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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 坊记(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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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云:“君子不尽利以遗民。” 此一节孔子之言。“尽”,尽取之。“遗”,忘也。 《诗》云:“彼有遗秉,此有不敛穧,伊寡妇之利。”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 “秉”,禾把。“穧”,禾穗。谓获敛所遗忘。“利”,赖也。田畯敛其余以赐寡妇也。“田”,谓有禄田可任人民田猎以供宾祭者。“不稼”“不渔”,不与民争利也。 食时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 “食时”,因四时之常膳。“力珍”,谓力求珍异。此句疑脱“故国君”三字。“坐”,谓燕居常食也。宾祭则俎用羊,羹用犬,燕食则不杀,盖奢则必吝,俭者不夺人也。 《诗》云:“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菲,敷尾反。) “葑”“菲”,皆菜名。“下体”,叶也。草木逆生,根为首,叶为尾。葑菲之叶嫩可茹,老则粗恶,而根常可食,喻不当以衰老见弃也。惟相恤之德始终能践其言,则可以托死生矣。此贫妇见弃于人之诗,引之以明不当趋利而弃义也。 以此坊民,民犹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 “忘义”“争利”,亡身之道也。 ▲右第十六章。 子云:“夫礼,坊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夫,防无反。) 此一节孔子之言。男女之际,不大明其别则无往而非嫌,章其别则无嫌矣。“纪”者,父子君臣之所自正,以维系人道而别于禽兽也。 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 婚礼,纳币,先以使往,亲迎,婿乃见女父母。 以此坊民,民犹自献其身。 “自献”,如鲁庄公、楚子□之事。 ▲右第十七章。 《诗》云:“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艺麻如之何?横从其亩。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七句反。下同。从,即容反。此节陈氏序于上章“之无别也”之下,今从古本。) “横从”,一南一东,喻礼之必有经理也。“告父母”者,父母在,受命而行;父母没,则告庙。若娶同姓,则不可以告宗庙,而命媒氏矣。 子云:“娶妻不娶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此一节孔子之言。“厚”者,远而不忘之意。 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去,邱矩反。卒,子律反。) 鲁之旧史称吴孟子,孔子删去“吴”字,内以讳为贬。 ▲右第十八章。 子云:“礼,非祭,男女不交爵。” 此一节孔子之言。“交爵”,谓相献酢。祭则主妇献尸,尸酢之。 以此坊民,阳侯犹杀缪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缪,莫六反。) 阳,国名。《春秋》“齐人迁阳”,地盖近齐。河东又有古阳侯国。二者未知孰是。缪,谥也,其国未闻。“大飨”,诸侯相朝而飨也。古礼,“夫人亚祼”,因阳侯之乱,遂使宗伯摄之。 ▲右第十九章。 子云:“寡妇之子,不有见焉,则弗友也。” “见”,其亲戚与俱见者。 君子以辟远也。(辟,毗义反。远,于愿反。) 以辟嫌故而远之。此记者释夫子所言之意。 故朋友之交,主人不在,不有大故则不入其门。 “大故”,谓水火死丧。 以此坊民,民犹以色厚于德。 于色厚,则于德薄矣。 ▲右第二十章。 子云:“好德如好色。”(好,呼报反。) 详见《论语》,盖櫽括孔子之言而引之,以知篇内所述皆节取圣言以为征,非夫子之意本云然也。 诸侯不下渔色,故君子远色以为民纪。(远,于愿反。) “渔色”,谓内取于国中也。今制禁以部民子女为妻妾,盖本诸此。 故男女授受不亲;御妇人则进左手;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男子不与同席而坐;寡妇不夜哭;妇人疾,问之,不问其疾。 “男子”,所亲者。“不问其疾”,不问其何疾,嫌相媚也。 以此坊民,民犹淫溢而乱于族。 ▲右第二十一章。 子云:“婚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受婿,恐事之违也。”(迎,鱼庆反。见,胡甸反。) “舅姑”,女父母,谓吾甥者吾谓之舅,其妻亦谓之姑也。“承”,奉也。“恐事之违”者,欲及时成礼也。 以此坊民,妇犹有不至者。 谓已纳币而更有所许,逮亲迎而背之,不随夫行也。 ▲右第二十二章。此篇所论皆言君臣父子夫妇之大伦。其第十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明义利之重轻,则兄弟友朋厚薄合离之本,皆人之大伦而先王所以立民极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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