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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涑水记闻》,十六卷,宋司马光撰。 光有《易说》诸书,已著录。 是编杂录宋代旧事,起于太祖,讫于神宗,每条皆注其述说之人,故曰记闻。或如张咏请斩丁谓之类,偶忘名姓者,则注曰不记所传,明其他皆有证验也。间有数条不注者,或总注于最后一条,以括上文,或后来传写不免有所佚脱也。其中所记国家大政为多,而亦间涉琐事。 案《文献通考·温公日记》条下引李焘之言曰:文正公初与刘道原共议取实录、国史,旁采异闻,作《资治通鉴后纪》。今所传记闻及日记,朔记,皆后纪之具也。光集有与范梦得论修《通鉴长编》书,称妖异有所警戒,诙谐有所补益,并告存之。大抵《长编》宁失于繁,毋失于略云云。此书殆亦是志欤。 至于记太祖时宋白知举一事,自注云疑作陶穀。记李迪、丁谓斗阋一事,前一条称上命翰林学士钱惟演草制,罢谓政事,惟演乃出迪而留谓;后一条称诏二人俱罢相,迪知郓州,明日谓复留为相。种世衡遣王嵩反间一事,前一条云间旺荣,后一条云间刚朗。凌招抚保州乱兵一事,前一条云田况,后一条云郭逵。闻见异词,即两存其说,亦仍《通鉴考异》之义也。 王明清《玉照新志》曰:元祐初修《神宗实录》,秉笔者极天下之文人,如黄、秦、晁、张是也。绍圣初,邓圣求、蔡元长上章指为谤史,乞行重修。盖旧文多取司马文正公《涑水记闻》,如韩、富、欧阳诸公传及叙刘永年家世,载徐德占母事,王文公之诋,永年、常山,吕正献之评曾南丰,安简借书多不还,陈秀公母贱之类,取引甚多,于是《裕陵实录》皆以朱笔抹之,尽取王荆公《日录》以删修焉,号朱墨本。是光此书实当日是非之所系,故绍述之党务欲排之。然明清所举诸条,今乃不见于书中,殆避而删除欤? 陈振孙《书录解题》亦曰:此书行世久矣,其间记吕文靖数事,吕氏子孙颇以为讳。盖常辨之为非温公全书,而公之曾孙侍郎伋遂从而实之,上章乞毁版。识者以为讥,知当时公论所在不能以私憾抑矣。 其书《宋史·艺文志》作三十卷,《书录解题》作十卷。今所传者凡三本。其文无大同异而分卷,则多寡不齐。一本十卷,与陈氏目录合。一本二卷,不知何人所并。一本十六卷,又补遗一卷,而自九卷至十三卷所载往往重出,失于刊削。盖本光未成之稿,传写者随意编录,故自宋以来,即无一定之卷数也。 今参稽厘订,凡一事而详略不同,可以互证者,仍存备考。凡两条复见,徒滋冗赘者,则竟从删定。著为一十五卷。其补遗一卷,或疑即李焘所谓日记。 案《书录解题》载《温公日记》一卷,司马光熙宁在朝所记。凡朝廷政事,臣僚迁除,及前后奏对,上所宣谕之语,以及闻见杂事皆记之,起熙宁元年正月至三年十月出知永兴而止。此书虽皆记熙宁之事,然无奏对宣谕之语,且所记至熙宁十年,与止于三年亦不符,其非日记明甚。今仍并入此书,共为一十六卷。以较旧本卷数虽殊,要于光之原书无所阙佚也。 目录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辑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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