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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四 墓誌四


  尚書祠部郎中集賢殿修撰蕭君墓誌銘

  區希範誅,廣西困於兵,詔以尚書屯田員外郎蕭君知桂州,兼廣西都巡檢、提舉兵甲溪洞事。至則因其故俗,治以寬大,廣西遂安。而君以材選,為荊湖南路提點刑獄。未幾,以君之信於南方也,又以君為廣西水陸計度轉運使。

  方是時,儂智高搜兵誘聚中國亡命,陰以其眾窺邊境,而邊吏士尚皆不寤。君獨憂此,以謂必為南方之患,乃選遣才辯吏,說智高內屬,上書言狀,請因以一官撫之,使抗交趾,且可以紓患。書下樞密,樞密以智高故屬交趾,納之生事,以詔問君:「能保交趾不爭智高,智高終無為寇,則具以聞。」君曰:「蠻夷視利則動,必保其往,非臣之所能。顧今中國勢未可以有事於蠻夷,則如智高者撫之而已。且智高才武強力,非交趾所能爭而畜也。就其能爭,則蠻夷方自相攻,吾乃所以間而無事。」爭議至五六,而樞密遂絀君言不報。君又奏請擇將吏、繕兵械、修城郭以待變,亦至五六,又皆不報。而君以召歸,智高果反邕州,殺其守將,出入廣東、西十有一州,所至殘破,吏士多走死。樞密乃更歸責於君,以知吉州,一時士大夫紛紛欲為君訟,君遂絕口無所道。世以此稱君長者,又因知君智謀果可以任邊事。居頃之,遂復以為廣東轉運使,又以直昭文館知桂州。

  當是時,儂宗旦聚兵智高故地,無所屬,邕州為之警,諸將皆議興師,君又獨持招降之議。朝廷用君議,宗旦遂釋兵服,以為西頭供奉官,而邊無事。於是君積官至尚書刑部郎中,以集賢殿修撰再任。

  會蠻申紹泰反,巡檢宋士堯戰死,仁宗使中貴人出視,君坐士堯死降知江州。而提點刑獄因中貴人言君罪狀,朝廷為置獄。而君所坐止於贖金,諸提點刑獄所言多無之,然猶奪兩官以免。

  稍除監撫州鹽酒,辭不往,以分司南京就第。諸公多欲薦起之者,君遂告老,即以尚書祠部郎中致仕。

  君諱固,字幹臣。初以進士選桂陽監判官、楚州團練推官,用舉者二十三人,改大理寺丞,知開封府陽武、永康軍青城兩縣,通判虔州。以方略擒盜,賜書獎諭,移知江州。所至皆有善狀,推賢舉善,束縛奸吏,明而不殘。於財利尤能開闔斂散。故在廣東收銅鹽課,皆倍前以十萬數。治平三年,年六十五,以九月十七日卒於家。

  初娶隴西縣君李氏,再娶彭城縣君劉氏。子男二人,洵,袁州軍事推官,前死;泂,試秘書省校書郎,知鄂州嘉魚縣事。女三人,嫁江州湖口縣主簿何正臣,龔州司戶參軍歐陽成,其季尚幼也。孫男女十八人。

  蕭氏故長沙人,君曾祖諱處均,當湖南馬氏時為衡州司馬,以馬氏方亂,棄其官歸李氏江南,不願仕。有賜田百頃袁州之新喻,新喻後屬臨江軍,故今為臨江新喻人。祖諱紹,考諱世則,皆以儒學不仕,而考以君故贈官至光祿卿。

  君之疾革也,出其奏議焚之,其子孫所錄傳尚二百餘篇。蓋其言詳密,多世務之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葬君新喻安和鄉長宣里佛子岡。銘曰:

  司馬去荊,望此南國。君賁厥址,蕭宗以殖。致功蠻方,時告厥猶。朝為弗聞,疆場用憂。受慝不讓,退安一州。既窮而通,終以無偶。銘詩幽宮,傳載永久。

  贈光祿少卿趙君墓誌銘

  儂智高反廣南,攻破諸州,州將之以義死者二人,而康州趙君,余嘗知其為賢者也。君用叔祖蔭試將作監主簿,選許州陽翟縣主簿、潭州司法參軍,數以公事抗轉運使,連劾奏君,而州將為君訟於朝,以故得無坐。用舉者為溫州樂清縣令,又用舉者就除寧海軍節度推官。知衢州江山縣,斷治出己,當於民心,而吏不能得民一錢,棄物道上,人無敢取者。余嘗至衢州,而君之去江山蓋已久矣,衢人尚思君之所為而稱說之不容口。又用舉者改大理寺丞,知徐州彭城縣。祀明堂恩改太子右讚善大夫,移知康州。

  至二月而儂智高來攻,君悉其卒三百以戰,智高為之少卻。至夜,君顧夫人取州印佩之,使負其子以匿,曰:「明日賊必大至,吾知不敵,然不可以去,汝留死無為也。」明日,戰不勝,遂抗賊以死,於是君年四十二。兵馬監押馬貴者,與卒三百人亦皆死,而無一人亡者。初,君戰時,馬貴惶擾至不能食飲,君獨飽如平時,至夜,貴臥不能著寢,君即大鼾,比明而後寤。夫死生之故亦大矣,而君所以處之如此。嗚呼,其於義與命,可謂能安之矣。

  君死之後二日,而州司理譚必始為之棺斂,又百日而君弟至,遂護其喪歸葬。至江山,江山之人老幼相攜扶祭哭,其迎君喪有數百里者。而康州之人亦請於安撫使,而為君置屋以祠。安撫使以君之事聞天子,贈君光祿少卿,官其一子覲右侍禁官,其弟子試將作監主簿,又以其弟潤州錄事參軍師陟為大理寺丞,簽書泰州軍事判官廳公事。

  君諱師旦,字潛叔,其先單州之武成人。曾祖諱晟,贈太師。祖諱和,尚書比部郎中,贈光祿少卿。考諱應言,太常博士,贈尚書屯田郎中。自君之祖,始去成武而葬楚州之山陽,故今為山陽人。而君弟以嘉祐五年正月十六日葬君山陽上鄉仁和之原,於是夫人王氏亦卒矣,遂舉其喪以祔。銘曰:

  可以無禍,有功於時。玩君安榮,相顧莫為。誰其視死,高蹈不疑。嗚呼康州,銘以昭之。

  朝奉郎守國子博士知常州李公墓誌銘

  公李氏,諱餘慶,字昌宗,年四十四,官止國子博士、知常州以卒。然公之威名氣略聞天下,自其卒至今久矣,天下尚多談公之為有過於人者。余嘗過常州,州之長老道公卒時就葬於橫山,州人填道瞻送歎息,為之出淚,又為之畫像,置之浮屠以祭之,於是又知公之有惠愛於常人也。已而與公子處厚遊,則得公之所為甚具。蓋公之為政,精明強果,事至能立斷而得,久奸宿惡輒取之不貸。至其化服,則撫循養息,悉有其處。所以威震遠近,而蒙其德者,亦思之無窮也。當明肅太后時,嘗欲用公矣,公再上書論事,其言甚直,以故不果用而出常州。

  嗚呼,公之自任,豈止於一州而已,此有志者所以為之惜也。始公以叔父任起家應天府法曹參軍,遇事輒爭之,留守者不能奪也,卒薦公改太常寺太祝,知湖州歸安縣。其後通判秀州,州近鹽,公作華亭、海鹽二監以業盜販之民,歲入緡錢八十萬。又為石堤,自平望至吳江五十里,以除水患,人至今賴之。其所至處,利害多如此,然非公大志所欲以就名成功者,故不悉著,著其利於民尤大而能以久者。公平生慷慨,好議當世事,其所趣舍,必欲如己意,雖強有勢,終不為撓。嘗考前世治亂之跡,與其君臣之間議論,編為七十卷,藏於家,此蓋其大志所存也。

  公之先為開封之陳留人,五代祖為梁使閩,因避地家於福之漣江。曾大父周,不仕。大父鬱,贈尚書虞部員外郎。考慕玢,秘書省著作佐郎,贈尚書工部員外郎。夫人龔氏,永安縣君。男五人,處常,忠武軍節度推官,與誼、諴皆已卒。處厚,大理寺丞,與處道皆進士。

  既葬之二十三年,至和元年,余銘其墓曰:

  公閩於家,來自陳留。維時方屯,閉蓄函收。其孰有源,而久於幽。自公之考,乃施乃流。其流至公,孰敢泳遊。茫洋演迤,小大畢浮。曷蹇於行,使止一州?庶其渙發,在後之修。

  左班殿直楊君墓誌銘

  束鹿楊辟狀其先人曰:

  君諱文詡,字巨卿,少孤,鞠於世父。世父戰契丹於常山,君始十七,能以兵入得甲馬。其後世父為峽州麻溪寨主,合州兵討蠻之叛者。君以二十五卒馳前與蠻三千遇,蠻傳畏君勇,悉還走險,其酋據險下射,殺君卒幾盡。君以兩矢自下顛其酋,而後世父軍亦至,遂戡其眾以歸。天子賞世父一官,而以君屬三班為殿侍。

  君曾祖諱淵,祖諱君正,父諱德成,皆以經術教授鄉里,遭五代變擾,皆不仕。君亦少敏強記,通五經、刑名、書數,然負其材武,思一有所奮成功名,以故為武吏。稍遷借職,監睦州酒。由借職三遷為左班殿直,由睦州亦三遷為邵州武岡寨兵馬監押。由武岡歸京師,以慶曆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年七十三而卒。

  初康定中,將相欲五路兵攻夏,故相陳恭公為陝西招討使,欲君為用,知君者皆曰:「君嘗有所試,今其時也,勉之矣。」君不應而辭以疾,顧說恭公曰:「吾士卒惰久矣,而數敗以恐,卒然驅之以入不測,戰久講勝悍強之賊,愚不知計策,見其危而已。」恭公默然。而其後兵果不得出,自是君亦老矣,更讀書勸諸子以學,無復言兵事。

  方君少壯時,喜兵,彎弓擊劍,士莫敢伍。然仁恕愛物,遇人謙謹。麻溪士卒,殺戮無所擇,君為救止,全活甚眾。其在武岡,以恩信得諸蠻,蠻有嵩、敘、上下誠等州刺史,至呼君為父,終君去不為侵竊。

  君夫人杜氏,生三男,其長子早卒。次辟,為大理寺丞,次閎。三女子皆已嫁,其長亦早卒。夫人少君十歲,以嘉祐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卒於酸棗,而壽與君皆七十三。六月二日合葬於陳州宛丘縣友於鄉彭陵原。

  臨川王某曰:士之以材稱於世而能以義克者少矣。子路,學孔子者也,然怙其勇以不得死。君以此其材至白首無所遇,而恂恂自克,以考厥終,克有名子,載其行治,其可銘。銘曰:

  擐堅挽強,可捍四方,視時弛張,以不悖於常,維士之良。

  內殿崇班錢君墓碣

  內殿崇班、廣德軍兵馬都監錢君之墓,在和州之歷陽雞籠鄉永昌里。初,錢氏以布衣起王吳越。當五代時,諸侯王僭悖,獨常順事中國,道閉無所出,則間以其方物取海上輸之天子。至宋受命,欲一天下,吳越王即帥其屬朝京師,而盡獻其地。天子受其地,王之淮海,而褒題其子孫。蓋至於今百年,錢氏之有籍於朝廷者,殆不可勝數,而以才稱於世、嘗任事者,比比出焉。

  君諱某,字某,右屯衛將軍諱某之子,昭化軍節度使諱某之孫,吳越文穆王諱某之曾孫,錢氏以才稱於世者也。其為子弟也,父昆稱良焉;其為父兄,又有教其子弟;其為吏,又能修其職事,而天子嘗任之以為材。始以季父思公蔭補三班借職,稍遷至內殿崇班,知欽州,州人甚愛之。歸奏事殿中稱旨,遂遷內殿承制、提點廣南西路刑獄。在廣西四年,以功次遷供備庫副使,刺舉當法,賢士大夫多譽之。

  當是時,儂智高為奸,數嫚邊吏,邊吏莫能抗,諸州又皆無兵,君即奏請戍兵以待變。奏至五六,而大臣終不許,即復上書求罷,又不許,而儂智高果反。君坐詘三官,監饒州酒。居久之,稍復遷至內殿崇班、廣德軍兵馬都監。

  至廣德之明年,嘉祐二年,君年七十一矣,以三月某甲子卒。昭化之治和州也,凡十八年,有惠愛於州人,其卒,子孫遂留以葬。故君子淇、沂、沃、溥,奉君喪以某年某月某甲子歸葬於永昌先人之兆。而淇、沂以余曾從事於文辭,自君之將葬至於今三年,跋涉而從余以求銘數矣,然不止而愈勤。噫,其若是,余不可以無銘。於是為之敘次,使歸而镵諸墓。

  吳處士墓誌銘

  君吳氏,諱某,字某,其先建安大姓。曾大父諱某,建州長史,大父諱某,館驛巡官、檢校尚書吏部員外郎,皆江南李氏之所置也。方李氏時,吏部府君之父子,同時仕江南者以十數,至君之考諱某,始以汀州軍事推官歸選於朝,主鄭之新鄭簿。

  君少孤,事母夫人至孝,與其弟軻相愛。春秋祭先人,雖老矣,氐牲省器,皆不以屬子孫,俯仰齊栗,如見其享之者,已祭,未嘗不悲哀也。讀書取大指通而已。或勸之謀利,曰:「吾貧久矣。人以我為憂,而我以是為樂,不能改也。」

  有子三人,甫、申、冉,皆不使事生產,曰:「士而貧,多於工商而富也。」三人者,皆以進士貢於鄉,而申為太平州軍事推官。君年七十八,某年某月某日卒於太平之官舍,甫等護其柩歸葬於江州某縣某鄉某原,某年某月日也。夫人前君卒,別葬,實南陽葉氏。始君所居毀於水,乃奉母夫人來客江州,愛其山川而遂家之,故其葬也以歸焉。申之友南陽張頡論次君之事如此,而申以告曰:「先人不幸,力為善而不獲顯於天下。今其葬,宜得銘,使後世有見焉。」

  嗟乎,予不及識君矣,然予之故人多能言君之教諸子盡其道,故卒皆有立,而申之文行尤以知名於世。方今士大夫之列於朝者,天子於其父母皆有以寵嘉之,其官封之卑巨視其子,所以勸天下之為父母而慰其子之心。以君之善教而子之材,宜及其身有高爵盛位之報焉。其生也,既不及,其沒也,孰知其不卒享也哉?是故不宜無銘也。銘曰:

  士或為仁,稱止一鄉。至其後興,厥聞乃光。或業以勤,而傳之圮。維是不朽,實君有子。

  尚書司封員外郎張君墓誌銘

  君姓張氏,諱彥博,字文叔。其先家齊州之禹城。曾祖諱觶贈太子洗馬。祖諱制,又徙其家於蔡州,贈尚書吏部侍郎。父諱保雍,仕至尚書刑部郎中、兩浙轉運使。君以蔭為太廟齋郎,調武昌縣尉,能禁抑淫祠,使盡去境內。再調撫州司法。嘗攝令臨川,始取強悍者一人,痛治以威,而皆喜以畏。卻使者不急之須,而使者不敢怒。徙亳州酇縣令,用薦者監蘄州石橋茶場。鎖廳應進士舉,中其科。尋丁母憂,服除,調興化軍興化縣令。僧有連結為奸黨者,久至三十餘年,君悉捕以置於法,而廢其寺。古田縣有劇賊,即遁去。復調黃州黃陂縣令,稍築堤防以利農,告使者更鹽利之法,自是役賴以均。改袁州軍事判官,以治平四年十月六日卒於官,享年四十九。君少力學問,尤知史書,不憚折節以交賢士大夫,而喜趨人之急。教兄之孤子至於登第,撫三女悉得所歸。而其仕也,所為又能不苟,故前後多薦者。初娶劉氏,又娶方氏。子二人,曰仲偉,曰次賢。君昔去石橋,遂留居於蘄。故其葬也,從劉氏於蘄之安仁鄉芙蓉山,蓋熙寧二年十月六日也。君於文章尤喜作歌詩,有集四十卷藏於家。銘曰:

  恭惠敏明,交悅以稱,不遂其成,恢曠坦易。或投以累,終以困躓,惟人載德,宜福多錫。得壽亦嗇,曷告其悲。銘續風詩,萬世之貽。

  尚書屯田員外郎仲君墓誌銘

  君仲氏,諱訥,字樸翁,廣濟軍定陶人。曾祖諱環,祖諱祚,皆弗仕,而至君父諱尹,始仕至曹州觀察支使,贈右讚善大夫。君景祐元年進士,起家莫州防禦推官,年少初官,然上下無敢易者。時傳契丹且大擾邊,朝廷使中貴人來問,知州張崇俊未知所對,公策契丹無他,為具奏論之。崇俊喜曰:「朝廷必知非吾能為此,然亦當善我能聽用君也。」又權博州防禦判官,以母夫人喪去。去三年,復權明州節度推官。縣送海賊數十人,獄具矣,君獨疑而辨之,數十人者皆得雪。用舉者改大理寺丞,知大名府清平、邛州臨溪兩縣,又通判解州。於是三遷為尚書屯田員外郎,而以皇祐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卒,年五十五。

  君厚重有大志,不妄言笑,喜讀書,為古文章,晚而尤好為詩,詩尤稱於世。所在有聲績,然直道自信,於權貴人不肯有所屈,故好者少,然亦多知其非常人也。其在越、蜀,士多從之學。當寶元、康定間,言者喜論兵,其計不過攻守而已,君獨推《書》所謂「食哉唯時,柔遠能邇,惇德允元,而難任人,蠻夷率服」,為《禦戎議》二篇。嗟呼,此流俗所羞以為迂而弗言者也,非明於先王之義,則孰知夫中國安富尊強之為必出於此?君知此矣,則其自信不屈,宜以有所負而然,惜乎其未試也。君初娶王氏,尚書駕部郎中蘭之女,又娶李氏,尚書虞部員外郎宋卿之女。三男子,伯達,為太常博士,次伯適、伯同,為進士。三女子,嫁殿中丞任庾、并州交城縣尉崔絳、興元府戶曹參軍任膺。博士以熙寧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葬君於定陶之閔丘鄉,而以余之聞君也,來求銘。銘曰:

  於戲樸翁,天偶人奇。翔其德音,而躓於時。

  臨川吳子善墓誌銘

  臨川吳氏有子興宗,字子善,年二十喪母,而其父以生事付之,則先日出以作,後日入以息。日午矣,家一人未飯,其夫婦必尚空腹;天寒矣,家一人未纊,其夫婦必尚單衣。蓋如此者二十年而父終,三十年而已死。凡嫁五妹,辦數喪,又以其筋力之餘及於鄉黨。苟有故,必我勞人佚,先往後歸。而尤篤於友愛,見弟有過,則顏色愈溫,須飲酒歡極之間,乃微示以意。既而即泣下曰:「吾親屬我以汝,吾所以不避艱險者,保汝而已。」其弟終感悟悔改為善士,以文學名於世。此待其弟乃爾,若於他人,則絕口不涉其非。然里中少年,聞其聲欬之音,往往逃匿,若匿不及,則俯首恐愧。而嘗有所絓,一至訟庭,及著械,同絓數十人為之皆哭,掌獄者驚起白守,守立免焉。其見畏愛多此類。

  某謂其父為諸舅,甚知其所為,故於其弟子經、孝宗之求誌以葬也,為道而不辭。子善嘗應進士舉,後專於耕養,遂不復應。其死以治平四年八月九日,而十二月十五日與其母黃氏共葬於靈源村父墓之域中。父諱偃,亦有行義,用疾弗仕。祖諱表微,尚書屯田員外郎。曾祖諱英,殿中丞。初妻姓王氏、一男良弼,皆前卒。再娶楊氏,生蕘、適、枉。蕘始九歲,而四女幼者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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