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司马光
>
涑水记闻
|
上页
下页
四六六
乙酉,罢诸路同提点刑狱使臣,置江南东西、荆湖南北、广南东西、福建、成都、梓、利、夔路转运判官。先是,同提点刑狱使臣或有窃公用银器及乐倡首饰者,议者因言使臣多不习法令、民事,不可为监司,故罢之。十一路旧止一转运使,至是各增置判官,以三年为一任。第二任知州人为判官,满一任与提点刑狱;初任知州若第二任通判为判官,满两任亦如之。
虚阁网(
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