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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弟·同治二年十一月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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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弟左右: 十一月十一日朱斋三来,接十月初六日一函,俱悉一切。 围山嘴桥稍嫌用钱太多,南塘竟希公祠宇亦尽可不起。湖南作督抚者,不止我曾姓一家,每代起一祠堂,则别家恐无此例,为我曾姓所创见矣。沅弟有功于国,有功于家,千好万好;但规模太大,手笔太廓,将来难乎为继。吾与弟当随时斟酌,设法裁减。此时竟希公祠宇业将告竣,成事不说,其星冈公祠及温甫、事恒两弟之祠,皆可不修,且待过十年之后再看。至嘱至嘱。 余往年撰联赠弟,有“俭以养廉,直而能忍”二语。弟之直,人人知之;其能忍,则为阿兄所独知。弟之廉,人人料之;其不俭,则阿兄所不及料也。以后望弟于俭字加一番工夫,用一番苦心。不特家常用度宜俭,即修造公费,周济人情,亦须有一俭字意思。总之,爱惜物力,不失寒士之家风而已。莫怕寒村二字,莫怕悭吝二字,莫贪大方二字,莫贪豪爽二字,弟以为然否? 温弟妇今年四十一岁,兹寄去银一百、燕菜二匣,以为贺生之礼。其余寄亲族之炭,敬芝圃之对,均交牧云带回。此间自苏州克复,苗沛霖伏诛后,诸事平安,即问近好。 同治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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