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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薛推官诗


  吾友姑胥富子明来言杭州推官郓城薛公之人,曰:“薛公起身国子伴读,负特名公卿间,连历县尹掖城、宁晋,得民誉甚,三命为今职。惟杭实江以南大府也,其俗嚣薄、喜讦争,狱市滋起,大家事关节、迁变事情,奸伪百方出奇,狱讼有他比所不传,虽老财察者病弗遑理。推官号难职,而于杭号尤难者。薛公之来也,断某狱,平亭疑,法咸一一当。盖廉为治本,又明德之恕,以出之惟廉不淫,明不惑而恕,无文深之过,故臬不颇,民用不冤。自时府中事,无问大小,咸咨薛公,府长吏接之如宾师。事有隔其省阅,必舛差颠偾。一时僚友有坐畔法者,而薛公独歌休声于民,此其贤否优劣之较然者也。今将代去,丞相府与御史章交上,其陟清署以耳目于天朝者必矣。杭士歌诗鄙腐,不足以侈而饯也,愿邀于诗。”予审子明言不诬,为赋诗三章,一章述其善于职也,二章惜其去,三章期扬清要,以副杭人士之望也。诗曰(第四句五言):

  有渊有清,又静且平。
  有照斯应,孰有挠有澄。
  我有疑臬,伊谁质之。
  我有枉罚,伊谁出之。
  孰夺我美,心如失之。
  虽夺我美,其用则迩。
  何以用之,骢马御史。
  虽骢马史,群吏之师,四方之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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