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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月令(3)


  孟夏之月,日在毕,昏翼中,旦婺女中。

  孟夏,日月会于实沉而斗建巳之月也。以今《大统历》法算之,小满日在昴七度,昏翼六度中,旦尾六度中。

  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虫羽,其音徴,律中中吕,其数七,其昧苦,其臭焦,其祀灶,祭先肺。(徴,张里反。“律中”之“中”,陟仲反。“中吕”之“中”,直从反。)

  夏王在火,“丙丁”火干,故日以丙丁为吉。炎帝,神农氏,以火德王。祝融,火神之号,“祝”,火;“融”,光也。“羽虫”,禽鸟之属,夏而成也。“徴”,三分宫去一下生之音,其数五十四。“中吕”,无射上生之律。蔡氏曰:“全六寸五分八厘三毫四丝六忽余二算,半三寸二分八厘六毫二丝二忽,积十三万一千七十二分。”“七”者,火之成数,于《河图》位在南。“苦”者,火之味。“焦”者,火之臭也。“灶”,司火以养人,故夏祭之。“肺”,金藏;火克金,故为养道之重。

  蝼蝈鸣,蚯蚓出,王瓜生,苦菜秀。

  “蝼蝈”,蝼蛄,蝈、蛄声相近,俗谓之土狗。“王瓜”,栝楼也。“秀”者,荣而不实。

  天子居明堂左个,乘朱路,驾赤駵,载赤旂、衣朱衣、服赤玉,食菽与鸡,其器高以麤。(“载”“衣”,音同“孟春”,余月同。麤,俗本作“粗”者误。)

  “明堂左个”,南乡东偏之室。“駵”,赤马黑尾。浅绛曰“赤”,深赤曰“朱”。“麤”,大也。

  是月也,以立夏。先立夏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夏,盛德在火。”天子乃齐。立夏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于南郊。还反,行赏,封诸侯。庆赐遂行,无不欣说。(说,戈雪反,余音同“孟者”。)

  “封诸侯”,谓命诸侯之继世受封者。“庆”,以地赏有功者。“赐”,以车服授有德者。

  乃命乐师习合礼乐。

  “乐师”,大乐正。“习”,教也。“合”,备作串合其大成。

  命大尉赞桀俊,遂贤良,举长大,行爵出禄必当其位。(当,丁浪反。)

  “大尉”,秦官;在周为大司马。“赞”,进也。“桀”,与“傑”通。谓有才者。“遂”,达也,成也,达之在上位,使其有成绩也。“贤良”,有德者。“长大”,《淮南子》作“孝悌”,于义为通。“行”,序也。“出”,颁也。“当其位”者,以分职授位,有成绩而后加之爵禄也。

  是月也,继长增高,毋有坏堕,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长,丁丈反。坏,古外反。堕,许规反。)

  “继长增高”,谓土气发越,草木丰起,相继而日盛也,“毋有坏堕”者,即下文起土伐木之事。“发大众”者,即以任土功也。

  是月也,天子始絺。

  “絺”,细葛。天子服之,下乃服也。

  命野虞出行田原,为天子劳农劝民,毋或失时。命司徒巡行县鄙,命农勉作,毋休于都。(行,下孟反。为,于伪反。劳,力报反。作,侧个反。)

  “行”,遍至而省之也。“县”,二千五百家;“鄙”,五百家,六遂之属。六乡,天子命虞至田间劝农;六遂,则司徒行县鄙,令县鄙之吏自行田原也。“休”,息也;谓或有事至都,趣令速返,毋留都邑旷农务也。

  是月也,驱兽毋害五谷,毋大田猎。

  所谓“夏苗”也。

  农乃登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

  “登”,成而收之也。“彘”,豕之大者,味与麦相宜。

  是月也,聚畜百药。(畜,丑六反。)

  “聚”,采拾捃聚之。“畜”,藏也。“百”者,举大概而总言之。于时草木方盛,茎丰美,根荄气未大泄,服食倍有力也。

  靡草死,麦秋至。断薄刑,决小罪,出轻系。

  “靡草”,弱草;荠菜、夏枯草之属。“麦秋”者,方麦熟时有风雨凉爽之气如秋也。“薄刑”,墨扑之刑,得小罪者服薄刑,故断定而的决之,其可宥者,则因释其囚系。

  蚕事毕,后妃献茧。乃收茧税,以桑为均,贵贱长幼如一,以给郊庙之服。(长,丁丈反。)

  “后妃献茧”者,受九嫔之献也。“乃收茧税”者,公蚕既登,则知民蚕之毕,于时而税其丝也。“以桑为均”者,因其田庐而制其树桑之数,为税丝之等,勤者有余不多取,惰者不足不为减也。“贵贱长幼如一”者,以妇人无他事,虽贵不免其征,与士、大夫之禄田不税于公者异。女子笄而即任妇功,不得如男子余夫之制也。《周礼》:以九职任万民,一曰嫔妇,任治丝枲。任者,任其责也。如是则丝之入亦多矣。宫中及颁赐之用皆取给焉,独言“给郊庙之服”者,总承上“献茧”而言,举重以统轻也。

  是月也,天子饮酎,用礼乐。

  “酎”者,重酿之酒,春造而夏始成也。按“饮酎”之文,他无所见,汉人重之,以献宗庙,盖亦秦礼尔。合群臣,重之以礼乐。后世大酺之举,其迹此而为之与?

  孟夏行秋令,则苦雨数来,五谷不滋,四鄙入保;行冬令,则草木早枯,后乃大水,败其城郭;行春令,则蝗虫为灾,暴风来格,秀草不实。(数,所角反。)

  “苦雨”,寒雨。“滋”,苗稼丰美。“鄙”,边邑。“入保”者,入城邑而避兵,盖有寇来侵也。“蝗”,螽也。“格”,至也。“秀草”,麦也。“不实”者,风败之。

  ▲右第四章。

  仲夏之月,日在东井,昏亢中,旦危中。(亢,古郎反。)

  “仲夏”,日月会于鹑首而斗建午之月也。以《大统历》法算之,夏至日在参九度,昏轸十六度中,旦壁一度中。

  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虫羽,其音徵,律中蕤宾,其数七,其味苦,其臭焦,其祀灶,祭先肺。(音同“孟夏”。)

  “蕤宾”,应钟上生之律。蔡氏曰:“全六寸二分八厘,半三寸一分四厘,积十二万四千四百一十六分。”

  小暑至,螳螂生,鵙始鸣,反舌无声。(鵙,古阒反。)

  “鵙”,百劳。“反舌”,百舌鸟。“无声”,不能为宛转之声也。

  天子居明堂大庙,乘朱路,驾赤駵,载赤旂,衣朱衣,服赤玉,食菽与鸡,其器高以粗。(大,他盖反。)

  “明堂大庙”,谓是南乡正中之室。

  养壮佼。

  “佼”,长好貌。谓草木于时壮盛长好,当长养之,禁摧折也。

  是月也,命乐师修鞀、鞞、鼓,均琴、瑟、管、箫,执干、戚、戈、羽,调竽、笙、竾、簧,饬钟、磬、柷、敔。(鞀,与“鼗”同,徒刀反。鞞,与“鼙”同,频迷反。竾,与“箎”同,直离反。)

  “乐师”者,凡乐器各有师专司之,如磬师、钟师之类;习其器者,即令修之也。“鞀”,如鼓而小,有柄有耳,摇则自鼓。“鼓”,雷鼓、灵鼓、路鼓、晋鼓。“鞞”,小鼓,在大鼓旁,与鼓相应。“均”者,适琴瑟之徽弦,次管箫之比竹也。古“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五弦。“瑟”,长八尺一寸,二十七弦。“管”,并两竹而吹之。“箫”,编二十二管,长尺四寸。“执”,谓执持而试其便舞与否也。“干”,盾;“戚”,斧;“戈”、钩,孑,戟;三者武舞。“羽”,文舞也。“竽”三十六簧,“笙”十三簧,大者十九簧,皆列管匏中。“竾”,独竹管,长尺四寸,八孔,一孔上出寸三分,横吹之。“簧”,即谓竽笙之簧。“钟、磬”,有笙镛二类,编列于簴。“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连底,撞之令左右击。“敔”,刻木如虎,背上有二十七龃龉,以木长尺栎之。

  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用盛乐。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为,于伪反。辟,必亦反。)

  “百源”,小水之源。“雩”,吁嗟求雨之祭。山川百源,则用牲币,其于上帝,惟用盛乐,以感阳气之和也。“百县”,秦制;周则六遂,惟三十六县也。“百辟”,古之诸侯。“卿士”,自卿至士,古之名臣。“益”,功德也。天子祈祀亦兼百辟卿士,百县亦雩县内山川泉源,不言者,互文见之。仲夏之雩,勿论有雨与否而皆祈之,则用盛乐以致和气;若因旱而雩,惟奠瘗禁祀,呼叹以祈,无用盛乐之礼,悯雨而忧,不及乐也。

  农乃登黍。是月也,天子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农乃登黍”四字当在“是月也”之下,盖错简。)

  晚黍孟秋乃登,此所登者,蔡邕所谓“蝉鸣黍”也,以其早熟,故尝而荐之。“雏”,鸡雏。“含桃”,樱桃,多为鸟所含去,故名“含桃”。“羞”,为笾实也。含桃虽佳果而物微,故因荐黍荐之。

  令民毋艾蓝以染,毋烧灰,毋暴布。(艾,鱼既反。暴,蒲木反。)

  “艾”,与“刈”通,获也。是月非刈蓝之月而言“毋艾”者,通计艾、削、沤、酿而言,谓不可以蓝染也。“烧灰”,所以湅布,湅已则暴之,于时为梅雨之候,易至黦黴,故禁。

  门闾毋闭,关市毋索。(索,所白反。)

  “门”,国门;“闾”,里门;闭不常启,以待谁何。“索”,讥察过严也。此与冬至闭关之说相对而设,大要谓通商旅耳。

  挺重囚,益其食。(食,祥吏反。)

  “挺”者,舒弛之意,宽其桎梏也。“食”,囚粮;以日长多给之。

  游牝别群,则絷腾驹。

  “游牝”,季春以来求牡之牝,既受胎则别群矣。“絷”,别系之,毋令腾踏伤胎也。不言“累牛”者,略文。

  班马政。

  “班”者,序而颁之。“马政”,牧养拣择之法,班之于廋校之官。

  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君子齐戒,处必掩身,毋躁。止声色,毋或进,薄滋味,毋致和。节耆欲,定心气。百官静,事毋刑,以定晏阴之所成。(齐,侧皆反。和,胡卧反。耆,时利反。刑,当作“径”,吉定反。)

  “长至”,晷极长而日北至也。“阴阳争”者,一阴起于下而与阳争也。“死”,杀气阴生;长养之气,阳也。阴气进则阳气退,死生之分,肇此于也。养生家谓阳不尽不死,阴不尽不长生,说盖本此。“君子”,修身凝命之称。“齐戒”者,即下止声色、澹滋味之事,若齐戒也。“掩身”者,时已暑,不可袒裸,防阴气袭之也。“毋躁”者,静以胜热,躁则饮水受风,阴得乘之矣。“止色”而兼言“声”者,君子辞也。“致”,尽也。“和”,调和碱酸也。味以养阴故须薄之,勿助阴气也。滋味曰“耆”,声色曰“欲”,止色薄味则耆欲节矣,耆欲节则阳不耗,阴不盛、心气下交于肾而不荡矣。“百官”,谓百骸之官窍。“刑”,《吕氏春秋》《淮南子》俱作“径”,于义为通。安定百骸,毋使过劳,凡所营为皆审顾和缓,毋得率意径行,则阳气不暴越而阴不能干之也。“定”者,处置得所之谓。“晏”,定也。阳生阴杀,德刑所分,而天时物理不能有阳而无阴,惟阳不越而阴不纵,则虽阴之浸长不可遏抑,而循其柔静之性晏安以处,不与阳争,则虽成而不害矣。此节所言与养生家之说有相近者,君子以修身俟命节取之可也。然亦止此而已矣,过此以往,则为魏伯阳、张平叔之邪说矣。

  鹿角解,蝉始鸣,半夏生,木堇荣。(解,胡美反。)

  “解”者,新茸生则旧角脱也。“堇”字今作“槿”。“荣”,花也。

  是月也,毋用火南方。

  “用火”者,焚爇枯薉之类。时南风大至,恐其延烧宅树。

  可以居高明,可以远眺望,可以升山陵,可以处台榭。

  “可以”者,偶然之辞。“高明”,楼观也。“远眺望”,谓游历旷览也,累土曰“台”。台上有堂序而无室曰“榭”。是月湿蒸郁温,故于四者宜也。

  仲夏行冬令,则雹冻伤谷,道路不通,暴兵来至;行春令,则五谷晚熟,百螣时起,其国乃饥;行秋令,则草木零落,果实早成,民殃于疫。

  “雹冻”,雹如冻也。“道路不通”,盗贼劫夺也。“晚熟”,后熟,当熟不熟。“螣”,食苗叶虫,其种类不一也。

  ▲右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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