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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国上将军京兆府推官康公神道碑铭


  维金朝入仕之路,在近代为最广,而出于任子者十之四。国初,监州县酒税,亦以文资参之,故任子多至大官;其不达者,犹得俎豆于大夫士之列。大定以后,杂用辽制,罢文资之注,酒使副者纯用任子,且增内廷供奉台洑直之目。凡历监当久及课最者得他迁,谓之出职,如唐人入流之比。是后榷酤日增,风俗随坏,六七十年之间,遂有愚贤同滞之叹。论者以为,此诚选曹泥法之弊。至于廉耻道丧,自同商贩,亦为任子者有以来之。然且以国家旧人观之,使人人有士君子之清,清慎自守,不为利惑,有如吾辅国康公者,其敢以今日任子法待之乎?

  公讳某,字德璋,康氏世为辽阳人。曾祖某,辽澄州刺史。祖斌,天会中进士,仕为咸平路转运副使。考道安,不慕荣利,优游乡里,以读书讲道为业。临终敕诸子言:“凡人在仕籍,岂有忧饥冻者?事当从正,货利不得关诸心。”后用公贵,累赠辅国上将军、京兆郡侯。公即侯之长子也。大定中,以咸平君荫,历邯郸、沂州酒官。明昌五年,积迁乐安盐使司管勾。资廉介,动以绳墨自检,佩服遗训,无敢失坠。及莅是职,至家所食亦就市买之。盐司所辖灶户,旧出分例钱以资司官、管勾,历三周岁乃成考,所得不下万缗。公皆让之同官黄思忠,不毫未取也。诸管勾分办岁课,额外仍有积贮者,谓之“附余”,管勾私用之,有司视之以为例,而不禁也。及公当受代,悉籍所余上之,官使范文渊大为惊异,叹曰:“康君奉公乃至此耶!”用课最当迁,且本道提刑司荐公材可临民,七年,得升陈留令。时旱已久,公下车而雨。明年复旱,民大艰食,而无从赈贷之。公出俸粟为之倡,县豪杰共赞之,所得至三万斛,全活不可胜计,虽旁县亦有受其赐者。

  承安二年冬,朝旨更定户籍。异时郡县通检,名为聚讼,豪民猾吏囊橐为奸,若新增、若旧乏,往往不得其实,徒长告讦而已。公精敏有干局,县人之肥瘠,先已默识之,差次高下,一出其手。籍既定,无一人有言不平者。

  秩满,赴常调,吏、工部连辟为曹甸河防都提举、都水使者。言于朝:“马蹄埽河从东北流,害田为多,闭之则由徐州东南入海,所经皆葭荒秽之地,河堧腴田,可利东明诸县。”乃檄公董其役。而河水湍驶,土木不能胜,水面高出堤上,危欲奔溃,已报都水而督之愈急。公具香火祷河伯,一昔水落丈余,时人以正直感通许之。寻被按察司荐,泰和三年迁河北东路转运司户籍判官。

  五年,选授襄陵令。平阳县十此为难治,公发奸击强,尤更致力,旬月之顷,治效卓然。明年秋,在所蝗害稼,已及县境,公率士庶斋沐致祷,其日蝗径过无留者。复为按察司所保,八年,授京兆府推官。公仁心为质,加更事之久,故决狱之际多所平反。京兆大府,公使库例有所给官属月酒,常费之余,率卖之民间,公独以为不可,尝谓所亲言:“酒果有定额,吾属侵县官而益私藏,非害公乎?”

  三白渠业户每以争水为讼,或至杀人浚渠,京兆檄幕官行视,幕官奉故事往不加意。公受檄,为亲至渠上,求致讼之故,果得石刻,记渠以青石为之地。盖渠路岁久,为泥滓填塞,受水才半分,溉不能给,因哄起而争之。公率役夫浚渠,以石地为限,渠深常岁丈余,自是无致讼者。

  俄致仕,爱林虑山水,有终焉之志。以贞佑二年五月之五日,遘疾终于私第之正寝。累官辅国上将军、护军、京兆郡侯,食邑千户,食实封一百户。

  两娶高氏,俱封京兆郡侯夫人。子男一人,瑭,兴定五年擢词赋进士第,官正奉大夫、钧州刺史,权沁南军节度使,兼怀州招抚使。孙男二人:天英、世英。孙女三人,曾孙女一人,俱尚幼。

  瑭以癸卯十月十有二日,奉公之柩葬于林虑县三阳里东南原,礼也。既卒事,以公事状来,谓某言:“刘内翰极之志先府君墓,已纳之圹中矣。神道有碑,碑当有铭,敢质之以为请。”某于瑭为同年生,义不得辞,乃为之铭,并叙其平生如此。其铭曰:

  秩侯其腴,山泽其癯。
  身处脂膏,不以自濡。
  执法与游,御史与居。
  退食自公,饮水饭蔬。
  清白所遗,吾以观发源之水初。
  士不于材,相彼洁污。
  百艺不足,一节有余。
  赵张三王之治声,非不蔼如,
  使九征至焉而有所愧,君子悼诸。
  贪夫我愚,曲士我迂。
  我愚我迂,不与义俱。
  无碑有铭,大书特书。
  是维古廉吏之墓,可勿表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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