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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甲


  祖甲【原注:《国语》作帝甲。】

  名载。【《御览》八十三引《纪年》:“帝祖甲载居殷。”】

  元年丁巳,王即位,居殷。【见上。】

  十二年,征西戎。

  冬,王返自西戎。【原注:祖甲西征,得一丹山。案:此《大荒北经》注引《竹书》。“祖甲”原注作“和甲”。】

  十三年,西戎来宾。

  命邠侯组绀。

  二十四年,重作汤刑。【左·昭五年传》:“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二十七年,命王子嚣、王子良。【《西京杂记》:“霍将军妻产二子,疑所为兄弟。霍光闻之,答书曰:“昔殷王祖甲,一产二子,曰嚣曰良。””】

  三十三年,陟。【《书·无逸》:“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案:昔人多以祖甲为太甲,郑玄以为武丁子帝甲。《御览》八十三引《史记》:“祖甲在位十六年。”《外纪》同。】

  王旧在野,及即位,知小人之依,能保惠庶民,不侮鳏寡。【《书·无逸》。迨其末也,繁刑以携远,殷道复衰。原注:《国语》曰:“玄王勤商,十有四世,帝甲乱之,七世而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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