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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梁四道·问侵伐土地分民何以明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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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传》侵伐之例,非正也。《左氏》:“有钟鼓曰伐,无曰侵。” 《公羊》:“粗曰侵,精曰伐。”《穀梁》:“包人民驱牛马曰侵,斩树木坏宫室曰伐。”愚以谓有隙曰侵,有辞曰伐。齐桓公侵蔡,隙也。蔡溃,遂伐楚,辞也。司马九伐之法,负固不服则侵之,贼贤害民则伐之。然则负固不服者近乎隙,贼贤害民者近乎辞。周之衰也,诸侯相吞,而先王之疆理城郭盖坏矣,故侵伐之间,夫子尤谨而书之。盖古者有分土而无分民,诸侯之侵地者,犹不容于《春秋》,而况包人民驱牛马哉!桓公侵蔡,不书所侵之地者,侵之无辞也。楚子入陈,乡取一人,谓之夏州。《春秋》略而不书,以谓驱民之非正也。呜呼,春秋之际,非独诸侯之相侵也,晋侯取天子之田,而阳樊之人不服,愚又知春秋之不忍书乎此也。谨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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