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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六


  太宗时,大臣得罪者,贬谪无所假贷,制辞极言诋之。未几,思其才,辄复进用。真宗重于进退大臣,制辞亦加审慎。向敏中为相,典故薛居正宅,居正子妇柴氏上书,讼敏中典宅亏价,且言敏中欲娶己,己不许。上面问敏中,对曰:“臣自丧妻以来,未尝谋及再娶。”既而,上闻其欲娶王承衍女弟,责其不实,罢相归班。其麻辞曰:“翼赞之功未著,廉洁之操蔑闻。喻利居多,败名无耻。始营故相之第,终兴嫠妇之辞。对朕食言,为臣自昧。”又曰:“朕选用不明,缙绅兴诮。”议者皆以敏中为终身摈弃不复用矣。

  是时,旧相出镇者,多不以吏事为意。寇莱公虽有重名,所至之处,终日游宴,所爱伶人,或付与富室,辄厚有所得,然人皆乐之,不以为非也。张齐贤傥荡任情,获劫盗或时纵遣之,所至尤不治。上闻之,皆不以为善。唯敏中勤于政事,所至著称。上曰:“大臣出临方面,唯向敏中尽心于民事耳。”于是有复用之意。

  会夏州李继迁末年,兵败被伤,自度孤危且死,属其子德明必归朝廷,曰:“一表不听,则再请;虽累百表,不得请,勿止也。”继迁卒,德明纳款。上亦欲息兵,乃自永兴徙敏中知延州,受其降。事毕,徒知河南府。东封、西祀,皆以敏中为东京留守。西祀还,遂复为相,薨于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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