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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离娄之明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於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於众也。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

  《诗》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泄泄犹沓沓也。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则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故曰:责难於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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