矣。

  至于集思广益,本非易事,而施之于会城之内,尤易为人欺蔽。日之抵吾门者,或上书献策,或面陈机宜,大抵不出尊书三端之外,抑所谓阳鲚者也。然因此而尽废吐握之风,则又不可。要当内持定见,而六辔在手;外广延纳,而万流赴壑,乃为尽善。我思古人,殆应如此,而区区则未逮矣。

  潮勇淫掠,极为毒害。近有他处溃兵逃勇,假托于潮,以张其莫敢谁何之威,亦有并非兵勇,游匪四出,而国人相惊呼以为潮勇者。抗之则力有不能,遣之则资有不继,招之则患且无休。今方谋择其桀悍者,日磔几人,然后再谋递解之法。若云拒孤城以壑邻国,则初意原不如是也。

  捐输之例,百无一良。若以属之鄙人,惟当敬谢不敏。署中丞君明白晓事,近与仆谋事,意见多合,第相吁相濡,尚未能忘足忘要,或稍久更当融叶。

  此八事者,尊兄之所虑,亦仆所日夜筹维者也。谨一一铨复,即有不当,幸无惜更迭辨论,以示榜檠,企望企望!或乘兴扁舟,又复翩然来过,弥慰私怀,祷祀求之,不敢必也。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