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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纪泽·咸丰十年十二月二十四


  字谕纪泽:

  接尔十一月二十五日禀,知十五、十七尚有两禀未到。尔体甚弱,咳吐咸痰,吾尤以为虑,然总不宜服药。药能活人,亦能害人。良医则活人者十之七,害人者十之三;庸医则害人者十之七,活人者十之三。余在乡在外,凡目所见者,皆庸医也。余深恐其害人,故近三年来,决计不服医生所开之方药,亦不令尔服乡医所开之方药。见理极明,故言之极切,尔其微听而遵行之。每日饭后定数千步,是养生家第一秘诀。尔每餐食毕,可至唐家铺一行,或至澄叔家一行,归来大约可三千余步。三个月后,必有大效矣。

  尔看完《后汉书》,须将《通鉴》看一遍。即将京中带回之《通鉴》仿照余法用笔点过可也。尔走路近略重否?说话略钝否?千万留心。此谕。

  咸丰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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